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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主题:【分享】沈宏非·《食相报告》
徐子陵


=凤舞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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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5-7-12 20:52:43
我们是害虫

最近的媒体上有不少号召吃虫的文字,每读到一次,就会连倒两三天胃口,尤甚于吃了真虫。

这些文字里提到的虫,包括蚂蚁、蚯蚓、蟑螂、苍蝇、蜻蜓、蟋蟀、蝉、蝗虫、甲虫、青虫,甚至还有毛毛虫和蛆。对于营养和美味的描述甚为煽情,恕我不忍引用。至于好端端的为什么竟想起了吃虫子,某网站有一篇不知是从哪里抄来的文章称:“就在一九九九年,人类 已度过了自己的六十亿人口日,六十亿个肚子,向地球要吃的!为了开辟新的食物来源,人类吹响了向昆虫进军的号角。”

僧多粥少,有道理。上星期还有报道说全世界吃不饱的人口已增加至八亿。不过话说回来,即使我不幸身为此八亿饥民中之一员,宁可饿死,也绝不吃上述虫子。当然我会选择自焚,用高标号汽油,防止那些吃虫的人把我吃了。

虫子有营养,蛋白质丰富,甚至“蕴含了十几种人体必需的氨基酸”,这些我信,不过这并不能成为说服我吃虫的理由。蛋白质有什么好稀罕的?我的隐形眼镜上就有很多,每天睡觉前还要用专门的药水将其除净。抗拒吃虫,就是因为它们让我恶心,我估计在这个问题上人 同此心。

篇幅所限,对“虫”字就不多考证了,在当年的汉语语境中,除了对“昆虫”的泛指,“虫”字更多地被用来形容一种蠕动不已的、孜孜不倦的、善于钻营且不无鬼祟的人及其行为。例如“淫虫”、“网虫”。在房地产二级代理市场正规化之前,北京的房屋租售中介人则被 称为“房虫”。顾刚教授说大禹是一条虫,让鲁迅先生生了老大的气。

总之,形而下或形而上的形形色色的虫子,除了“虫二”,皆无法带给我任何愉悦的体验。

饿死事小,吃虫事大。

据说绝大部分的昆虫皆为风味极佳之物。为了推广此物,已有一百零三年历史的纽约昆虫学家学会,不久前还举办了一场“昆虫豪华宴”。

这道售价六十五美元/每位的“昆虫豪华宴”菜单如下:

头盘:梅子汁蜡虫碎肉,,油煎泰国水甲虫,油炸粉虫球。

主菜:牛肉及鸡脯配新鲜蟋蟀面包。

甜品:昆虫曲奇,巧克力蟋蟀甜饼等。

报道说,盛装赴宴的昆虫学家们一个个吃得“津津有味,大快朵颐”。说实在的,我一直很怀疑这是一则愚人节新闻。就算确有此事,也不见得又有什么“权威性”或“指导性”,更像是昆虫学家圈内的一场疯狂搞笑派对。不过,这份有杜撰之嫌的“虫宴菜谱”,倒是充分 暴露了吃虫的一个重要问题:即大部分虫馔皆经油炸或重味腌制处理。何也?我相信还是为了掩饰心理上的不适。与此同时,“虫宴”的主菜依然不离鸡、牛,证明昆虫成为人类未来主要副食品的前景十分暗淡,充其量只能是一种另类小吃。至于“新鲜蟋蟀面包”和“巧克 力蟋蟀甜饼”,由于语焉不详,故除那蟋蟀未必是元配之外,其余皆无从推测。

食物供应过剩的老美,看来的确是有一点“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胸怀。最起码,在吃虫一事上,无人不可再以“我国古已有之”嗤之。金圣叹“不亦快哉第一”云:“夏七月......汗出遍身,纵横成渠。置饭于前,不可得吃。呼箪欲卧地上,则地湿如膏,苍蝇又来缘 颈附鼻,驱之不去,正莫可如何,忽然大黑车轴,激澎澎湃之声,如数百万金鼓,檐溜浩于瀑布,身汗顿收,地燥如扫,苍蝇尽去,饭便得吃。不亦快哉!”

这金先生真是个不识好歹的SB,每位自动送到嘴巴边上竟不知享用,还“不亦快哉!”个屁啊。

在艰难困苦的生存环境中,初民肯定吃过虫,而且没少吃;在其后漫长的与天地斗、与人斗、与虫斗的历史进程中,多半也没断了吃虫,这些都有道理。不过,在黑暗中摸索了几千年之后,此事至今也成不了气候,昆虫更无法在人类食谱占有一席之地,也是有道理的。

第一,虫子让人恶心。但也不尽然,蛇鼠螃蟹的外形更是“核突”。

第二,不容易捕获。但老虎更不好捉拿,还是照吃不误。

第三,虫子个头太小,而且没有什么肉。我看,这才是要害所在。

其实,这一点从纽约昆虫学家学会“昆虫豪华宴”的菜单上就可看出端倪。就算是职业的昆虫学家,依然得用鸡肉牛肉来作主菜。已知连他自己生前都吃不了什么东西的虫子又有什么吃头呢?无非是甲壳一层,翅膀一对,外加一肚子的蛋白质,内脏,碳水化合物,以及几条 细小无比的腿罢了。再说,这些可怜的翅膀、大腿什么的,哪里能跟鸡鸭相比呢?

作为昆虫中比较成熟的食品,蚂蚁入馔在世界各地已相对普及。《本草纲目》亦称其性味甘平,有益气、泽颜、活血化淤、祛风散寒、补肾养肝、健脾等功效,不过只是药,说到吃食,多是作为配料或酱料,例如壮族的蚂蚁炒苦瓜,泰国的蚂蚁香辣酱,等等。也有用来酿酒 的。作为独立的大菜,除了哥伦比亚盛产的巨型白蚁——据说足有一英寸长,且肥胖,可以用印第安人的传统方法油炸之外,这些“细碎营营”之物,究竟要如何吃才能过瘾,像我这种除了“蚂蚁上树”之外从未吃过真蚂蚁的,是没有什么想法的。除非基因技术能制造出长 着“蝗虫的大腿,蜻蜓的眼睛,蝴蝶的翅膀”之蚁。不过,蚂蚁是没问题了。问题是这样的蚂蚁谁敢吃?

即使什么蛇都敢吃的广东人,对于昆虫的态度也极为谨慎。外地人尽可对此做出大胆假设,不过在虫的问题上,粤人却一直是小心求证的。

一般来说,广东人只吃“虫二”:龙虱及禾虫。龙虱,粤人又称“和味龙虱”或“和味龙”,样子近似于蟑螂,因而也成“水蟑螂”,不过他水性极佳,而且善于飞行。此“粤版小强”的料理方法十分简单,滚水煮熟,调味风干即食。酒楼或大排档,多作为小食出售。

吃龙虱的过程极其难看:先把背上的一双硬翅剥下,然后扭断其首,并且小心谨慎捏住头部,为的是把不干净的内脏全部扯将出来。接着,一口塞进嘴里。

龙虱我小的时候吃过一次,想是因年少无知,不怕死。不过只是在煤气炉子上烤了一烤,咬到嘴里一包油,没有特别的滋味。至于广东的这种吃法,就一直不敢尝试,连看都不想看。事实上,许多广东人自己也不觉得这“和味龙”到底“和味”在哪里,龙虱的爱好者,大部 分都把他当作是医治夜间尿频的偏方。

与“和味龙”相比,更多人爱吃禾虫。禾虫的学名叫疣沙蚕,毛虫纲沙蚕科,产于珠江三角洲近海地区咸淡水交界的稻田中,形似袖珍版的蜈蚣。《顺德县志》记载:“夏秋间禾稻熟时,每乘潮涨或雨夜由田冲出,下海浮游,则水面皆紫绿相,交成五色,然不能久,日出及 化浆。”

禾虫蒸蛋时最常见的做法,这道珠江三角洲乡土小菜的味道明显胜过龙虱。清代顺德学者罗天尺有诗为证:“粤人生性嗜鱼生,作脍无劳刮镬鸣。此土向来多怪味,禾虫今亦列南烹。”

据说,禾虫与蒜头同煲,可以治疗脚气,故在香港脚盛行的广东,禾虫能够登上餐桌,并不奇怪。

“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已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

这是《变形记》冷静的开场白。虫子不仅仅是那个旅行推销员一个人的噩梦,而是人类共同的恐惧。与此同时,昆虫过敏也是不分人种族群的一种高发病症。

要是排除了心理因素只算经济账的话,改吃虫子绝对划算。据专家测算,人类为满足肉食来源而不得不进行大规模饲养,同时亦为此付出巨大的成本。以淡水为例,产生一公斤牛肉需要七公斤饲料,而这些饲料又需要七千公斤水来种植。美国犹他州一个养猪场所产生的污水 ,多于整个洛杉矶地区。因此,逐步把昆虫变成人类的主要肉食,有助于维护地球的生态环境。

与此同时,世界各地也有不少科学家和投资商,欲透过对昆虫的大规模人工培育,使其在不远的将来成为人类的主要菜肴。

当然这还不是一件紧迫之事。不过,一想到以后有可能要把蟋蟀面包当早点,以蚂蚁酱三明治为午餐,把烧烤知了做晚饭,顿顿吃虫,我的心中就有说不出的失落。祸从口出,这话丝毫不假。

如果我们能少吃一点燕窝鱼翅,今天也许不至于要打虫子的主意。

看一眼像奥运会开幕式那一类的场合,就会真切感觉到人类的自大和自恋正以一种失控的速度膨胀,人和虫子,究竟谁能笑到最后?有一天,我们会不会也在某一个早上醒来,发现彼此都变成了甲虫,或者蚂蚁?

汤显祖尝言:“人之视蚁,细碎营营,去不知所为,行不知所往,意之皆为居食事尔......世人妄以眷属富贵影像执为吾想,不知虚空中一大穴也。倏来而去,有何家之可到哉。”

我们是害虫。
徐子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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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5-7-12 21:09:26  
吃河豚

饮食是为了求存,不过有一种美味,吃下去却大有送命的可能,谁都知道,这种食物就是河豚。

河豚毒之可怕,在于它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剧毒,或者说,一条圆鼓鼓的河豚,就是一整瓶高度浓缩的山埃(氢化钠)。河豚的毒性,主要是河豚毒素(tetrodo toxin)引起的,它比氰化物还要毒上二百七十五倍。而且,这是一种热稳定的毒素,即使一再煮沸,都无法将其破坏。河豚毒素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神经细胞的钠离子传递,进而使神经细胞产生麻痹,致人于非命。

在台湾,吃河豚中毒病例之平均死亡率高达百分之五十九。

河豚的全身除了部分肌肉,它的皮层、卵巢、肝脏、肠子都含有剧毒,尤以卵巢和肝脏为甚。据日本文献记载,这种强力神经麻痹毒素对人的最小致死量为10,000Mu/g。曾有台中市一位市民买了河豚干当零嘴吃,食用后感觉舌头麻痹,家里的猫狗吃了之后,猫咪当场呕吐,狗儿也死跷跷。事后经检验发现,这包未处理干净的河豚干含有河豚毒525Mu/g。

三月初的一个周末,我坐在靖江市(以出产河豚著称)的一家餐馆里等待河豚上桌,餐厅的经理告诉我说,即使是最有经验的河豚料理师,也有失手的时候。当地曾有一位资深厨师,一日处理过河豚之后,像往常一样对自己做了彻底的清洁和消毒,吃过饭,以自己的小拇指 剔牙,竟当场死于非命。原来是有一粒河豚鱼子藏在了指甲缝里。

《X档案》之《巫毒的复仇》,出现过一种海地河豚毒。海地巫师先将原条河豚晒干,然后碾成粉,再与滑石、七彩砂以及染料等混合起来制作成一种看似涂料的东西。这一集《X档案》里的士兵麦亚平开车撞树之后暴毙,不是树杀了士兵,而是海地巫师用“河豚毒颜料” 划在树干上的死亡图案。

关于河豚之毒的种种说法和记载,往往令人毛骨悚然,事实上,河豚的毒素天生并不是为了用来害人的。

河豚毒无疑是致命的,但也并非是河豚的自卫武器,甚至也不是它经常会用到的常规武器。河豚的肚子里有一个膨胀囊,像胶皮一样能松能紧,吸入空气或水就会长大,故又名“吹气鱼”。粤人俗称“鸡泡鱼”,亦此意也。河豚在水中遇到敌人来犯,就往肚子里吸进大量的 空气或水,使身体立刻胀大一倍,像个大球,使敌人不敢贸然进犯。除了自卫之外,这种“把自己的肚子搞大”的本事,还可以帮它觅食。河豚要在沙中寻找食物前,先吸足了水使肚子胀大,然后将肚子里的水一下子喷出来,藏在沙下的贝类就露出来了。此外,刺河豚身上 那密密麻麻的刺,也不是用来行刺的,而是一种具有“假眼”功能的保护色,作用是为了吓退敌人。

因此,河豚虽毒,但是他自己不吸毒也不贩毒,充其量也只能算是藏毒者或带毒者,求生的本事,更多的还是靠“吓”。

河豚剧毒,却毒不死自己,这件事怪得有点像鼾声如雷者能震醒方圆十米以内的酣睡者却从不吵醒自己一样。日本东北大学农学系的专家,曾经从分子角度揭示了河豚毒对其自身无害的原因,研究人员对河豚肌肉表面收容体的遗传基因进行了分析,发现河豚肌肉细胞的构造 与人类不同,其中氨基酸的种类和形状与人类也不一样,河豚的这些氨基酸并不与河豚素结合。

这项研究成果除了有助于河豚毒素的解毒药品的研发之外,似乎还印证了这样一个事实:百“有”一用河豚毒,只是在它们的身后为了人类而准备的。如果你实在不能理解造物主何以赐予河豚如此凶猛的毒素,不妨想一想,造物主又为什么要造出如此馋嘴的人类。

欧阳文忠公记梅圣俞《河豚诗》云:“春州生荻芽,春岸飞杨花”,谓河豚出于暮春,至于河豚的中国的最佳产区,则非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江苏莫属。《明嘉靖江阴县志》对河豚有专门的记录,汪曾祺先生在小说《金冬心》里写过一桌好菜,其中就有“新从江阴运到的河豚 鱼”——三月初的一个夜晚,距离吃河豚最佳的时间、即当地人所说的“黄明节”——清明节后的数日还稍早了一点,不过,毕竟我还是坐在了靖江的一家灯火通明的酒楼之上。

河豚先被呈上堂来验明正身,这鱼,肚子圆滚滚的,嘴却小而尖,无鳞,皮肤上有各种花纹,很卡哇伊的样子,丝毫也不觉其毒。红烧是当地厨师最拿手的烹法,河豚肉,吃起来果然与一般鱼肉不同,鲜嫩而且很有蟹肉的质感。此外,由于河豚没有肋骨阻挡,腹部的皮在生 前经常作充气训练,因而十分松弛,也就很好吃。不过,河豚的鱼皮上有一层密密的小刺,不可细嚼,只能吞食,吞咽之前,还得将鱼皮有刺的一面向内卷起,有点像反胶粒的乒乓球球拍。

至于被称为“西施乳”的河豚胰脏,据说是全身最精彩的部分,不过我无法肯定当晚是否曾经尝到过:一来是因为人多,二来是越吃越被那些垫底的青菜所吸引,河豚的油脂十分丰富肥美,新鲜蔬菜垫在鱼肉下面红烧,鲜美不可方物。

尽管厨师和经理先后进来当着众人的面亲口试尝,不过河豚肉入口仍有一点麻酥酥的,让人提心吊胆——说老实话,若是缺了这一点提心吊胆,河豚的美味可能就要大打折扣了。

石湖居士范成大有《河豚叹》一诗传世:“彭亨强名鱼,杀气孕惨黩。既非养生具,宜将砧几酷。吴侬真差事,纲索不遗盲。捐生决下箸,缩手汗童仆。朝来里中子,馋吻不得熟。浓睡唤不应,已落新鬼录。百年三寸咽,水陆富肴蔌。一物不登俎,未负将军腹。为口忘计身 ,饕死何足哭。”

范成大是苏州人,在河豚的问题上最有资格警世,梅尧臣也写过题为《戒食河豚》的五言,事实上,历代写诗劝人勿食河豚者,皆正人君子也,而对河豚之美大唱赞歌的,乃苏东坡之流的半吊子正人君子也。据说苏东坡有一个很懂烹饪却不会煮河豚的朋友,为了让苏一尝河 豚美味,临时抱佛脚地向人请教了一番,便在家里摆上一顿河豚大餐,然后还和家人一起躲在屏风后观察东坡吃相。只见苏轼尝后叹曰:“也值一死了!”

虽然我也经常乘坐由刚刚领到驾照的朋友亲自驾驶的汽车,而且生生地把自己绑在前座之上,不过苏东坡的这种勇敢到底是出于饕餮还是讲义气,仍是有商榷余地的。事实上,在一丝不苟的严格处理之下,河豚毒也并没有说的那么可怕,而且中国人吃的江河豚的毒性也不像 日本人吃得海河豚那么高。在古代,如果真想用河豚来毒死一个人,就会给他吃“河豚{鱼会}”,就是日本人吃的生鱼片,因为这样最毒。不过,据说“河豚{鱼会}”乃河豚之最佳食法,有“红肌白里,轻可吹起,薄如蝉翼,入口冰融”之誉。

江苏的河豚烹法,第一是红烧,第二是烧汤,第三是包饺子。几年前,胶东某市的一家酒楼在获得卫生部的准许下,曾经推出“河豚全席”,有清炖、清蒸、红烧、椒盐、生食等等。事实上,中国古代、最起码在宋代以前,河豚鱼还是以生食为上的。

日本人从绳文时代便好吃河豚,不过他们吃的是栖生于海的河豚。明知河豚有毒而拼死食之,已属不易,除此之外,嗜食河豚的日本人的胸口上还别一个“勇”字——即非但不忌讳,而且对河豚之毒及其所散发出来的死亡气息大作渲染。例如,日本餐馆里的河豚刺身,大都 在盘子里被组合成菊花图案,而菊花正是日本的葬礼之花。

虽然日本当局对河豚厨师有严格的规定,凡加工河豚鱼者必须持有资格证书,不过据《感官的自然史》作者艾柯曼说,在日本,“最受推崇的烹调河豚的厨师会给用餐者留下直接接触毒素的感觉……只让用餐者的嘴唇有麻刺的感觉,但不足以真正杀死他。”

艾克曼在她的书中写到:“指甲缝大的丁点儿河豚毒素就足以杀死一家人,轻度的河豚毒素过量会引起受害者神经上的瘫痪,像僵尸一样。受害者有意识,但动弹不得。偶尔,由于吃河豚中毒几乎被活埋的人,在最后一刻发现是自己的葬礼而且马上就要被埋葬。尽管他们拼 命想要叫出来,表示自己还活着,但他们就是动不了。”是故,如果死者是在品尝有河豚做成的一道菜之后死去的,其葬礼通常会推迟几天举行——以防死者会醒活过来。在盛产极品虎河豚的大阪,河豚还有一个别称“北枕”,这是因为按照当地的风俗,人死后尸骸必头朝 北安放。

据悉从二零零零年开始,江浙、上海一带已开始人工试养一种微毒甚至是无毒的河豚,我不知道对于河豚爱好者来说这算是一个好消息还是坏消息——如果我们能够理解为什么有人会在短暂的窒息状态下达到性高潮。

不过,在江苏的水产批发市场上,半公斤野生河豚已叫价人民币一千五百元,而在大阪,下关批发价二万八千日元的虎河豚辗转流落到东京,每公斤便会上涨五千日元。这种情形,正如台湾女作家刘黎儿所说:怕吃河豚“与其说是惜命,不如说是惜金”。
徐子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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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5-7-12 21:09:50  
鸡鸡复鸡鸡

鸡是人类最常见的肉食以及食物的生产者,人类里面又以中国人最爱吃鸡,最善吃鸡。

因此袁枚说:“鸡功臣最,诸菜赖之。”算是代表全体中国人民对鸡做出的高度评价。李笠翁的评价稍逊,但也主张对鸡予以特别的临终关怀,“烹饪之刑,似宜稍宽于鹅鸭。”

据美国鸡肉协会(National Chicken Council)最近发布的消息,二零零零年平均每个美国人所吃的鸡肉量已经达到三十六点七公斤,远远超过美国人年食用牛肉及猪肉的数量。另据一项针对一千零九位受访者所作的民意调查显示,有89%的美国消费者至少每个星期吃一次鸡肉;一个星期至少吃三次 以上鸡肉的人数,也占了三分之一强。

NCC说,鸡肉销量的上升,是因为它料理起来十分方便,因此深受欢迎。

原来如此,不是“诸菜赖之”,而是“效率赖之”。美国的鸡——严格地说应该是“鸡肉”,全部是经过处理的冻鸡,密封在真空的包装里,巨大,要用双手才能从超市的冷柜里捧起来抱在怀里,一旦脱手,绝对是掷地有声。回家解冻之后,四肢瘫将开来的白鸡,体积又能 暴涨一倍,虽然一律被斩了首。

我曾见过电视名厨甄文达(Martin Yan,广州出生,以在美国主持名为Yan Can Cook的“烹饪+脱口秀”之电视节目煮成)在节目现场为美国家庭主妇摆弄过这样一只解冻完毕的鸡,我记得“Easy!”和“Cheap!”是那场烹饪表演中出现最多的两大关键词,除此之外,还记得嬉皮笑脸的阿Yan把那只玉体横陈的鸡叫作Sleepin g Beauty(睡美人)。

虽然便宜,虽然方便,虽然也不乏营养,但很少有中国人爱吃美国鸡。

“人人都说美国好,只有吃鸡忘不了”,一直是旅美华人对于美国鸡的难以下咽的记忆。网人图雅曾经煽情地写出了这种他乡吃鸡的心情:“圣诞之夜,无亲无朋,一人独坐,两眼苍茫,鸡肉入口,如嚼木屑。几大口伏特加之后,只觉家国万里,鸡翅,鸡腿,恍如机器零件 ,难以下咽。”

孤独无朋以及家国万里之悲情,恐怕一般是由鸡肉的“如嚼木屑”所煽动的。换言之,但凡那鸡肉好吃一点,哪怕只是略得了白切鸡或德州扒鸡(此德州不是得克萨斯州的简写)的大致,这个圣诞夜也许就不会如此难过了。

顺便一提:图雅在上文中说到圣诞夜担挑的那只“如嚼木屑”的美国鸡,极有可能是阉鸡。按照美国农业部对加工鸡肉的分类,这种去势公鸡,约十五周大,去毛后重量为二点七二至四点零八公斤。在美国,阉鸡也被称作“圣诞鸡”,常用于节日大餐。

啊,阉鸡!说到阉鸡,这正是华佗大师在研制药引时无意发明的一道人间美味,今天的广州人对它尤为垂涎三尺。粤垦路那一带的湛江大阉鸡(又名骟鸡),白生生,油光光,用加了蒜和香油的酱油蘸着……可怜的图雅。

中国鸡馔的令中国人怀念,除了鸡种的不同,更在于它的繁琐——正是美式“效率”的反面。只有异常复杂的鸡才能唤起如此复杂的情感。复杂和繁琐不仅包括了鸡的种类,料理的方式,鸡馔的滋味,甚至还涉及到吃鸡的形态——不知还有没有人记得王景愚当年表演的“吃 鸡”?天才的王景愚几乎调动了身上的每一条肌肉,才把一个人吃一只鸡的场面演绎到接近于惟妙惟肖,淋漓尽致。至于那次经典的“吃鸡”何以竟开了“小品”的风气,就是后话了。

虽然繁琐并不是通向美味的唯一途径,不过,就鸡的个案而言,美国鸡之所以不如大部分的中式鸡馔好吃,换句话说,就是明快输给了繁琐。

德州扒鸡(又名德州烧鸡),可能是中国北派鸡馔的代表作。配料的繁杂是怕级成功的关键:花椒、口蘑、丁香、砂仁、桂皮、豆蔻、草果、白芷、大茴香、饴糖,还包括十多种中草药。用两斤左右的生鸡,从脖子下开口取出内脏洗净,把两只翅膀编插进去,稍稍脱水便下 油锅炸一炸,取出后再加配料进行深度的熏制,最后以大锅蒸透。

上等的德州扒鸡,据说用手提起来略一抖,但见鸡骨徐徐脱落,皮肉却依然保持完整,端的是神乎其技。

除了制作方法之外,北派名鸡还有一个极为相似之处,就是美味皆经由铁路传播。事实上,德州扒鸡一开始并非德州特产,而是德州以南一百里开外的山东禹城县老字号“德顺斋”的出品。禹城扒鸡后来之所以改做“德州”,盖因后者地处津浦路枢纽,客流量极大,经营者 因而迁往该地。与德州扒鸡相比,同样是色重味浓,但味道逊一筹,制作上也略嫌粗糙的河南道口烧鸡,也是因京汉铁路而得以将美名远播四方。

这样一种诞生于多重复杂工序之下的美味,最后却以近似于快餐的方式卖给了火车上那些南来北往的旅客,在快餐时代的铁路旅行者看来,这是多么奢侈的旅行,何等奢侈的年代!

发源于长江下游地区的叫化鸡,相传最初系乞丐所为,本来应该算是中国鸡馔里最仓皇、最苟且的一种烹法,但是,在饭店里所能吃到的叫化鸡,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鸡要嫩鸡,泥需“药泥”,腹中酿入多种佐料,体面裹上荷叶一张,别说是叫化子,美国人见了大概也会 落泪。

在“生猛”之前的粤菜,并不是以海鲜立足,而是得力于对材料的高度精致化处理,“金华玉树鸡”就是这个方面的杰作。

与北方的那些吃起来不脱豪爽之气的“啃的鸡”相比,南粤诸鸡在餐桌之上皆显得意态安详,雍容华贵。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始创于广州酒家厨房的“金华玉树鸡”,不仅有美名,而且卖相极好。制法是:先用上汤将海南文昌鸡浸至仅熟取起,冷后起肉去骨,切成方长形片, 然后再把鸡肝浸熟,连金华火腿一并切成鸡片大小,与鸡片相间排置于碟中,放入蒸笼回热,再将芡料淋上。

上桌时,有碧绿的油菜竖直置于正中,“玉树”即得名于此。吃法也很有讲究:鸡肉、鸡肝、火腿,此三片须同时夹而食之。

这道广州酒家传菜,又名“广州文昌鸡”,半个世纪以来已经传遍了大江南北,至今仍见于台、港以及京、沪等地的传统粤菜馆。不过,在广州酒家、即使是在文昌路的广州酒家总店,出品却令我失望,虽然把鸡肉、鸡肝和火腿一并送进嘴里,倒也真能吃出一番陌生感来, 但是,我肯定没有得到文昌鸡应有的味道,因为我曾在海南的文昌县吃过真正的文昌鸡,因此,我很怀疑这里的“文昌鸡”是不是因酒家所在的文昌路而得名。

我发现,大部分以繁复取胜的菜式其实都在悄悄地淡出主流,不仅是“金华玉树鸡”。一方面,高成本的劳动导致了昂贵的售价(金华玉树鸡在广州酒家售价每只一百四十元),另一方面,盘子里的那一派“洛可可”风格亦不合于现今的审美风尚。

好在,我们还有清平鸡、市师鸡、盐焗鸡以及新近加盟的粤西大骟鸡等二十多种技术难度中至偏高的粤式名鸡,使鸡的传统和美味得以“鸡啄唔断”地永延。否则,可真是“玉树凋零,鸡何以堪”了。

在会吃鸡的人看来,洋鸡的不好吃,除了烹饪方式上的简单直白,还包括了鸡种以及高度机械化的饲养过程,先天不足,后天失调,是一种宿命性的失败。

虽然中国市场上绝大部分的鸡的生活环境都与美国鸡无异,不过良种的土鸡依然受到某种程度上的个性化保护。广州参观标榜的所谓“走地鸡”,并不表示其它的鸡都是终日翱翔在天空或游弋于水面,指的是在半集约化饲养方式下成长的鸡,生前过着一种半个人主义半集体 主义的生活。

以文昌鸡为例,其祖先据说居住在海南岛文昌县的谭牛镇天赐村。村里有几棵大榕树,树籽满洒在地上,成为鸡只最爱的食物。从光绪年间开始,在一代代的生化作用之下,就逐渐养成了今天这身材娇小,毛色光泽,皮薄肉嫩,骨酥皮脆的优质鸡种。现代化的养殖,虽然没 有那么多的榕树籽可喂,却也令其时时置身于山场树林之中,给它一个空间,让它自由活动,采食到充足的野果以及螺、虫等动物蛋白和青绿饲料,一早一晚,还得补喂小量大米、糠和番薯之类的农作物。放养约八个月后,就开始将鸡只集中起来置于安静避光处,不使其随 意走动,强行连续育肥三十天以上。这个过程,类似于公司上市前的“静默期”。反观美国的肉鸡,从出生到上市一般只要六至八周。

这是一种从生前就开始酿造的美味。北京“谭家菜”的白切鸡,也是自己养鸡,从娃娃抓起,并且喂以酒精、虫草等营养饲料,使八个月后方能宰杀。上桌前,还要用老鸡煲成的上汤淋熟。

中国的养鸡、烹鸡乃至食鸡,大多是复杂而“慢”的。上海“荣华鸡”挑战“肯德鸡”的失利,实在是犯了知彼而不知几的错误。
徐子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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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5-7-12 21:10:23  
拉灯谈吃

聊天一般被认为是一种轻松但是缺乏建设性的休闲活动,因此往往又被称之为“闲聊”,因为在大多数的情况下,闲聊的结果往往就是无聊。

然而,在如恒河沙数、漫无边际的聊天主题当中,我认为唯一可以称之为比较“有聊”并且具有建设性的主题,恐怕就是谈论吃喝,因为这是一个聊着聊着容易把人聊馋甚至聊饿的危险的主题,每到这个临界点上,聊天者通常都会忍不住将该话题自动中止,转而采取若干解 馋疗饥的实际行动。

上学的时候,学生宿舍晚上十一点准时熄灯,不过熄灯只造成上床,并不能导致睡觉。一房六七个“早上八九点钟的”男生,就这样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黑暗中有一搭没一搭的瞎聊着。聊得最多的,是吃。这些人来自五湖四海,各自家乡的吃食都有各自的美味。要知道, 在黑暗中谈吃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聊天,当然聊女生也很刺激,不过在夜里十一点以后聊女生这个话题通常都不会有即时的结果,最快也得等到天亮。谈吃就不同了,这个话题之所以不仅刺激而且危险,是因为他比女生更具有操作性,因为聊着聊着,各人的肚子就开始感觉到 饿了,黑暗中甚至听得到从空洞的腹中传出的咕噜咕噜的声音。正如作家老鬼在小说《血与铁》里写到的那样:“六零年大饥荒饿伤了我,太怕饿了,一饿就完全垮掉,毫无意志力。我是这么的矛盾,一方面热衷于看英雄的书,贪婪地读有关反修的文章,满脑袋革命,一方 面又偷别人的水果吃。因为饿,就骗家里的钱,就偷吃偷拿……”

“有时真想大哭一场。我要能在母亲肚里该多好呀,永远不用发愁挨饿,干鸡鸣狗盗的事。初一初二年级,就是在这样的日子下度过的。吃是脑子里最经常盘旋的念头。当然也关心着中苏关系,关心着反修大业,关心着革命和进步。但一天到晚最主要琢磨的是吃。对女生的 兴趣大弱,流氓思想几乎没有。吃饱饭比想女生更重要。”

虽然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馋痨之夜于四十年前的饥荒岁月在起因上绝不可同日而语,但是结果却高度的一致。女生就在楼上,家里的美味则在千山万水之外,只有饥饿在自己心中蠢动。

钱钟书先生尝言:“大抵学问,乃荒江野老屋中,两三素心人商量培养之事。”作为学生,我们只是在日间被培养,并且在吃饱之后也研究研究学问,到了熄灯之后的黑夜,这些饥馁的“两三素心人”于远离市区的荒江野老屋中所能商量的,似乎也就剩下吃喝之事了。

躺在床上谈吃的结局往往是这样的:黑暗中终于有一个人忍不住从床上坐了起来,接着,就有更多的人也从床上相继坐了起来。正所谓坐言起行,坐起来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偷电,这时,有人负责点亮蜡烛,有人从床底下抽出校方严格禁用的电炉,也就是说,形而上正在转 化成形而下,虚拟即将演变为实干,一顿扣人心弦的子夜大餐就要开始制作。

所谓大餐,通常也就是偷偷摸摸地煮上一锅面条(那年头,快食面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奢侈品,经常需要泊来),豪华一点,也无非是煎上几个鸡蛋(那些鸡蛋都是白天在校门口用粮票跟乡下人换来的)。当煎鸡蛋的香味在潮湿的空气中从二楼的阳台袅袅飘升到学生宿舍的三 楼和四楼,除了平底锅里的那一阵阵愉快的“滋滋”声,还能听到从楼上陆续传出的一些动静——很显然,煎鸡蛋的香味正在像传染病一样发生着连锁反应。

接下来,就开始听到四下里此起彼伏地响起了一些锅碗瓢盆间的互相碰撞,如果是白天的话,定会见到一派“遍地英雄下夕烟”的喜人景象。

事实上,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大学生的一日三餐,基本上是以不同地区的标准按照定量供应的。吃饱喝足当然不成问题,只是这种吃饱喝足想来也只是负责至晚上十一点之前。从这个钟点之后到第二天早上六点之前,按校方的规定是集体上床的时段,若是天黑了你还不想 睡,甚至胆敢躺在床上聚众谈吃谈喝,那么,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校方自然就概不负责了。我们那一届的学生后来有出息的实在不多,我估计与我们当年集体热衷于在熄灯之后从事吃吃喝喝的活动有一定的关联。

关于卫慧的小说,我的吃喝朋友小宝在他的新书《爱国者游戏》里引用我的另一位不太一道吃喝的朋友“搏老”的话说:八十年代的女大学生也和外国人睡觉,但是从来不写。这就是八十年代的作家和九十年代作家的区别。

借着上面这个药引子,我想说的是,两千年代的大学和八十年代的大学也在晚上十一点统一熄灯,但是两千年代的大学生上床以后肯定不会像八十年代的(某些)大学生那样谈吃谈喝了。

之所以会作出这样一个看上去不无武断的判断,乃基于以下三个条件:第一,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大学生大都没有经历过饥饿年代;第二,今天之食品供应和大学生口袋里的现钞已不可与八十年代同日而语;第三,包括谈吃谈喝在内的聊天活动,今天已有了网络这样一个全 新的媒介,从此已无需在黑暗中摸索。事实上,吃吃喝喝这种话题,谈得愉不愉快,写得好不好看——也就是说,这项通常被视为“无聊”的活动能否被赋予某种“有聊”的建设性,首先取决于谈话者和写作者在当时所采取的姿态。

在这一点上,躺在黑暗中的谈话者与挂在网络上的书写者其实是非常一致的,我觉得,熄了灯以后躺在床上聊吃的景象在风格上非常近似于许多年以后在网络上的谈吃(当然后者在花色品种上要丰富得多)。而这种共同的姿态又决定了以下的三点:

他们都非常的松弛;

无论是倒卧还是隐身于光学或cyber的黑暗当中,他们之间谁也见不到谁;

他们都开始不经意却又难以控制的让自己和他人感觉到有一种难以克制的馋。

因此,在网络上的谈吃或者说在某种BBS状态下所发表的言论,有机会成为饮食文字中写得最为令人垂涎欲滴的一路。而网络上的那些跟帖,难道不就是二十年前从学生宿舍的“四下里此起彼伏地响起了一些锅碗瓢盆间的互相碰撞”吗?

要把吃喝谈好谈透,不管是网上还是床上,欲达至化境,姿态之外,还必须保持一个饥饿或馋痨的状态。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闲聊的功能本来就不是也不能“致知”(京派的除外),因而,“致好”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了闲聊的最佳化结果。而在所有可以成为聊天的主题当中,又以吃喝的谈论最能“致好”。然而,只有一个“好”字还是远远不够的,按照“不如偷不 到”的模式,我们不妨这么说:“能吃不如好吃,好吃不如馋吃,馋吃不如偷吃,偷吃不如谈吃,谈吃不如吃它不到。”

谈吃、想吃,但是吃不到,此乃床上的聊天者和网上的发言人之间的另一个共同之处,也是促成大部分上乘的以吃喝为主题的言谈和文字的基本诱因。传统的饮食写作亦莫不如此,远的有张岱,近者如梁实秋,无不是在落魄和贫乏之中通过花团锦簇般的食事的追忆而完成了 汉字所能重现并创造的最美味的文字。

张岱,山阴人,其先世为蜀之剑州人,都是中国的美味之乡。除了美味的籍贯之外,张岱还有显贵的家世,故具备了美食家的两大基本条件。青年时代的生活,照其《自为墓志铭》所云:“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 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总而言之,一个彻头彻尾的“好之者”。然而,“年至五十,国破家亡,避迹山居。所存者,破床碎几折鼎病琴,与残书数帙,缺砚一方而已。布衣蔬食,常至断炊”。正值在这种“想吃而吃 它不到”的状态下,张岱所有谈论(梦忆)饮食的文字,皆因这种张力而美好得不可方物:“一到十月,余与友人兄弟立蟹会,期于午后至,煮蟹食之,人六只,恐冷腥,迭番煮之,从以肥腊鸭、牛乳酷、醉蚶如琥珀,以鸭汁煮白菜,如玉版;果瓜以谢橘、以风栗、以风菱 ,饮以‘玉壶冰’,蔬以兵坑笋,饭以新余杭白,漱以兰雪茶。繇今思之,真如天厨仙供,酒醉饭饱,惭愧惭愧。”

陶庵之后,汉语世界里公认的纸上料理大厨,非雅舍莫属。除了相同的籍贯和共同的“逸民”身份之外,两者之间最大的共同之处,就是“吃不到”也。

关于经典的《雅舍谈吃》,作者在自序中已经清楚地表明了心迹:“偶因怀乡,谈美味以寄兴;聊为快意,过屠门而大嚼。”所谓“怀乡”者,乃自一九四九年去台之后,一水之隔,“大陆不可望兮”,故乡的美食更不得尝矣,从此凡四十年,“目断长空迷津渡。泪眼倚楼 ,楼外青无数。往事如烟如柳絮,相思便是春常驻。”

就《雅舍谈吃》而论,与其说“往事如烟如柳絮”,不如说“美食如烟如柳絮”,满怀的乡愁化为满嘴的馋痨,本书所提及的食物凡五十八种,绝大多数皆为“吃不到”的东西。至于作者心头挥之不去的那一番“画饼充饥”的遗恨,更是渗透于字里行间。于是,火腿自然是 以故乡的金华火腿为最好,“台湾气候太热,不适于制作火腿,但有不少人仿制,结果不是粗制滥造,但是腌晒不足急于发售,带有死尸味;幸而无尸臭,亦是一味死咸”。而“美国的火腿,所谓ham,不是不好吃,是另一种东西……趁热切大薄片而食之,亦颇可口,唯 不可与金华火腿同日而语。‘佛琴尼亚火腿’则又是一种货色,色香味均略近似金华火腿,去骨者尤佳,常居海外的游子,得此聊胜于无”。“到处都有”的鳝鱼丝,不消说也是以河南馆子和淮扬馆子的出品最为地道,台北的“北方馆子”之所以做不好,是因“此地没有又 粗又壮的巨鳝,切不出丝”。甚至连闽南和台湾的特产青蚵(即牡蛎),也不如从“东单牌楼菜市采购”回来的青蚵那样鲜美,更何况“此地其他贝类,如哈蚂、蚋、海瓜子,大部分都是酱油汤子里泡着,咸滋滋的,失去鲜味不少”。即使是美味无比的血蚶……却也只能令 雅舍先生心里很不舒服地“想到上海弄堂每天清早刷马桶的人,用竹帚蚶子壳哗啦哗啦搅得震天响,看着蚶子就更不自在了。至于淡菜,一名壳菜,也是浙闽名产,晒干了之后可用以煨红烧肉,其形状很丑,像是晒干了的蝉,又有人想入非非就是像另外一种东西”。

因此,《雅舍谈吃》既可以当成一场虚拟的美味盛宴来读,同时也不访视它为一场一个人的既悲愤又无奈但是又十分有节制地调控着欲滴口水之分寸的“忆甜思苦”会。
徐子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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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肝

在身体内部,肝是一件重要的脏器,并且与饮食之间具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它就像一座肉感的化学工厂,不停地分解及排除人体内的毒素,分泌胆汁以帮助消化,调节体内糖分之新陈代谢,同时制造着蛋白质。

在维系生命的意义上,尽管五脏六腑的排名不分先后,然而我还是相信,肝的江湖地位应该仅次于心脏。不然的话,男人女人一旦肉麻起来,就不会“心肝宝贝”地叫个不停了,只有在骂人的时候才会用到“狼心狗肺”。与此同时,按照中医的理论,内脏的排名还是很有先 后的,它们分别是——五脏:心、肝、脾、肺、肾;六腑:胆、胃、小肠、大肠、膀胱、三焦。肝脏与饮食之间的关系当然远不止对吸收与排泄的调节,事实上,肝本身就是一种好吃到令人神魂颠倒的食物。除了最常见的猪肝之外,鸡肝、鸭肝以及鹅肝的美味,更是没齿难 忘。至于有毒的马肝,在今天已基本属于一种只存在于传说中的绝版珍馐了。据《燕丹子卷下》:“荆轲之燕……(燕丹)后日与轲之东宫,临池而观。轲拾瓦投龟,太子令人奉盘金。轲用抵,抵尽复进。轲曰:‘非为太子爱金也,但臂痛耳。’后复共乘千里马。轲曰:‘ 闻千里马肝美。’太子即杀马进肝。”吃过千里马肝后,“太子为置酒华阳之台。酒中,太子出美人能琴者。轲曰:‘好手琴者!’太子即进之。轲曰:‘但爱其手耳。’太子即断其手,盛以玉盘奉之。”由此可见,即使在杀人比较家常便饭的古代,买凶杀人的花费也绝不 比今天更为经济。

马肝、人手之外,作为雇主,燕丹还得与荆轲“同案而食,同床而寝”以示其“肝胆相照”之诚意。

当然啦,毕竟是古人嘛,荆轲终究不会像他后来在电影里的同行那样表现得俗不可耐,这个杀手有点爱吃,有点浪漫,有点爱乐,行动之前还要站在船头高歌一曲,当然,他的上述各种小资,也多少都“资”得有点变态。

在所谓“五脏六腑”的体系之中,脏为实,腑为空,也就是说,前者在质地上是实的,后者则留有一定的空间。加深对这一区别的认识,不仅是医生的基本责任,也是一个厨师在“诗外”所应有的功夫和素养。

正是因为实,肝脏在烹饪的过程中并不像肉或者属“腑属”的胆、胃以及大小肠那么容易入味。非但如此,它本身就有一种十分特殊的、难以用语言来形容的味道。这味道甘美丰腴之极,又略带几分风骚,几分腥邪。而在质地方面,肝不仅具有密度上的“实”,口感上也带 有一种十分微妙的硬中带软,软中带硬,于爽利中渐觉黏稠,于黏稠里终见浓情,口腔里面,直是一番抵死缠绵。

我认为,如果用“性感”来形容上述感觉,最起码在修辞上会是十分妥当并且一时也找不出第二个词来的。当然,这样的说法丝毫也没有考虑到肝与性能力之间的关系之医学理论,无非是一种私人的主观感觉而已。其实,真正“性感”到有名给你叫的,应该是属于南京城南 门外始创于明洪武年间的老店“马祥兴菜馆”的一道名叫“美人肝”的名馔。此馔之艳名,据说在上世纪二十年代浪得于一个医生,因为它有粉红娇嫩的卖相以及琼瑶香润的口感。可惜的是,此“性感”非彼“性感”,无论是“美人”还是“美人的肝”,几乎百分百都是修 辞意义上的,因为此肝非肝,这道菜是用鸭胰白为主料、配上鸡丝和冬菇、冬笋爆炒而成的一种“假肝”,尽管鸭胰白又名“胗肝”。

按照当代的饮食健康标准,肝脏属于高度危险食品。但是对于我个人来说,这一警告反而以其危险性平添了食肝的性感。如果桌上现在就摆着一碟刚刚煎好的鹅肝,在采用“肝肝肝肝”的命运敲门声为背景音乐,如此这般地慢慢咀嚼,就一定能吃出一个紧接着一个的高潮来 。

论心,尘世间以人心最为叵测,因为隔着肚皮;论肝,万物中则以鹅肝至为好吃,因为鹅肝裹着脂肪。

事实上,我一直相信以三种可供食用的肉禽类(鸡、鸭、鹅)肝脏而论,味道上委实相差不大,最起码,它们在价格上巨大的差异是不应该与其在味道上的些微差异形成正比。至于上述的些微差异,主要还是在于质地。例如,鸡肝的个头较小,质感也较硬,而鸭肝吃起来也 不够鹅肝滑润,有一点涩滞的感觉。

然而,鹅肝的丰腴及其无与伦比的绸缎般的嫩滑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技术上,专门用来取肝的鹅是用“填鸭”方式强制性育肥(force-fed)出来的。不过与填鸭不同的是,对鹅施以force-fed之目的不是为了吃到异常肥美的烤鹅,向鹅索要的只是一个超级的大脂肪肝。

暂且忘了医生对于脂肪肝的种种意见吧,无论如何,一个因无法对体内多余的养分进行新陈代谢的脂肪鹅肝,就一定会变得肥大而柔软(肝脏最后从鹅体内取出时,大如排球,重约在七百至八百克间),再经过牛奶、白兰地或葡萄酒的腌制,吃起来那种匪夷所思的美味,自 然就不在话下了。

然而患上这种富贵病并不是鹅肝在价格上富贵于鸡肝和鸭肝的唯一理由。由于每天三次强迫性填灌喂食的过程很容易造成鹅的精神紧张甚至死亡,所以法国人采用人工一对一方式喂食,喂食过程中,还必须不断地拍抚它们,让它们聆听音乐以帮助吞咽及安抚情绪。在这种桑 拿按摩式的高昂人工成本之下,市场上的法国鹅肝自然就贵得离谱。

鹅肝的美味据说是古罗马人最早发现的,凯撒大帝对此尤为激赏。然而今天所见之鹅肝的主流形态,原创则在法国西北的阿尔萨斯省(Alsace)。对于中国人的爱吃动物内脏,西人往往友邦惊诧,不过在这种时刻,你绝对用不着大动肝火,只需从容并且字正腔圆的吐 出以下这个法文单词:pate,虽不能吓蛮,却也足以令夷们当场收声,低头认罪并自动自觉地将花喷喷的口水变成垂涎三尺。

提到鹅肝,许多人第一时间会想到鹅肝酱。这大概是因为鹅肝酱、尤其是罐头装的鹅肝酱较易存储及运输,在世界各地的知名度因而也就比较高。不过要论好吃,相信还是以新鲜的煎鹅肝为上。

一小片刚刚在白(葡萄)酒汁里煎至喷香扑鼻的新鲜鹅肝,表面略焦,看上去是玫瑰色的,吃到嘴里的感觉,甘腴、绵密、多汁——非打个比方不可的话,只能借用《西游记》里经常用来形容猪八戒见到美女时的那个说法:雪狮子向火。李碧华则说,它就“像一块甘、香、 鲜、软、嫩的脂肪,入口即溶掉,奇特的芳香令脑细胞也有感应”。这时候,除了一口香槟,一切都嫌多余。李碧华还说,这东西“连吃三天,我觉得自己已变成一堆胆固醇般沉重”。既然要把自己变成一堆胆固醇,我希望我的那一堆会是带有香槟风味的。

煎鹅肝虽然肥腻,但是在烹饪方式上仍然较鹅肝酱更容易为国人接受。鹅肝酱——无论是新鲜的还是装在罐头里的,吃法上与煎鹅肝全然不同。它算是一种“冷盘”,切成薄片,置于一片尽可能简单直白的吐司或者苏打饼干上就可以了。专家说,绝对不要把鹅肝酱像果酱那 样在面包上抹来抹去。为什么?专家没有进一步的交待。我猜,这大概是因为如果这么干就会找不到“鹅肝”的富贵感觉,得到的只是一堆与果酱、花生酱或者牛油有关的绝对值不回票价的涂鸦。

在味道上,鹅肝酱没有煎鹅肝那么浓郁,但是由于在料理过程中加入了一定比例的猪肝、鸭肝、鸡肝和鸡蛋等,连带表面的那层金黄色的肉汁冻,因而在口感上较煎鹅肝来得更为错综复杂。尤其是加入了黑松露的顶级鹅肝酱,吃起来更是芳香袭人。即使你吃不惯松露的味道 ,或者深以为松露和牛肝菌其实并无太大差异,但还是宜对其表示礼节上的敬意,以西方的共识,世界三大极品美食分别为:鱼子酱、松露、鹅肝酱。

虽然在脂肪肝的意义上同病相怜,但是鸭肝不仅在个头上略输鹅肝,质地也稍嫌粗涩,这种粗涩,也就是广州话所说的“鞋”。但是从性价比的角度出发,如果有两份同样因含有“谷氡酸”而散发出诱人香味的鹅肝和鸭肝放在眼前,后者还是有很多的可取之处。

就肝酱(pate)而论,鸭肝酱(gras de canard)的味道比鹅肝酱更为浓郁厚重。比之于宋词,如果说口感精致柔细的鹅肝属于姜白石,鸭肝便自认辛弃疾可也。据报道,由于鸭肝的价廉物美,在法国,鸭肝酱的消费量已经远远超过鹅肝,成为占有80%市场的鹅肝替代品。

而在新鲜鸭肝的烹饪上,中国厨师也有用武之地。受到德国人的影响,鲁菜最擅长鸭鹅的割烹炮制,故除了烤鸭之外,更有“糟蒸鸭肝”记录在案。据美食家唐鲁孙先生说,北京丰泽园早年间出品的糟蒸鸭肝,其妙处在于“第一毫无一点腥气,第二是蒸的大功恰到好处,不 老不嫩,而且材料选的精,不会有沙肝混在里头。至于后来一般王孙公子,到丰泽园吃每人每四十块六十块的自抹刀的大碎烩,等于替柜上出清存货,那就不足为训了”。除此之外,“不但美食而且美器,盛菜的大瓷盘,不是白地青花,就是仿乾隆五彩,盘上罩着一只擦得 雪亮光银盖子,菜一上桌,一掀盖子,鸭肝都是对切矗立,排列得整整齐齐,往大里说像曲阜孔庙的碑林,往小里说像一匣鸡血寿山石的印章”。

我在北京不仅一直没有机会光顾丰泽园,更从未听人提起过它的“糟蒸鸭肝”。不过以我个人对北京大部分国营饭店的观感,这道菜即使仍然能在丰泽园的菜谱上找到,即使风味不减当年,然而像“碑林”或“鸡血寿山石”这般视觉上的奢侈,怕是已无迹可寻了。

不过,北京烤鸭店里的盐水鸭肝还是非常可口的,观其色泽,与家常的盐水猪肝无异,但咬起来比猪肝要软滑滋味得多。盐水猪肝或者卤猪肝在家自制不难,但是就病理学而论,如果说未烹的鹅肝属于脂肪肝,那么,一大块卤好的猪肝就更容易令人联想到肝硬化。

李碧华说,她有个朋友这样形容法国鹅肝的美味:“好似吃人肉。”为什么用“人肉”来比喻?因为“天下最鲜美的食物便是人肉,无法选用适当形容词”。人有多么好吃,这一点,我们扪心自问,很快就会得到明确答案,只是人肉有多么好吃,实在就不得而知,更无从说 起。不过,与其把鹅肝的滋味比之于人肉,还不如直接去考据一下吃人肝的历史,这件事,倒是黑纸白字,有案可稽的。

五代时,叛将赵思绾领兵占据长安,城中断粮,赵就下令屠杀妇女儿童,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作为军粮。每当犒军时,就杀上数百人。赵思绾不但爱吃人肉,尤爱吃人肝。他把活人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了吃。据说当赵思绾把肝吃完之后,那被割下肝脏 的人还在柱子上惨叫。据统计,赵思绾从作乱到事败,共吃人肝六十六副。公元前六六一年,翟人攻入卫国,杀了卫懿公,生食其肉,然后抛弃了他的肝脏。当时出使在外的卫国大臣弘演听说国内有变,急忙赶回来,一看见懿公的肝便痛哭不止。他想了一个办法:自杀,以 自己的身体为襮(表层),再让人挖出自己的内脏,然后把懿公的肝装入他的腹腔来入土安葬。明太祖朱元璋的第五子周定王朱棣的儿子朱有熹也有生吃活人的嗜好,与赵思绾一样,最爱生吃人肝、人胆和脑汁。据史料记载,每当天黑以后,朱有熹只要看见有人经过他所居 住的王府旁边,就命令手下人把他们引诱到府中杀死,供他大快朵颐。

我们当然不可能、也更不想去知道人肝究竟有多么好吃,不过我们实在也不必因此而去指责古人的变态。我发现,中国古代思想中对“肝”和“胆”这两样东西很有一些远远超出生理常识之外的独特看法,是我们至今所不能理解的。当然,在饮食的意义上,如果你并不坚持 海胆也是“胆”而且是一种“浑身是胆”的东东,其实动物的胆通常都不好吃,最起码不会比肝脏好吃。所谓“龙肝凤胆”只是说说罢了。除了熊胆和蛇胆曾经入药,人的肝胆,还是留着“相照”的好。
徐子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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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之甚为饿

饥饿是我们每天都必须面对的一种身体感觉,这种感觉可以把我们带上天堂,也可以把我们推下地狱。生活在如此大喜大悲的剃刀边缘,能不以战战兢兢的恭敬之心以进吾食乎?

吃饱喝足,即使肉身不在天堂,天堂亦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忍饥挨饿,尽管是身强力壮,富贵荣华,也不得不徘徊在地狱入口。犹如莎士比亚在《亨利六世》中所写到的那样:“我现在饥饿难忍,即便赊给我一千年的生命,我眼前也挨不过去。”王朔的名言是:“金钱不是 万能的,没有金钱却是万万不能的。”套用在吃吃喝喝的人生问题上,吃喝也不是万能的,没有吃喝却是万万不能的。

按照约定俗成的方式,这种感觉每天分早午晚三次找上门来。正是这三声里应外合的“命运敲门声”,一日三回地提醒着日常生活的幸福快乐以及人生之无奈之“化学”,悠悠万事,唯此为大。

其实,“饑”、“饥”与“饿”并不是完全相通的一回事,最起码在字面上。按清人陆以湉所训:“谷不熟为饑,腹不实为饥,饥之甚为饿。饑,饥,古异义,后人通用,误也。”(《冷庐杂识》)即便如此,“谷不熟”却仍然是“腹不实”的唯一起因,无论是游牧还是农 耕,土地里的歉收或者失收始终是人类足以灭顶的灾难。

如果说“柴米油盐酱醋茶”是日常生活的开门七事,那么,所谓“刀兵盗贼水旱饥”就是在人类历史上无穷无尽循环上演的七难。饥饿不仅是一种个体感觉和私人叙事,同时也一直是历史的宏大叙事。当一个人感到饥饿的时候,从肠胃到大脑,被唤起的其实是全人类连绵不 尽的集体记忆。

也许正因如此,与其它的生理反应相比,饥饿给人在肉体和精神上带来的感受竟是如此的强烈。

“饱汉不知饿汉饥”,这是一件让人十分生气的事,不过,这种行为却也是十分值得体谅的,因为一个人在饭前饭后的思想以及思想方法,实在可以有微妙乃至巨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不但是另一个“饿汉”义愤填膺,甚至连“饱汉”自己也常常会对此深感不可思议。

在这个意义上,人类的所谓思想,实在可以分成如下两类:第一类,是饭前的产物;第二类,是饭后的出品。因而,理所当然地,这些思想的受众也被划分为如下的两类,即吃饱了的和饿肚子的。诚如泰戈尔所言:“当你歌唱的时候,饥饿的人就用他的肚子来听。”

尽管如此,得以流传下来并且成为经典的思想以及正在源源不绝地生产出来的思想,绝大部分都是饭后的产物,在太史公所列举的“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这四个代表性事件当中,算起来也只有《离骚》是被放逐的 屈原在“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这种全天然全素食兼半饥不饱的状态下所作出,其余的“发愤之所作”,大抵都是圣贤们的饭后所作。故而,人类的进步思想以及所谓的“菁英思想”,也大抵都具有贬低生理饥饿而夸大精神饥饿之倾向,亦因如此,就连这些 思想本身也被称之为“精神食粮”。

饱暖而思淫欲。精神的饥渴固然苦闷,不过,英国作家J·K·哲罗姆的看法是:“充盈的胃囊是诗歌的伟大助手,而且,任何伤感都无法靠空荡荡的胃囊存活……倘若蠢人们告诉你,精神的贫困比肉体的饥渴更令人痛苦万分,那是因为他们对两者都没有太多体验。一种浪 漫而感人的论调!然而,那一切全是胡说八道——全是伪善的假话。疼痛的脑袋很快就会使人忘掉疼痛的心灵。受了伤的手指头会驱散对失恋的所有回忆。当一个人真的感到饥肠辘辘的时候,他感觉不到其他任何事情。”

朱自清先生在一九四七年七月六日的上海《大公报》副刊写道:“我们有自古流传的两句话:一是‘衣食足则知荣辱’,鉴于《管子·牧民》篇,一是‘民以食为天’,是汉朝郦食其说的。这些都是从实际政治上认出了民食的基本性,也就是说从人民方面看,吃饭第一…… 抗战胜利后的中国,想不到吃饭更难……于是学生写出‘饥饿事大,读书事小’的标语,工人喊出‘我们要吃饭’的口号。这是我们历史上第一回一般人民公开的承认吃饭第一。”

一年有三十五日后,身患严重胃溃疡并拒食美援的朱自清先生病逝于北平。

吃饱以后的幸福心情大致相同,饥饿的感觉却各有各的不幸。那么,所谓现代人的饥饿,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呢?

我认为,村上春树在这件事情上作出了迄今为止最妥贴的表达。当然,除了高超的文字技巧,村上的发言权更体现在,第一,他居住在世界上食物供应最富足的城市里;第二,村上本人正是馋人一名。

来看《出击面包店》:“为什么产生了空腹感呢?当然是由于缺乏食物而来。为什么会缺乏食物呢?因为没有相当的等价交换物呢?这大概是因为我们的想象力不够吧。不,空腹感说不定事实上是起因于想象力不足。无论怎么说都行。神、马克斯、约翰·列侬都死了。总之 ,我们处于肚子饥饿的状态,结果就是起了歹念、并非空腹感使我们起了歹念,而是歹念使我们为空腹感而走极端。虽然不怎么搞得清楚,就像存在主义似的。”

尔在《面包店再袭击!!》中,村上又为我们描绘了另一种“特殊的饥饿感”:“特殊的饥饿到底是什么呢?我在这里可以将它提示为一种映像。我乘着一艘船,漂浮在平静的海面上;往下一看,在水中可以看见海底火山的山顶;虽然海面和山顶之间看起来好像并没有多少 距离,但是不知道下面到底有多远;水因为太透明了,以至于找不到丝毫的距离感。我从小船上探出的身子,俯视海底火山的山顶,围绕小船四周,海水的透明,使我的心情极度的不安,好像心窝深处突然生出一个大窟窿,没有出口,也没有入口,只是一个纯粹的空间。这 种体内的奇妙的失落感——存在于不存在混淆不清的感觉,和爬到高耸的尖塔顶端,恐惧得颤抖的感觉,似乎有点儿类似。饥饿和惧高症竟然会有相通的地方,这是一项新的发现。”

我本人并不经常挨饿,却有轻度的畏高,一想到居高临下时那种四肢瘫软以及心惊肉跳的感受,就不得不承认把饥饿的感觉比之于惧高症,实在有赖于一种超级丰富而且精准的想象力(而空腹感说不定事实上是起因于想象力不足)。

所谓饥不择食,就是想尽一切办法,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一切可以入口之物塞入口中,目的只有一个,即好让紧贴着前胸的肚皮感觉到充实,即所谓果腹是也。

大饥荒时期的填充果腹之物,从草根、泥巴直到树皮、人肉、各种吃不死人、或暂时吃不死人但不吃却肯定当即死定的东西,都不可思议而又理所当然并且不容分说地成为食物。只是因今时今日的食物供应水准和日常饮食质量而论,奢侈一点地说,完全没有东西可吃与面前 有那么一点却不能称其为“标准食物”的东西,这两种状况相比,似乎后者来得更为可怕。

也就是说,对食物的选择权的丧失在某种意义上还不如失去对食物的占有权。

比方说,饥饿难耐而渴望着大吃一顿的时候,翻箱倒柜,却只找到几粒瓜子,一块饼干,半瓶水。能吃吗?都能吃,甚至于味道还不算太差,甚至于还能勉强地称之为“好吃”;能吃饱吗?这就有些难说了,倒也不只是量的问题,就算是相同的东西再来一个round,两 个round,乃至N个round,理论上,再大的胃也应填满了,但是人却还是真挚并确切地感觉到结结实实的饥饿。这种危机如发生在白天,问题倒也不大,最怕是夜深人静,兼逢天寒地冻。这种时刻的饥饿,像夜一样深冷,慌乱而且绝望,虽然只是发生在暗夜中一 个屋檐之下的个别事件,可是称之为“饥慌”也绝不过分。饥寒交迫,人世间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面包店再袭击!!》里的男主角和妻子,在晚上六点吃了简餐之后,九点半就钻进被窝呼呼大睡。到深夜两点钟前同时睁开眼睛,醒了之后,就“立刻觉得肚子饿得令人 难以忍受,非得吃点什么东西不可”。但是,冰箱里“可以称之为食物的东西一点也没有,只有沙拉酱、六瓶啤酒、两颗干透的洋葱、奶油和除臭剂”。无奈之下,止得坐下来喝啤酒,并且“不断的读着印在啤酒罐上的字,频频眺望时钟,轮流去打开冰箱的门,翻弄着昨天 的晚报,将掉到桌上的饼干屑用明信片扫一堆。时间像是吞进鱼肚的铅锤,昏暗而沉重”。最终,在打消了“让肚子饿下去”的念头并派出了“除臭剂炒除臭剂”的烹饪方案之后,只得开车出去找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餐馆。

饥不择食还有一种比较罕见的另类情形,见李杭育著《老杭州》:咸丰十一年(一八六一年),太平军二度围困杭州达两个多月之久,杭州人给饿惨了,富贵人家竟只得餐餐以囤积于家中的鱼翅、海参为食。

虽说是饥饿使人病,久病夺人命,但是,在某些情形之下,适度的忍饥挨饿,反而是一种非常见效的养生之法。

据《红楼梦》所述,贾府中有一个医治伤风咳嗽的“风俗秘法”:“无论上下,只一略有些伤风咳嗽,总以净饿为主,次则服药调养。”例如宝玉房里的晴雯,“症虽重,幸亏他素习是一个使力不使心的,在素习饮食清淡,饥饱无伤。故于前日一病时,净饿了两三日,又谨 慎服药调治,如今劳碌了些,又加倍培养了几日,便渐渐的好了。近日园中姊妹皆各在房中吃饭,炊爨饮食亦便,宝玉自能变法要汤要羹调停,不必细说。”

事实上,这种饥饿疗法在某种意义上乃道家“辟谷”之术的世俗版。其原理皆在于“排毒”,犹如西湖醋鱼之“饿养”,此乃杭州“楼外楼”用来烹饪“西湖醋鱼”的独门秘技,方法是把用来做醋鱼的西湖草鱼围在水中,一至两天内不喂任何鱼食,目的是为了将鱼肠中的杂 物和鱼肉中的土腥气彻底排除,同时使鱼肉更显结实。就在“楼外楼”门外的那一池湖水中,平时都圈着一个笼子用以“饿养”草鱼,并且以此作为生意上的招徕。当然,你若在登楼之前在“饿养”池边立看多时,将原定就餐时间顺延一至两小时,吃鱼之前先把自己“养饿 ”,那条西湖醋鱼吃起来保证是鲜上加鲜,绝对超值。

事实上,饥饿不仅可以替食物的美味增值,它本身就是一种食物,而且还可能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传说,古代有一位君王,不但吃尽了人世间一切山珍海错,而且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做饿。因此,他变得越来越没有胃口,每天都很郁闷。有一天,御厨提议说,有一种天 下至为美味的食物,名字就叫作“饿”,惜乎求之不易。君王当即决定与他的御厨微服出宫,君臣二人跋山涉水地找了一整天,于月黑风高之夜,饥寒交迫地将身来在一处荒郊野岭。此刻,御厨不失时机地偷偷把预先藏在一个大树之下的一个馒头呈上:“啊也,终于找到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饿’。”饿得死去活来的君王大喜过望,二话不说,当即把这个又硬又凉的粗面馒头狼吞虎咽而尽,并且封之为世上第一美味。

像饥饿和情欲这一类的感觉,到底是造物用来折磨我们的刑具还是用来讨好我们的玩具,又有谁能说得清楚呢?
徐子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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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爪你个虾饺

在中国,上茶楼饮茶的风俗并非广东独有,特别之处在于,粤式茶楼里的所谓“点心”与“点心”的本意相差甚远。

按照《辞海》的解释,“点心”乃“饥时略进之物或糕饼之类的小食”。南宋人庄季裕《鸡肋编》卷下则说:“上微觉馁,孙见之,即出怀中蒸饼云:‘可以点心。’”周密《癸辛杂识前集·健啖》:“闻卿健啖,朕欲作小点心相请,如何?”

总而言之,“点心”本来是一种吃着玩的东西,就茶食而言,如北京、南京、杭州以及成都等地的茶楼里通常也只见花生、瓜子或干果之类,唯有广东的茶楼,才将此闲食法正为一种“严肃”的食物,非但“点心”而且堪可果腹。美式英语把“点心”音译为dimsun, 依据的就是广州话的发音。

在早期的广州茶楼里,点心也就是二三十种,但是对于外地人来说,已经是蔚为壮观了。到现在,点心的品种已增至一千多种,甚至连鱼翅(鱼翅饺)和燕窝(燕窝蛋塔)也赫然见之于点心单。饮茶不但可以当饭,就算在茶楼里摆酒也未必就算是大大的失礼。在某种意义上 ,只要不拘泥于“茶点”的观念,要弄出这许多七荤八素的“点心”在技术上并不困难,难的是,这些东西不管荤素,亦无论咸甜,竟都可以用茶来送入腹中。

尽管如此,今天茶客们在茶楼上常吃的点心,大致上也不超过二十种,例如虾饺、烧卖、凤爪、煎(蒸)萝卜糕、马蹄糕、粉果、叉烧包、莲蓉包、糯米鸡、芋角、咸水角、叉烧酥、肠粉、米粉、河粉以及粥、面等等。而在这些“基本点心”当中,又以虾饺和凤爪为当之无 愧的“主打”。这两样点心,不仅出场率最高,同时也是茶客们用以考量一家茶楼出品水准的代表性点心。我估计,老广州人过去常说的所谓“一盅两件”里的“两件”,所指极有可能就是虾饺和凤爪。除此之外,这两个词还可以在广东的通俗文化中被当做通用的代码。二 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王晶制作的一部港产片中,男主角为了克服讲粗口的毛病,于是就有了这样的对白:“我叉烧包你个糯米鸡!”和“我凤爪你个虾饺!”就这样骂来骂去,几个回合下来,乐不可支的观众们不知会不会感到很饿。

如果说韭菜猪肉馅的水饺是北方人日常饮食的掌门人,那么以鲜虾作馅的虾饺,就是粤式点心里的大侠,佼佼者。

据广州的文史资料显示,虾饺似乎是粤式茶点中唯一的有来历有“出处”之物,绝不是“瞎搞”出来的。上世纪二十年代,广州市郊河南漱珠岗附近的五凤乡一带,市容繁盛,水产丰富,河面上常有渔艇叫卖鱼虾。于是,乡间有一家家庭式茶居的老板便就地取材,以鲜虾仁 为馅,用上等黏米粉制皮,遂研发出无比鲜美的虾饺,每天供不应求。经过不断的改进,终于由农村包围城市,成为广州茶楼最具代表性的美点之一。

新鲜的虾仁是虾饺的馅料,无疑也是虾饺最主要的卖点。就形形色色的“包裹”食品而论,馅料主导地位实属不言而喻,不管是北方的饺子和美国的汉堡包,味道和售价上的相异,皆是“外因通过内因发生作用”的。正所谓“内容为王”。对于某种爱吃的“非包裹类”食物 ,我们通常都有把它剁成馅、把它包起来的冲动,千刀万剐,只要剁得有够碎就成。只是一个居住在内陆地区的厨师,想必是永远也不会产生用新鲜虾仁做馅的灵感。除此之外,他也更不能想象那用来作馅的虾仁必须原虾原状的保持口感上的高度弹性,绝对不能像肉和菜那 样搅烂剁碎。(早期虾饺的馅料亦将虾肉切碎,改以原只虾仁则是后来的革新。)

虾饺之美不仅内在于虾仁的完整性,而且外在于坯皮。不同于以面粉为皮的北方饺子,虾饺的坯皮系以澄(粤音邓)粉调制加工而成。所谓“澄粉”(又称澄面),是面粉洗去面筋(胶体物质)之后的产物,色白而质地细滑,蒸熟之后,更觉晶莹通透。若虾饺的坯皮够薄, 内部的那一弯粉色红色虾仁宝宝更是白里透红,若隐若现,令人垂涎欲滴。

被捏成梳子状的虾饺在外观上的造型也十分惹人爱怜,曾有泮溪酒家名厨勇于创新,制成各种“象形白兔虾饺”,并且以火腿粒为白兔点睛,上席时再用芫荽和黄蛋丝作为周编之“蕾丝”。把个《纽约时报》的记者唬得惊为天人,称其“不但是食品,而且是艺术品”。不过 ,像是像了,艺术也艺术了,然而刻意的象形至此已尽失天然之本怀。有美食家认为,“白兔饺与弯梳形虾饺的本尊,不论是内馅或造型上皆大相径庭,只能算是一款基因突变的分身。”

虽然虾饺是每一家粤式茶楼必备的一款基本点心,不过,要把这东西做的好吃可口,却是一门十分考人的学问。所谓“学问”者,首先必须确保用料的上乘,即主料虾仁的新鲜以及配料的恰到好处。正宗的虾仁馅料,主要应包括生、熟虾肉,猪肥膘肉以及笋丝等,另外,用 来做坯皮的澄面则要加入猪油以及盐、水研制,而且务必得够薄够透。这样蒸出来的虾饺,吃起来才会有不多不少的鲜甜的汁液,澄粉的软滑与虾仁的弹牙之间的珠联璧合才能得到最充分的表现。为了讨好那些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食客,今天的虾饺制作人,往往独沽一味地 强调虾仁的个头及其完整,而忽略了其余配料的完备及其品质。最为令人郁闷的,是在健康饮食的潮流压迫之下,坯皮和馅料中必不可少的猪油成分已大为减少甚至完全消失,这样一来,虾饺的口感就变得枯燥乏味,只剩下虾仁的“弹牙”了。

事实上,有笋、有虾并不难,里面藏着一整只鲜虾仁的虾饺,广州的许多茶楼都有出售。说穿了,笋、虾以及那一层晶莹剔透的薄皮,最终必须在“汁”的渗透里才能激发出虾饺应有的美味,肥猪肉或猪油则是个中的关键。事实上,粤式茶点普遍的油腻,也并非“为油腻而 油腻”,只是为了使饮茶这件事获得“解腻”的意义。这种事,点破了有点荒唐可笑,不过,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

此外,为了保证外形上的美观,捏形也是虾饺制作过程中一道不容马虎的工序。一粒用心捏形的虾,褶纹清晰而细长,如此,看上去才能有“弯梳”的美感。

香港美食家唯灵先生指出:“点心水准如何,老行尊只看三样便知梗概:一、虾饺;二、叉烧包;三、莲茸酥。虾饺要晶莹剔透,白里透红,皮薄而爽韧,成月牙形,最少有十折。馅要有笋、有虾、有汁,虾要爽滑弹牙而有真味。”

在大部分茶楼都直接从食品加工厂进货的今天,要享用到这样的虾饺,实在是一件奢侈之事。用心制作的虾饺,广州城里吃下来也只有“花城海鲜酒家”了。“花城虾饺皇”(三十元/半打,十八元/笼,三只),就广州的价格而言,贵是贵了点,但品质上乘。当然燕窝和鱼翅才是“花城”的主打,点心似乎只是副业,但是可以想象,他们大概是以做燕窝、鲍鱼的态度来制作虾饺的吧。

凤爪是对鸡爪子所作的一种麻雀变凤凰式的美化修辞(当然,你如果是一个体育爱好者,也大可以把它说成“女足”),不过,据说“凤”这种传说中神圣而高贵的飞禽,其实不过就是野鸡。

无论是什么名份,凤爪依然是一种低贱的东西。即使在粤式茶点里面,味道也不能与虾饺相提并论。然而,茶点里之所以少不了凤爪的插足,首先是因为它独一无二的口感。除了骨头,就是皮里的胶质,凤爪实在没有什么肉可吃,更谈不上什么美味。因此,点心师在凤爪的 烹饪上是十分舍得重手落料的。茶楼里的凤爪通常是先以油炸,再经豆豉、蚝油、柱候酱及红辣椒、八角、葱、蒜、姜等等香料调味腌制,最后一蒸了之。因此,茶楼里粉墨登场的凤爪看上去全都是浓妆艳抹,已全然无法使人回想起它们生前的模样。

其实,由于凤爪属于容易“入味”之物,因而味道上也并无一定之规。只要蒸得够软(广州话称为“淋”)、嚼起来够香,就可以收货了。

由此观之,除了附会的美名之外,凤爪其实并没有什么好吃的。不过茶客们好的就是这一口。作为这场点心大戏里一个插科打诨的角色,凤爪无肉可食,亦谈不上美味,却甚有嚼头。你张牙,它舞爪,吞吞吐吐之间,一根根纤骨落地无声,唇齿间端的有一番好玩。说到好玩 ,古龙在《绝代双骄》里提到过一种名叫“鸡爪镰”的兵器,出现在怜星宫主与鸡冠人的武斗场面之中:“鸡冠人目中已暴出凶光,突然打了个手势,剩下三双鸡爪镰,立刻泼风般向怜星宫主卷了过去……怜星宫主长袖一抖,五柄鸡爪镰‘哗啦啦’落了一地,她手里还拿着 一柄,瞧了瞧,笑道:‘原来是双鸡爪子,不知道滋味如何?’微启樱口,在鸡爪镰上咬了一口,但闻‘喀’的一响,这精钢所铸、江湖中闻名丧胆的外门兵刃,竟生生被她咬断。怜星宫主摇头道:‘哎呀,这鸡爪子不好吃!’‘啐’的一口,轻轻将嘴里半截铁爪吐了出来 ,银光一闪,风声微响,剩下的一个华衣人突然惨呼一声,双手掩面,满地打滚。鲜血,不断自指缝间流出,滚了几滚,再也不会动了。”

凤爪其实是个动词,在修辞学的意义上,“虾饺你个凤爪”,似乎改成“凤爪你个虾饺”。

凤爪不仅是粤式茶楼里必不可少的传统的茶点,在家常粤菜里的烹饪中也有它的立足之地,例如,广东人喜欢在煲老火汤时加入适量的凤爪,意在取其胶质来增加汤的醇厚。不过,我一直没有弄懂的是,何以同样的东西在茶楼里统称“凤爪”,到了煲汤时却一律还原为“鸡 脚”(例如常见的“花生眉豆煲鸡脚”从来都不会读成“花生眉豆煲凤爪”)。难道鸡脚只有在作为茶点时才配叫“凤爪”吗?

外省人吃起鸡来虽然从里到外也所余无几,不过,对于广州人的爱吃“凤爪”却多少有些看法。首先,这东西非但无肉,吃起来也有点麻烦,崇尚“大气”的北方人尤为不屑。此外还有一种文化上的禁忌。我很小的时候就听大人说,吃了鸡爪子会写不好字。后来我读到吴倩 莲在一则访问中所说,她自幼就不敢吃鸡脚,因为母亲说鸡爪会撕破书皮,并且“很容易忘记从书本上所学的东西”。到了香港之后,每上茶楼,见到美味的豉汁凤爪与白云凤爪都垂涎不已,却从未尝过凤爪的滋味。

至于外国人的友邦惊诧,就更是不在话下了。明珠台曾经播出过一套英国人制作的游戏节目Don‘t do this at home,港译《敢玩俱乐部》,内容全都是挖空心思设计出来的惊险冒险游戏,例如要怕蜘蛛的人在一个封闭的狭小空间里与一大堆蜘蛛共处,要畏高的人从空中飞跃而下,等等。其中有一个例行的环节,是由现场观众上台品尝各种“极度惊栗”的食品,而这些食品中就 出现过凤爪和蚕蛹。我记得凤爪出场的那一次,扣在盘上的盖子既揭,台上的六名英国男女起先还看不懂盘子里究竟是什么东西,主持人一说,个个都吓得面无人色,有人忍不住做欲呕吐状,还有一个女人竟失控地惊叫起来。后来,一个勇敢的中年男人终于鼓足勇气,捏起 来要了一口,接着又咬了一口……不用说,重奖属于勇夫。至于另一个也咬了一口的女人,则被主持人凌空踢爆:咬是咬了,不过又偷偷吐了。
徐子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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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5-7-12 21:12:51  
中国杂碎

在一些对中国的认知仅限唐人街的美国人眼里,“炒杂碎”是一道典型的中国菜。而美式英语也早已吸纳了“杂碎”的音译“Chop-Suey”一词(似乎是基于台山话的发音)。不知道为什么,在美国,这道菜还跟李鸿章发生了一些关系,故其全称为“李公杂碎”。我没有吃过唐人街的炒杂碎,不过“鸿章”和“杂碎”看上去绝对是一绝对——如果说鸡胸或鸡腿是鸡肉之“鸿章”那么鸡头、鸡爪、鸡 屁股之类,就是鸡肉的“杂碎”;又如,长篇小说是“鸿章”,专栏则如杂碎,举一反三,以此类推。鲁迅在小说《赵子曰》里写道:“有些洋人信口乱道,把一切污浊的气味叫做‘中国味儿’,管一切乱七八糟不干净的食品叫‘中国杂碎’。”事实上,“有些洋人”之所 以会有这种认识,一方面固然是出于食物供应丰富之民族置于食物短缺民族的优越感,另一方面,却也不经意地暴露了此等足食民族极其缺乏处理杂碎事物之能力,亦不能正确认识整体与局部之间的哲学关系。

“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全牛者。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按照张远山先生的解释,“三年以后,他已经看不见抽象暧昧、不可分割、没心没肺的完整牛体,而是一个个具体独立、界限分明、肝胆相照的局部。”无视全牛,当全牛没到,乃有牛杂出。许多年以后, 英国玄学派诗人邓恩(John Donne)财务处了这种中国式的整体/局部和抽象/具体观:“英国不是与世无涉的孤岛,而是整体欧洲大陆的一小块陆地。”其实,任何一个爱吃牛杂的广州人一直都很清楚,牛杂也不是与牛无涉的孤肉,而是一头大牛身上的一小块肉。

其实,唐人街“炒杂碎”的重点并不在于“碎”而在于“杂”,是一种非常拼贴的烹饪和饮食态度,与这里正在讨论的“杂碎”不尽相同,后者的重点在于主体之外的细枝与末节以及主流之外的边缘和另类。吃喝之外,我想“杂碎”还可能包括了日常生活里那些不知道有没 有意义的只言片语,一些不知道要不要记住的音容笑貌,等等。

主流而整体的牛肉,常吃的部分无非也就是用来做牛排的steak(像rib eye steak或sirloin steak),肋条肉(country-style ribs),小排(shortribs),板腱(chucktail flap)以及牛臀和大腿肉(knuckle),最多不会超过十种。至于牛杂的种类,那就了不得了,从牛A到牛B,从牛Y到牛Z,简直就海了去了。这么说吧,从牛头(包括脑、牛头肉、颊肉唇、牛舌、眼珠、唾液腺),到牛内脏(包括胸线、肺、心、肝、胆、胰 、胰腺、脾、瘤胃、蜂巢胃、圣经胃、小肠、大肠、直肠)直到牛屁股(包括牛睾,牛鞭、牛尾),可供食用者竟高达三十三种。

其实在欧洲,那些以美味而著称于世的国家如法国和意大利,也有用牛杂做菜,不过他们的兴趣主要集中于牛肝、牛肾等。中国人对于牛杂之所以有更为广泛的选择,滋补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中国的滋补,实际上就是“形补”,而欲“形补”者,就不得不上穷碧落下黄 泉地去苦苦追寻那些与我们相似的脏腑和器官了。比方说,你饱饱地吃了一罐丰含脑磷脂及维他命B1的炖牛脑,尽管这是你已感到十分满足,不过,为了达到壮阳的目的,只“采纳”了牛的生猛的脑力是远远不够的,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批判——翠花,上牛鞭!当然 ,我们对于这些零碎所倾注的满腔热情并不表示我们因而就主动放弃了对于“整体”的追求。这依然是个大是大非的问题。牛有牛杂,鸡有鸡杂,虽然鸡杂很好吃,不过正所谓小肚鸡肠,与那些饱满而肥美的鸡胸、鸡大腿相比,终究杂项不多。最近,巩俐的妈妈在报上说: “别看人家都叫小俐是国际影星,其实她太单纯了,经常上当受骗。我们家人口多,人来人往客人不断,一次小俐去买烧鸡,专门挑了一只大的,结果回家切开一看,肚子里竟有三个鸡头,四个鸡爪子。她并不认为这是坑她,反而问我:‘妈,这鸡怎么长了这么多的头和爪 子?’”

巩妈妈因而感叹道:“正是由于小俐的单纯,所以在社会交往上常常上当。”我也为此事而感慨万千,不过更加替巩俐感到难过,尽管巩妈妈好像忘了交待巩俐的上街买鸡是哪一年的事。做家长的,都这样。

广州人做的牛杂,是中式牛杂的代表作。如果有一天要跟意大利的威尼斯牛肝片和法国人的红酒牛腰比美,广州牛杂将会是中国的唯一代表。

广州牛杂的内容,可以说真的很杂,当然还是以牛腩、牛肚、牛肠、牛肺为主,间或会有膀胱和蹄筋。这些不是管状就是海绵体的东西,被档主用剪刀剪成一小截一小截的,注意扔进异国不断冒着泡的老汤里不紧不慢地煮着焖着,一同被煮着的还有一些白萝卜。牛杂萝卜, 天下第一的绝配。

关于广州的街头小食,黄爱东西这样写道:“(西关)街边的小吃摊还有咸酸、牛杂、飞机榄和啄啄糖。学校附近总有这样的小摊,咸酸腌在透明的玻璃罐里,酸酸甜甜的,由木瓜、萝卜和芥菜,一两分钱一串,用牙签一戳,边走边吃。牛杂不用叫卖,焖牛杂的那种香气香 闻十里,爱吃的闻着味儿就过去了。”的确,牛杂是越煮越香的,除了肉本身的香味之外,柱候酱和辣椒油是通常用得最多的调味品。当然,每一档牛杂摊都会声称他们有自己的“秘制调味”。在香港,上环有一家著名的牛杂点九记,自称其烹调法是已有六十多年历史的家 传秘方,据说曾有人以三千万欲购此秘方,可是并未得手。

要把一小碗牛杂吃好吃香,首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即带上一个不饱不饿的肚皮,保持一种不急不躁的心情,然后,再于自己跟牛杂之间选择一个正确的位置——即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吃一碗正确的牛杂。前面刚说过,一个不饱不饿的肚皮和一种不急不躁的心情,就进 餐时间而言,通常意味着下午的四五点,至于那正确的地点,在广州市区不同地点出入的广州人几乎每人都有各自心目中不同的牛杂圣地,不过,大路一点的说,北京路上的牛杂档多且又密集,但吃无妨。至于全广州最好味的牛杂店,我推荐上下九步行街广州酒家总店斜对 面的那一家,首先,以固定的店头形式经营,保障了牛杂锅里老汤的常鲜;其次,这个十字路口有一半是步行街,故能略享露天饮食之快而无尘土之侵扰。最为重要的是,这家牛杂店的前面有一到两根电线杆,虽不可凭栏,但是仍可捧着一碗牛杂,舒舒服服地倚身杆下,一 面嚼着全城最好吃的牛杂,一面把眼前这个全中国最好看的十字路口看了。
徐子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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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5-7-12 21:13:39  
乌鱼子

台式食品和台式饮食,近十五年来已相继抢滩大陆。在许多城市的街头巷尾,都能闻到台湾香肠、永和豆浆、卤肉饭、珍珠奶茶、麻辣火锅以及蒙古烤肉和美式牛排的香味。

所谓台湾饮食,基本上就是闽南菜再加上大江南北、乡愁四韵。除了包装和经营上,其余并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之处。当然台湾人也不总是那么hard sale,什么都卖的,他们也有保守的地方,比方说,乌鱼子作为台湾独有的一道人间美味,至今仍未见之于大陆。如果说乌鱼子的级别相当于侯孝贤,则上面提到的那些东西充其量也只能算是琼瑶和席慕容,撑死了也就是古龙。当然,大陆的山东白酒近年来在台湾也很 有市场,算起来,真是应了李书磊的那句话:与琼瑶在大陆的第二春相比,汪国真在台湾的热卖,也算是一报还一报了。

不过,台湾人在乌鱼子问题上的保守,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乌鱼,学名鲻鱼,因背部乌黑,闽南语以谐音“黑鱼”称之。台湾海峡南端海域,是全球得天独厚的稀有乌鱼产卵场,每年十一月前后,冬季的寒风吹气,乌鱼群即从栖息的大陆沿海洄游南下,至台湾南端鹅銮鼻海域产卵,然后折返成为“回头乌”。得此天时地利,台湾渔 民有幸捕获乌鱼并且制成价昂的“乌鱼子”出售获利,渔民视之为上苍赐予的“年终奖金”,也是一年一度的渔捞作业盛事。

乌鱼子是雌性乌鱼的卵——准确地说,应该是雌性乌鱼的卵巢,渔民将此物取下后施盐、加压,最后风干成片。天好的话,一个星期内可将工序完成。高品质的乌鱼子呈黄褐色,煎一煎就能吃,是送酒的绝佳之物。

看上去,一副完整的乌鱼子左右对称,形如三四岁小孩子的鞋底,非常讨人喜欢。至于乌鱼子的烹制过程,更是令人魂不守舍的前戏一场。

比较简单的做法是:先将整副乌鱼子剥去外膜,擦净,放入平底锅,用高粱酒浸上一分钟左右,接着,用打火机直接在乌鱼子上点火烧上一遍,再置于文火上干煎即可。如有上品到手,当然不肯如此马虎:照原样去抹、擦净,以炭火慢烤。与此同时,取肥嫩葱白一截,斜切 面,蘸以陈年花雕酒,于乌鱼子表面反复细心涂抹之,直到香气四溢,取出切成上海年糕那样的薄片即可上碟。

烧好的乌鱼子,一派咸香之中带着腥甜,一开始感觉有点韧,有点粉,反复咀嚼,口舌之间一方面为渐渐散开的黏稠缭绕,隐约中又能触及鱼子的细腻的粒感,此时此刻,一口金门高粱灌入口中,就什么话也不想说了。

乌鱼子还有一种约定俗成的搭配,即上碟时以乌鱼子和生葱、白萝卜片片相间,而且得三片一道入口,我觉得这样实在是有一点自相残杀,其实一口乌鱼子之后,嫌它腥,接一片生葱;觉得咸,咬一片萝卜——我担保你会从心底里赞美上苍:大葱、萝卜这两样家常得不能再 家常的俗物,从来就没有如此美味过。

“血子”是乌鱼子中的极品,约每千尾乌鱼仅有一尾会产生血子,极为罕见。它是乌鱼在海里受到惊吓逃生时发生的体内血崩,全身的血液急速涌向卵巢,从而形成特殊的黝黑色泽,风干之后更是黑褐,与一般黄澄澄的乌鱼子还不一样,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台湾黑金”。 当地人都信它有补血的效果,多买给坐月子的妇女食用。除此之外,“血子”更是一份绝对体面的贺年礼。不过捧着一副大出血的卵巢送人多少有点怪异,还不如自己吃掉算了。

台湾海域的乌鱼捕捞业,至今已历三百多年。在荷兰人据台时期,就对前来这一海域捕捞乌鱼的渔民收取什一税;到了明郑时代,对捕乌鱼的渔船更以乌鱼旗来抽税,意在限捕;清朝以后,相关的史志如诸罗县志、台海史槎录,凤山杂饷等,对于乌鱼都有相关的记载。

因为冬至之前台中港以北沿海捕获的乌鱼鱼子尚未饱满,到了彰化县沿海正是成熟期。故台湾海域的乌鱼,以洄游到彰化沿海的鱼卵最为饱满适中,味道也特别不同凡响。与此同时,乌鱼的人工养殖在台湾也有悠久的历史,不过,据说养殖乌鱼不仅在体型和分量大小相近, 鱼子吃起来也有一股饲料味,与野生乌鱼子的那种甘香不可同日而语。

日本人也很馋乌鱼子,台湾的是乌鱼子之风究竟是岛上原住民的独创,还是在日据时代由日本人引进,一时也很难考证。

按照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对乌鱼的记载:“生东海,状如青鱼,长者尺余,其子满腹,有黄脂、美味。”因此,我怀疑食乌鱼子的传统在中国很有可能早已有之,不然的话,李时珍就不会强调指出“其子满腹,有黄脂、美味”了。

台湾大学林文月教授指出:日语的“乌鱼子”,是“唐墨”的标音训读。日本人历史上一向崇唐,故“唐墨”的说法很可能是“以其形似中国书道用具之墨故”。

台湾的乌鱼人工养殖的确始于日据时期,据史料记载,当时每年一月至三月,渔民在沿岸捕捞乌鱼苗,放养于淡咸水鱼塭之中与其他鱼类混养,但数量不多,非属重要养殖鱼种;到了十多年前,乌鱼的人工繁殖技术成熟,并有养殖业者大量放养成功后,带动了当地养殖乌鱼 的风潮,逐渐有替代放养鳗鱼的趋势,但由于市场需求量很大,目前主要的乌鱼子供应,大部分都取自养殖乌鱼或者是从美国、澳洲、巴西等地进口的乌鱼子再加工。

我不知道日本是否也产乌鱼,但据报道说日本有廉价的假乌鱼子出售,那种极为形似的假乌鱼子,系用鲨鱼和鳕鱼的鱼卵加入蛋黄混成。

无论如何,在台北吃烤乌鱼子的情境多少都会沾上几缕“和风”。值得一提的是,日本料理是台湾的第一大外来饮食,当然也有贵的,不过,常态的日本料理却多是大排档式的,非常平民风格,坐在街头的“日本大排档”前,不时会见到穿着拖鞋的“欧巴桑”或“欧吉桑” (日语“老女人”及“老男人”的音读)施施然坐下,一碟寿司,一碗拉面,就像广州的阿伯阿婆在例行他们的“一盅两件”,毫无香港及大陆都市之日本料理店所见的那种“扮塭”,不贵,而且惊人的好吃,即使是一碗合十几块人民币的味噌汤,也“重手”地落了鱼生切 剩的边角料,这种事,是我等喝惯了调味包冲开水式味噌汤之辈所难以想象的。

台湾人要大家“冬季到台北来看雨”,其实冬季,准确地说,每年的十一月中旬至十二月中旬为乌鱼的产卵高峰期,就像深秋时节的大闸蟹,膏黄最为饱满。到了春节前后,制作完毕的乌鱼子便纷纷抢“鲜”上市。可以想象,“大三通”之后的某个十一月和十二月间,我们 可以先到上海吃大闸蟹,紧接着就沾着满手的蟹腥直飞台北赴乌鱼子之会了。

因此,“冬季到台北来看雨”还不如“冬季到台北来吃乌鱼子”,当然,边吃边喝的时候外面要是下起一点冬雨的话,应该也是很不错的吧。

台北我去过几次,乌鱼子却是二零零一年冬天初尝,那天晚上依然是坐在华西街夜市相熟的“寿司王”,因为平时吃鲑鱼子会有轻度的皮肤过敏,所以一碟乌鱼子摆在面前,只咬了一口便作罢。

第二天,醒来已是上午十点,坐起来例行我每天的“茶事”,正觉得嘴里有点寡,忽见昨晚打包带回酒店的乌鱼子就放在桌子上,一嚼之下,竟有说不出来的惊喜。最后,一边吸吮着手指上的金黄粉腻,一边作出决定,当天晚上再度直奔“寿司王”而去。

乌鱼子向有“台湾鱼子酱”之称,在台北,买一副生的乌鱼子要花新台币三五百块(约人民币八十至一百三十元)。由于这东西必须冷藏,嫌麻烦,心想临走时到机场再买不迟。谁知到了中正机场一看,冷藏柜里的普通货色,竟然也索价新台币一千元一副。即使是为数有限 的“血子”在饭店里也不过是新台币千把元一盘啊。越想越气,当下便一头钻进了吸烟室。

飞到天上以后,转念再一想,心里也就释然了:谁教你把乌鱼子当早餐的?活该你带不走,这真是现眼报了。
徐子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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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5-7-12 21:14:12  
一直过去的雪糕

在冬天谈论冰淇淋似乎不合时宜,但相对安全。

尽管“解冻”这个词曾经给我们带来温暖而振奋的感觉,正在溶化的冰淇淋却无疑是世界上最难看、最悲惨、最令人沮丧的是芜。《枕草子》第二二四节“一直过去的东西”写道:“毫不留情地过去的东西是:使帆的船,一个人的年岁,春,夏,秋,冬。”如果冰淇淋在清 少纳言的时代就已被发明,相信“正在溶化的冰淇淋”也会被列入她的清单。

冰淇淋,或者叫冰激凌、冰淇莲,都是ice cream译文。意译部分的“冰”字,又被人冰雪聪明地延伸为“雪”。虽然雪是冰的可能的前生之一,冰也是雪可能的今世,不过就ice cream的物理性质来说,“冰奶油”仍是最准确的定义,当然正确的东西并不一定美丽。目前通行的“雪糕”一词,我想多半是广州人发明的,因为广州话将冷藏称雪藏,冰箱叫雪柜,把一样东西放在冰箱里冰冻,说成“摆入雪柜里雪一雪”。这种习惯,大概跟广州从 不下雪有关,就像满州人总是用海来为那些河流甚至小水塘命名一样。而“雪糕”的“糕”字更是用得精彩绝伦,因为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把正在溶化的雪糕称之为“糟糕”。

赏心悦目的事情,常常被形容为“眼睛吃冰淇淋”,可见吃雪糕的快乐是视觉至上的。纸盒里的雪糕,除了千娇百媚的颜色之外,看上去生硬木讷,不过,当一把木柄银匙无声地从雪糕的表面缓慢滑过,时间停止了,致命的诱惑从这一刻开始:随着银匙的移动,雪糕像波浪 般优美地卷起,姿态有如一位正在起床的美人,划出了一个可爱的弧线。俯耳过去,又会听到一种沙沙的响声,像狐狸在雪地上踏过。即使是假手于人,一样可以真切地感受到执匙者手部正在遭遇的那番娇弱无力的半推半就。进食盒装冰淇淋者,应一手将方或圆的纸盒平端 至上衣第二至第三粒纽扣中间处,距胸前一尺为宜,另一手执匙,从正前方降落至雪糕表面,借惯性将雪浪卷起,然后沿此运动轨迹将这道弧线不间断地一直延伸至口中,此刻,嘴唇与眼帘便自然而然地同时落下,于喉部酝酿已久的那一声呻吟,终于一释而出,在鼻腔里绕 梁三日——呻吟,只是呻吟,我认为这才是吃雪糕是唯一应该并且被允许发出的声音,若显示在示波器上,应该也是一道弧线,并且就是那道甜软弧线的终止部分。

这一番旖旎风光,食品中似乎只有被勺子舀起的冰冻西瓜瓤可以相比。有一种西瓜就叫做“雪糕西瓜”,因肉质松脆细嫩,瓜瓤呈奶黄与粉红两色相间,故又名“双色冰激凌西瓜”。

作为一道甜品,一种既不能果腹亦不再是防暑降温所必须的东西,情调才是雪糕好不好吃的要素。我认为,最适合发出“雪糕呻吟”的所在,首选西湖边上的那一家哈根达斯,这倒也不完全是为了配合“晴湖不如雨湖,雨湖不如月湖,月湖不如雪湖”的说法。我其实一直在 考虑,如果地球温度持续升高,有一天杭州不再下雪,我可能会于某个晴天的黄昏,买断这一家雪糕店里的所有库存,将此“一直在过去的事物”遍铺于那座著名的桥上,以人造的“断桥残雪”来纪念那“已经过去的事物”。可惜,哈根达斯的店堂里面,肯定是不会用越剧 《断桥》来做背景音乐的——“看到断桥桥未断,我寸肠断,一片深情付东流。”
徐子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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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5-7-12 21:18:30  
一条站起来的鱼

在直立行走的动物看来,一天到晚游泳的鱼总是一天到晚都站着的,而盘子里的鱼,却永远是安详地平躺在那里,让围坐四周的食客看起来就像一群守灵者。这种鱼见得多了,一种慵懒有时候便油然而生,忍不住就想对它央求一声,我也歪着吧。

中式鱼馔,除了被碎尸万段者不存在姿态的问题,凡以整尾上碟者,无不是侧卧牙床,即使入了经典的黄河大鲤鱼,不过以盘子里的尾部上翘为卖相;孔府菜“怀抱鲤”,本应以动物或人的拥抱的通常姿态呈现,上得桌来却也是躺着,看上去像剖腹产多过像亲子间的依偎, 至于那号称最善于烹鱼的广东人,尽管能把一条鱼蒸出神魂颠倒的味来,却也无法改变它僵硬的卧姿。

除了哥本哈根的美人鱼和新加坡的狮头鱼,鱼儿离开了水之后,难道就只有“躺下”这一种规定动作吗?这实在是一个无聊而恼人的问题。二零零一年年初,在成都的“川东老家”,终于目击了一条盼首翘尾的“立鱼”。第一次见到立在盘子里的鱼,那种视觉上的冲击感, 犹如在潜望镜里见到一枚MK50反潜鱼雷以50节航速迎头袭来。

这道菜,名叫“三椒子鲢”,鱼是乌江里的野生鲢鱼(又称胖头鱼,一种性情活泼,善跳跃的“肥水鱼”),一斤半左右;“三椒”者,野山椒、胡椒、花椒也。盘子里,鱼是呈S型公然立着的,跃如也。先用“三椒”将鱼从里到外略腌,然后用浸过野三椒的泡菜水隔水煮 熟,吃起来麻辣带酸,鱼肉有弹性且十分入味,当然这还是次要的,一条鱼不但可以让你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彻底改变了观感的同时,还更新了筷子作用在鱼身之上的传统动作和运动轨迹,不再是直接将鱼肉从平面上夹起,平面设计师从此改行当了雕塑家,获得了一种雕刻 或题壁的感觉。当然,为一条鱼“翻身”的种种禁忌也就不复存在。

需要说明的是,在蒸的过程中,鱼是尚未被立起来的(如用微波炉蒸,把鱼立起来应有最佳效果),另外,鱼能在盘中站稳,下三路还是得有些机关,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鱼都适宜站起来做“大写的鱼”,昌鱼、带鱼或比目鱼,还是躺下的好。

千千万万条鱼倒下去,有一条鱼站了起来,这一战,从此扰乱了与在餐桌上的平铺直叙的传统序事方式,而且,这条骇世惊俗的鱼,竟然是从川菜的一派血肉模糊之中跃起。蜀人烹鱼,一向是弄得不成鱼形之后水煮,虽然也有用高压锅蒸的,结果却往往不是有味无形,就是 味形俱坏。让鱼站起来的那个川东人,江湖上人称二毛,是一个有苗族血统的诗人兼厨师,二毛的灵感得自于他的老家,即川湘交会处的“边城”野食,所谓“烟水气”和“匪气”,就是取材上生猛和烹饪上的不羁。关于川西平原菜式(主流川菜)和川冬菜式的区别,二毛 以元人小令的风格写道:

川西菜
平原、丘陵、风和日丽
川冬菜
高山、流水、月黑风高

一个诗人在厨房里所能想到的和做到的无非也只有这些。不过一条觉悟了的鱼却可以告诉我们,鱼不一定非得躺着,诗人也不一定都要饿死,非但如此,还可以让自己和我们吃得更好,而川菜也可以更加灵动,在麻痹的酣畅中更多些高山流水的通透。
徐子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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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5-7-12 21:19:02  
中国人自己的西餐

每一个中国的大城市,都会有那么一两家中国人自己经营的西式餐馆。这些为数不多的餐馆,尤其在二十世纪五十至八十年代的中国社会,一直处于十分微妙的地位。

例如,在上海,他叫做“德大”、“东海”或“红房子”;在北京,他叫做“新侨”或“莫斯科”,诸如此类。名字不一,功能却高度的一致:一、提供若干西式餐饮;二、提供一种对于西式生活的味觉想象素材。

后一种功能在国人普遍贫乏的生活以及普遍丰富的想象中意义至为深远。冷战时代的西餐经历,是味觉上一趟刺激而又安全的冒险活动。从事这场冒险活动的大多是情侣,光顾西餐厅曾经是恋爱的必要仪式,相当于今天在影楼拍摄婚纱像时必要的巴黎铁塔或者白宫的布景。

自十七世纪中期开始,在各通商口岸即有中国人自行经营的西式餐馆。作为最早期的通商口岸,广州大约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就开始出现了被称为“番菜馆”的本土西餐。自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始,广州的“番菜馆”陆续北迁至上海和北京。集中在北京东交民巷、上海虹口和 徐家汇的第一批“番菜馆”,大部分都是广东人开办的。

广州最早的番菜馆已不可考,有比较完整记录的,只有至今仍在营业而且名字毫不西化的“太平馆餐厅”。太平馆的历史,说起来,先要咳嗽两声,因为那真的是“咸丰年间的事了”。咸丰十年(一八六零年),太平馆在广州最繁华的太平沙开业,这一年,《北京条约》签 订,清政府将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割让给英国。

套用今天的时髦话语,太平馆很可能是中国的第一家不折不扣的“中国人自己的西餐馆”。

在“接轨”的意义上,太平馆的创始人徐老高先生,应当算是为中国人民提供了“张开嘴巴吃世界”之资源的第一人。

徐老高先生,当时曾在沙面的美资“旗昌行”(经营航运、金融业务,光绪二三年之交,李鸿章、曾国荃主持的官督商办企业轮船招商局并购了这家洋行的十八艘轮船)当厨师,当徐老高被炒了鱿鱼之后,就自行在今北京路太平沙一带练摊,专卖拿手的“西式煎牛肉”,过 路的广州人都觉得很好吃,徐老高的“西餐”也因此出了名,遂从室外搬到室内,以发迹的地名为店名,开起了广州(可能是全国)第一家西餐馆“太平馆”。

国民革命之后,北京路近财政厅之处(那个地方一直都叫“财厅前”,“财厅”曾经是一座时髦的西式建筑,现在是广东省财政厅)开了一家名字时髦的“国民餐厅”,一九二六年,徐老高的儿子盘下了“国民餐厅”,挂上“太平新馆”的招牌,这就是今天的太平馆了。因 此,一度曾经有过两家太平馆出现在广州最繁华的同一条马路上,而且相距不远,很有连锁经营的架势。

据徐氏后人称,当时太平馆的定价以白银计算,烧乳鸽每只一元,葡国鸡五元,焗蟹盖六毫。而普通广州市民的每月伙食,大约是四五元左右。

进出太平馆的看来非富则贵,此外还应该包括一批最新潮的人物。不过,雄姿英发的周恩来和邓颖超在一九二五年的那个下午应该不会想到,七十年之后,太平馆二楼北面的墙壁上,挂着他们两人当年在广州的巨幅黑白照片,菜谱的首页,赫然印着“总理套餐”和“总理夫 人套餐”。

一九二五年八月八日,第一次国共合作以及周恩来与邓颖超的蜜月刚刚从广州开始。

为了庆祝他们的结婚,这天下午,住在文德鲁的周、邓和他们的朋友聚集到太平馆(应该是太平沙的那一家)饮“西茶”,喜糖则是邓的女友在街上买来的。

下午茶由彭湃主持,证婚人是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一年后的北伐名将邓演达(副主任是周恩来),蒋中正校长正好经过,据说也过来坐了一会。(五十八年之后,七十岁的黄埔军校第十七期毕业生李坚华先生成为太平馆的港方合作者。)

座中时贤皆西化酷人也。据说常客还包括邹鲁和鲁迅,太平馆的地位可以想象。

一九五九年和一九六三年,周恩来两次到广州,两次都指定要到太平馆吃饭。有人记得,他吃了烧乳鸽和鸡丝炒饭。一九六三年那一次,预定了瑞士烧乳鸽,不过只吃了一口。因此,现在太平馆餐牌上的“总理套餐”(包括粟米鸡忌廉汤,烧乳鸽伴时菜,鸡丝炒饭,雪糕, 咖啡或茶)是有影子的事,“总理夫人套餐”(包括鲜茄忌廉汤,扒佛罗伦斯牛柳时菜,雪糕,咖啡或茶),就是今人的杜“馔”了。

不过太平馆的烧乳鸽的确很好吃,甚至胜过了广州所有以烧乳鸽著称的中餐馆,而且出品的质量也十分稳定。据说,因为太平馆的乳鸽好卖,清远(出产名种鸡和名种肉鸽的粤北山区)的鸽贩每次到广州,都会让太平馆头一个拣货。

当烧乳鸽在粤菜馆里出现时,它就属于中餐,而且名字也常常被改成“红烧”,一旦现身在西餐馆,那么它就属于西餐,洋名叫做roasted young pigeon,“红烧”是绝对要避免的。

太平馆里烧乳鸽以及“葡国鸡”的滋味,总让我回忆起澳门的空气。

澳门菜常常被说成是“葡国菜”。澳门回归前夕,国内某通讯社在一篇关于澳门美食的特稿中写道:“澳门餐厅所经营的菜式如非洲辣鸡、葡国鸡牛扒、烧乳鸽、西施牛、大会汤等,都是欧洲名菜。”

正宗的葡萄牙菜肴在欧洲并不入流,更遑论主流,尽管戈麦斯和菲戈的中国拥趸还是更倾向于接受“欧洲名菜”的说法。事实上,澳门的所谓“葡国菜”,有一半在里斯本是吃不到的。“葡国菜”是葡萄牙人在过去四百年里殖民活动的结果。在今天的“澳门葡国菜”里,混 入了葡萄牙人在非洲、南美洲、东南亚以及南亚殖民地不断载入的材料和香料,再加上澳门土著的传统烹调(包括福建人和广东人)以及在澳门土生的葡萄牙人对于祖国的遥远回忆……一个“澳葡”字头就这样诞生了。当然,这是一个非常好吃的“字头”。

太平馆的烧乳鸽与澳门的出品最为接近,不过味道还是稍逊一筹。原因可能与后者在制作上的更为“欧化”有关,虽然两者都伴以柠檬上碟,不过后者使用橄榄油,并且在乳鸽的腹中事先酿入了大量的蒜蓉。到了一九七一年,在香港太平馆(由徐家第五代经营)以重金聘请 意大利艺术家Casadei为其制作的一件雕刻作品中,乳鸽的西餐形象再次得到了“西式”的加固和强化,完成了最后的脱亚入欧。

“瑞士鸡翼”也是省港太平馆共享的一道名菜,主要成分为蒜蓉、胡椒和糖胶的“瑞士汁”(Swiss sauce)是此菜成败的关键。据太平馆第五代传人徐锡安说,那桶“秘制瑞士汁”系由广州带到香港,百余年来一直沿用至今。

瑞士鸡翼在瑞士也是吃不到的。当然这并不妨碍中外食客对它的一致好评。

尽管西方已经不再需要想象,沙面及天河一带的西餐酒廊里,更有如假包换的“西人”殷勤地为我们点菜端盘子,甚至载歌载舞,吹吹打打,不过太平馆还是有他的取代者,只是名字改成了“绿茵阁”或者“蒙地卡罗”,继续以中式西餐吸引着当下的时髦男女。

大部分中式西餐的源头,可能都可以追溯到广义的“太平馆”,不过,在过去的一百四十年里,太平馆的历史却一再被打断,例如,日军的入侵曾是太平馆第三代老板徐汉初远走香港避难而把广州的生意交给伙计打理;“文革”期间,太平馆全部的西式菜肴被勒令换成中式 ,店内一切能够唤起西方想象的部件也被彻底移除。然而,香港的太平馆在近六十年里却领导并参与了港式西餐成长壮大的全部过程。

港式西餐已经自成体系,并且具有属于自己的完整的历史,完整到可以提供完整的怀旧素材。香港的三家太平馆,今天就是以怀旧为市场定位而得以继续生存,且能保持着一种昂贵的矜持。相比之下,作为“中国人自己的西餐”的开山鼻祖,广州太平馆已经被排除在“绿茵 阁”或“蒙地卡罗”的主流之外,他与香港的太平馆,也是“一脉”却无法“相承”。

当中式西餐生成了自己的话语,自己的表达方式和自己的价值观,当“中国人自己的西餐”变成中国人自身历史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于是就获得了自行发言自行评价的权威。比如,它已经把天河路和广州大道交界处的一家俄罗斯餐馆命名为“俄罗斯西餐”。

习惯于用大炮说话的拿破仑,当年曾把莫斯科成为一个“亚洲的城市”。而我们这个亚洲城市里的“俄罗斯西餐”则是东北人做的。至于俄罗斯大菜在东北接受改造的历史,那就是另一个类似的话题了。
徐子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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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5-7-12 21:19:54  
比如美食家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世有美食,却从来就没有什么美食家,也不靠写食主义。

孟子曰:“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以大也。”所谓“饮食之人”,说的就是“美食家”或者被别的“饮食之人”视为美食家的人。译成周星驰风格的现代汉语,就是:“人人都看不起美食家,因为他们是一小撮以牺牲大我来成全小我的自私自利的贱人。”

真理总是不会孤独的,西方的圣人柏拉图在《理想国》里也对中国以外的“养小之人”安排了他们应得的惩罚。在柏拉图的国度里,人分三等,相当于灵魂的三个部分,其中好吃好喝者被贬为最贱的层次。

柏拉图与孟子在这个问题上唯一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对于“饮食之人”虽然同仇敌忾,但是前者却不无圆滑地承认,缺了吃吃喝喝这一灵魂中最低贱的部分,人也就不能称其为人。

以“养小”为特征的饮食审美活动,的确是“我”字当头的。在每一个“自我之境”里,包括饮食在内的审美都是一种个别的经验。只是我们的社会可以有实业家、科学家、阴谋家、野心家以及道学家,却不能有美食家。这是因为相对科学、阴谋或道学来说,美食家之所以 成为美食家所依赖的那些素材和感受,大多都是不具普遍意义的个人经验。

虽然说对某一术业的专攻都有可能使某人成“家”或者至少成其一家之言,但是饮食作为日常生活里的一项基本内容,并不足以为成“家”提供有说服力的支持。打个最简单的比方,吃喝在本质上与排泄无大异,如果说饮食算是身体机能的上游产业,则大小便自然就属于下 游产业,那么,除了个别的泌尿科医生之外,又有谁可以自封为“美便家”呢?

饮食以及饮食行为之中尽管还有丰富的社会意义,但是说到底,东西最后还是由自己吃到自己的嘴巴里去的,甘苦自知,如果有人不仅贪吃爱喝且乐于把这种极端个人的肉体经验拿出来与众人分享,充其量也就是个吃饱了还爱饶舌的人,这样的人有可能会因此种异常的饶舌 而浪得虚名,说到成“家”,那只是以揭示天地间普遍真理为己任者才能独享的尊荣。

谈到唱歌的经验,刘欢拿美食家打过这样一个比方:“过去有一路人,所谓‘美食家’,他们的第一大本领,就是闻见味儿,看见色,一筷子下去就知道这菜的手艺怎么样。这本领从哪里来?从大量的吃的实践中来。那么,要给歌把脉,就一定要见过各种各样类型的歌,突 然送到你面前一首,你才能一下子识别出来,然后,才知道他是怎么个唱法。你要听得多,这是一个量的积累。如果作为‘美食家’你的舌头不好,一百个厨师做的一百道鱼香肉丝,你尝起来全一个味儿,这就不行了。”

大概是唱歌和饮食用的是同一个器官,我觉得刘欢的这一段“艺海拾贝”非常到位地揭露了“美食家”之荒谬:就生理层面而言,所谓“美食家”就是一小撮“舌头号”、即味蕾比别人活跃的人,并且从“大量的吃的实践中”总结了一些个人经验。唱歌也是一样,既要有先 天的上好肉喉条又得有后天的丰富积累——分野正在这里:当一个歌唱家站在台上向听众展示其骄人的天赋和精湛的技艺之际,他就是一个当之无愧的“美食家”,因为他用他个人的“美声”娱乐了听众,一个“美食家”又能为大家做些什么?当众表演吃喝或者大谈什么好 吃什么不好吃吗?若以此营生,“美食家”很快就会饿死。

兔子是动物里的首席美食家,这是因为它们的口腔里生长着一万七千个味蕾,比人类还多出将近一倍。不过这种天赋除了娱乐了兔子自己,使其成为最挑食的动物并且也是最容易被饿死的动物之外,基本上没有任何意义,更谈不上给其他的兔子或者吃兔子的人作出了什么贡 献。

我注意到,有不少知名的美食家总是谦虚地说,我不是什么美食家,只是一个馋人罢了。

八旗子弟出身的台湾美食家唐鲁孙先生,一向被亲友们称为“馋人”。他说:“我的亲友是馋人卓相的,后来朋友读者觉得叫我馋人,有点难以启齿,于是赐以佳名叫我美食家,其实说白了还是馋人。”梁实秋在读了唐先生的《中国吃》之后著文赞曰:“中国人馋,也许北 京人比较起来更馋。”唐鲁孙回应道:“在下忝为中国人,又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可以够得上馋中之馋。”

对此,逯耀东教授评价道:“其实美食家和馋人还是有区别的。所谓的美食家自标身价,专挑贵的珍馐美味吃,馋人却不忌嘴,什么都吃,而且样样都吃得津津有味。”

尽管大多数领教过京城饮食的广东人不一定会同意“中国人馋,也许北京人比较起来更馋”这样的说法,但是无论北京人还是广东人,亦无论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馋嘴其实是人类的共性。所谓美食家不过是一些善于表达的馋人中之馋人,就像有些人比旁人贪睡,有些人比旁 人更爱讲话一样,只是人群中的一些特例而已,却始终也成不了什么“家”。

身为一个“什么都吃,而且样样都吃得津津有味”的馋人中之馋人,不仅比那些“专挑贵的珍馐美味吃”的美食家吃得快乐,还可以为他人提供一些饮食方面的有用咨询来自娱兼且娱人。日剧《恋人啊!》里的铃木保奈美就是这样一个替妇女杂志写文章的“二级美食家”, 铃木保奈美经常光顾小店“吃平民化的菜——像是什么炸虾饭、烤章鱼丸子之类,把端来的菜全部吃光,然后肚子饱饱地写出文章,也满受欢迎的”。

在这个意义上,每一个不讨厌饮食并且能够正常进食的人都是美食家,当然,每个人也只能充当自己的美食家。

削夺读书人都曾经从不同的渠道得知“饕餮”的出处,但是说到“美食家”这个词,我敢打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知道分子,皆是在读了小说家陆文夫先生刊发在一九八三年第一期《收获》杂志上那篇同名小说之后,才第一次知道中文里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名词,人世间原来 还有这样一种专家。

《美食家》里的男主角名叫朱自冶,一个独居在苏州的老男人,落魄的上海房地产资本家。此人除了顽固的讲究吃喝之外别无嗜好,每日的饮食生活中,又以风雨无误、“黎明即起”感到“朱鸿兴”去吃一碗“头汤面”为开端。

故事的主叙者“我”,则是读高中时因无法忍受替竹子也跑腿买菜的“堕落生活”而毅然投奔了解放区、毕生追求进步的高小庭。革命胜利后,高小庭作为一名随军打过了长江的解放干部接管了苏州的一家饭店,一个“恨吃”的任何一个“爱吃”的人于是围绕着吃喝问题展 开了三十年的纠缠,最终的结局是,曾经发表过“反吃喝宣言”的高校庭终于在改革开放的大势所趋之下领悟到“弘扬中华饮食文化”的重要,与此同时,因拨乱反正而恢复了社会地位,因改革开放而顶上了“烹饪协会会长”光环的朱自冶,却为再也吃不到像样的“头汤面 ”而郁闷不已。

尽管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的读者无不为朱自冶那种从来不曾存在于个人乃至集体经验之中的精馔而震惊,不过在当时的主流话语下,《美食家》的故事始终是以“建国以来几个历史阶段的‘左’倾危害和经验教训”作为政治正确性层面上的宏大叙事线索的。将近三十年之 后重读《美食家》,我仍然为陆文夫精美的文笔而折服,不过,对于朱自冶的命运却有了一种“重新认识”,我觉得一个美食家的悲剧也许并不完全是时代的悲剧,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个人的悲剧,换句话说,即使“朱鸿兴”出品的那一晚姣朱自冶魂牵梦萦的“头汤面”在前 三十年中免受了极“左”路线之害,后来的工业化、快餐化和全球化照样会把朱自冶击败,即使工业化和全球化未能击败朱自冶们,一切的“美食家”最终还是会败在衰败的胃口、脱落的牙齿以及枯萎的味蕾之下,一个人只能做自己的美食家,并且也只能让自己把自己打败 。

我个人之所以极度讨厌“美食家”这个词及其所指的那些人,还有一个关键的因素,这就是所谓的美食家大都是一些百般挑剔之人。

就绝大部分的术业而言,挑剔无疑是精益求精的代名词,同时也更是美食家之所以成为美食家的一个重要行为指标。当然,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于食品的挑剔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可厚非,而一个美食家的挑剔,往往只是为了再一次验证自己的“专业对口”而已。 此外,美食家和像我这样的“美食作家”也不是一路人,前者是真吃,后者是佯吃。在这个意义上,“美食作家”其实更接近于“美女作家”,当然这两“美”之间也不尽相同,虽然都是身体写作,但是依然存在着上半截和下半截的原则性分别。

我想说的是,在众多的消费品中,食物其实是一种十分特殊的东西,毕竟这是一种天赐之物,只要是吃不死人,在餐桌前我宁愿祷告也不想挑衅。至于那些美食家们,挑剔了一辈子,最后不还是纷纷以“大味必淡”来自欺欺人吗?靠,这真是史上最大的一宗扯淡,真真淡出 个鸟来。

最近我在网上看到一个段子,转贴之前,谨容我作此简短声明:别人我管不了,今后谁再称我为美食家,我就会抛出这个段子自卫,不管你是男是女:

一美食家上饭店去吃烤鸭。鸭至,厨师未及片斩,美食家止之,略观其色,凑近鸭屁股狂嗅一番,即召来经理质问:“此乃北京填鸭乎?”

经理答:“是”。

美食家怒不可遏:“非也,此乃江苏麻鸭是也!”

心中有鬼,经理唯唯,少顷,乃为美食家换上新鸭一具。美食家略观其色,凑近鸭屁股狂嗅,复又召来经理质问:“勿欺我,此乃广东之番鸭!”

经理大骇,终于以正宗北京填鸭飨客,美食家再度观色嗅味,方才满意大嚼。此刻,有店小二一名趋前怯生生地求教道:“客官,小的自幼父母双亡,流落街头,向不知自家籍贯,客官神通广大,可否略加指点则个。”
徐子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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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5-7-12 21:20:24  
冰室

我国的冰上运动虽然长期不济,但嘴上的吃冰运动却一直是如火如荼的。在“31种”及“哈根达斯”进入中国之前的一个世纪,广州就有了中国人自己的雪糕专卖店,粤语称“冰室”。

不过广州的冰室现在也所余无几了,除了西关的老字号“美都冰室”,生意兴隆的还有一家“阳光冰室”——不好意思的是,广州人虽然首创了“雪糕”这个浪漫的词,不过吃起来却一点都不浪漫,论情趣,甚至还不如北方街头叫卖的冰糖葫芦——雪糕如今并不是“阳光冰 室”的主业,它是以卖“开煲狗肉”著称。雪糕店卖狗肉,其实是广州冰室业的一种特殊传统。过去,由于冬天无人前往“吃冰”,故冰室一到秋冬就改卖狗肉——就算是夏天,现在大概也不大会有人相约到“阳光冰室”去吃冰了吧。

我刚到广州的时候,一直把“冰室”附会于广东新会人士梁启超先生的“饮冰室”,当我得知后者其实是得自于《庄子》的时候,冰室已经作为一种老土的事物逐渐从广州消失,而梁任公在天津的饮冰室故居,据闻亦难逃拆迁的命运。

在一座地处亚热带的城市里,“冰室”里的浪漫还是次要的,主要的功能还是降温,驱除内热,“今吾朝受命而夕饮冰,吾其内热欤?”然而梁任公也只是意思意思罢了,相比之下,苏曼殊的行为就要“身体”得多。据章太炎《曼殊遗画弁言》所记,苏曼殊在日本“一日饮 冰五六斤,比晚不能动,人以为死,视之犹有气,明日复饮冰如故”。把对孤独和冷静的精神追求量化为“饮冰五六斤”的实践,怎么看也是酷毙。

除了广州,专门“吃冰”的场所过去在中国各地并不多见。二十年前,有一位医学院的女同学请我在王府井东安市场吃过一次“雪人”,那堆人形雪糕虽然记忆犹新,却已经把女同学的容貌忘了个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与此同时,东安市场的那家店是不是专门卖“冰”的 现在也不好考证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光明牌”系列雪糕曾经是“住在上海的一百个理由”之一,不过四分钱一支的赤豆棒冰和八分钱一支的奶油雪糕,也多是当街吃掉,唯有那四毛四分的中冰砖——事实能称得上“雪糕”的也只有此“砖”——才会兴高采烈地捧 回家中慢慢享用。

冰砖虽然美味,解暑还得依靠另一种真正的“冰砖”,高温持续不退,上海的食品店里就开始出售此物,那可是如假包换的“冰砖”,就像在肉联厂冷冻房里所见到的那样,其尺寸和后来上海出品的飞跃牌九寸黑白电视机相若。一大早,大家就捧着脸盆或提着铅桶前往抢购 ,回来以后先把“冰砖”小心翼翼地密藏在各家各户的土制“冰室”、即平时用来将饭锅保温的“草窑”之中,饮用时,以菜刀或斧头将冰砖乒乒乓乓地一再穿凿肢解,再一小块一小块地投入到桔子粉、百合绿豆汤或者白开水里面……这有意义的一天,就像是过了一回冰雕 节。

冰室随着冰箱的普及而式微。在缺乏冰箱的年代,冰或者需要低温保存的食品都处在温度的资源性垄断之下。冰箱的普及使大多数人得以自建冰室,只是重提菜刀和斧头,今天的上海人多少会有点脸红,不过这也没有什么,许多年以后,谁不是在获悉了契卡在墨西哥以及莎 朗·斯通在床上所使用的共同凶器之后,才知道对付冰块还有一种比较专业一点的工具的呢?
徐子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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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5-7-12 21:22:16  
我们爱乳鸽
-----摘自《中华读书网》

除了在饭馆和吴宇森的电影里,鸽子是越来越少见了。

王世襄先生批评说,中国电视上常有鸽子的镜头,但是大多都不对路,尽是些不入流的肉用鸽子。华夏乃鸽文化集大成之国,各种珍奇瑰丽的观赏鸽、信鸽不胜枚举,电视上反倒被洋鸽子占尽了风光。

鸽文化我不懂,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爱和平”画面上的鸽子八成不会是肉用鸽,因为那个时候我们还没有吃鸽子的文化。正确的鸽子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东方时空》放出来的那群不正确的鸽子,是现代化、密集化的居住环境造就的,其在形态上本身就近似于鸽笼 。在“鸽文化集大成”的北京,据唐鲁孙先生回忆,鸽子笼是“十层八层、三排五列”,而且一律的“坐北朝南”,而王世襄先生则在另一篇文章里说过,在这样的“居民楼”里,蟋蟀是不会有了,蟑螂倒有不少。

盘鸽子的活动依然香火不绝,只是与食鸽相比,实在是一门超冷的小众娱乐。七、八十年代,玩赛鸽在台、港两地亦很流行,但是除了变相赌博之外,水泥森林里的遗矢满地更为左邻右舍所深恶痛绝。

因此.如果说鸽子还有文化的话,那么,文化复兴的全部希望,可能就寄托在吃鸽子这件事情上了。

所谓不入流的肉用鸽子,大多数是美国白羽王鸽,为最常见的肉用鸽种之一。即使是中国最优良的本地食用鸽种中山石岐鸽,也是1915年由华侨从美国携回的白羽王鸽与贺姆鸽及本地鸽杂交而成。这种杂交鸽,生前白羽素裹、嘴长且体态丰满,死后则肉嫩而汤鲜。养殖 肉用鸽在近十五年来已经发展成一项很大的事业,国务院1994年4月颁布的《畜禽管理条例》,也把肉鸽列为于六大种禽之首。由于只有白羽的亲鸽才能产出白色胴体的乳鸽,而其它羽色亲鸽所产的乳鸽通常有黑褐色的肌肤,市场很难接受,因此,羽色净白的美国王鸽 不仅适合盛装上镜,全裸时亦有极佳的卖相。

在养殖业和饮食业的共同努力下,鸽子的吃法快要追上了鸽子的品种。供食用的鸽子全部都是乳鸽,即出生七日至二十五日龄的鸽雏,因接受亲鸽嗉囊中半消化分泌物之“哺乳”而得名。从出生到“上碟”,怕它骨质变硬,乳鸽一概被困于笼中,著名的澳门“软骨乳鸽”, 用的是13日鸽,此时的鸽子最是骨软肉酥。至于广州人发明的“妙龄乳鸽”,在生期则进一步缩短至10天、体重也只有210克左右,属于掌上型的,全靠不停的灌料育肥,肉质比一般的“高龄乳鸽”更为娇嫩。

烧乳鸽是最常见的吃法。说是烧或红烧,其实是油炸,乳鸽的体积小,腌制后在热油锅里稍稍一滚,从嘴尖到脚趾就能彻底熟透。“烧”得好的乳鸽,外层香脆,内层却肉汁饱满。其实,乳鸽的大部分烹法都是从鸡鸭那里借来,例如清炖乳鸽、豉油皇乳鸽、樟茶鸽、盐爆鸽 、椒盐鸽、酒糟鸽,等等。更有人仿照“凤吞燕”的做法,于乳鸽膛内塞满燕窝,然后放到上汤里去煨。

鸽比鸡嫩,味道的好坏却是见仁见智。我认为乳鸽的受欢迎,除了有人相信鸽肉较鸡肉性平而不燥,能益气血、固肺肾之外,主要胜在它的娇小,吃起来整体在握,吃完了无骨落地,气概上所模仿的是江湖上的吃鸡,鹰派的那种;戴上透明手套之后,又像手术室里的主刀医 生——当然是儿科的。

以怕情养性为内涵及以“和平、圣洁”为标志的两种“鸽文化”,其实都不属于汉族的文化传统。

前一种,为八旗子弟首创。入关之前,天生就附带了GPS系统并且续航能力极佳的鸽子,据说是清军的军用通信工具,因此,八旗子弟们后来群起而玩之,也就有了军事演习或继承光荣传统的意思,家长并不禁止。后一种则来自于圣经。尽管鸽子一直是神性的象征,不过 从一九四九年开始,在毕加索和聂鲁达的联手改造之下,鸽子终于被彻底世俗化了,做为一种外来的流行文化,也可能对“我们爱和平”以及《林海雪原》的创作者产生了某种影响。

在正统的汉族文化中执行通信任务的的飞禽不是鸽子而是鸿雁,并且至今仍是中国邮政的识别标志,不过你一定要说那其实就是好吃的鹅,也错不到哪里去。

以西班牙语为母语的(包括歌手伊格莱西亚斯在内),对待鸽子似有特殊的感情,毕加索不但酷爱画它,还以此命名他的爱女,与此同时,也酷爱吃它。西班牙名馔“豌豆鸽子”,就常见于毕加索的餐单。法国人同样把鸽子视为爱情的象征,“豌豆煨乳鸽”是情人节菜单上 的经典食品,一方面,鸽侣之从一而终被视为美德,另一方面,法国人也相信乳鸽肉确有催情的作用。

其实“雎鸠”做为最古老的中式爱情吉祥物,此“鸷而有别”之物究竟是凶猛的鱼鹰还是某种鸽属的恩爱温柔之“鸠”,学问最深的宋儒也搞不清楚。朱熹说:“且如雎鸠,不知是个甚物。”

不过鸽子我们也还是吃的,最起码,鸽形目鸠鸽科的斑鸠,古早时一定常常被吃。慈禧御用的“百鸟朝凤”,即是白(阉)鸡套乌鸡、乌鸡套乳鸽、乳鸽套鹌鹑、鹌鹑套禾花雀的一种神秘的中国盒子。

“红卤鸽脯”和“金丝鸽条”也曾见诸于满汉全席,当然满洲贵族更爱鸭子。我估计,出于成年鸽肉实在不太好咬,加之乳鸽的人工繁殖技术一直未被掌握和推广,因此鸽肉虽属稀罕之物却一直未成主流。《随园食单》只记了“鸽子加好火腿同煨,甚佳。不用火腿亦可”, 加上下一条“鸽蛋”,总共不超过四十字,比之于鸡、鸭的连篇累牍,简直就是分类广告两则。

乳鸽难得,逆向求诸于鸽命的上游亦非易事,《红楼梦》三十五回被刘姥姥误做“俊鸡”之蛋的鸽蛋,也是富贵人家的小吃。

现在最流行的烧乳鸽,却是在上世纪初始做为“西餐”而出现于广州人经营的西餐馆。Roasted Young Pigeon 近一百年来都是广州“太平馆西餐厅”的招牌。由于周恩来与邓颖超1925年曾在此举行结婚茶会,并且于1959年和1963年两次到穗期间都曾赴“太平馆”吃过烧乳鸽,故今天太平馆的“总理套餐”即以烧乳鸽为主菜。不过,在南中国做为“西餐”、名“烧烤” 实油炸的烧乳鸽,其实与欧陆的那一种不尽相同。法国米其林指南推荐的“松露乳鸽”以及做为“铁达尼号”头等舱最后晚餐第四道主菜的“烤乳鸽伴水芹”,皆是将乳鸽慢慢烤熟而非油炸。葡萄牙人也是烤乳鸽的好手,因此,由澳门经中山石岐(中国第一代肉用鸽的繁殖 基地)而广州,可能是西式乳鸽传播并且被改造的一条基本路线。

至于相继在润发·周、尼古拉斯·凯奇、约翰·特拉华达以及汤姆·克鲁斯头顶以慢动作飞过的白鸽,相信也是王世襄先生所批评的“美国肉鸽”,不过却是由一个中国人放出来的。吴宇森最近解释说,对白鸽情有独钟,因为自己是七十年代的嬉皮士。

什么是嬉皮士的白鸽,去问鲍伯迪伦吧:“白鸽要渡过多少片水,才能在沙滩上安睡?那答案,我的朋友,正吹在风中,那答案正吹在风里。”
徐子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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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5-7-12 21:23:28  
吃你个头

头,又名首级,他在躯体上的位置十分显要,一旦入馔,就多了好几分暧昧出来。

与躯体和四肢相比,一般来说,大部分动物的头都不是人类的主要肉食。倒不是说他不好吃,问题在于头上通常没什么肉也没什么肉感,没什么吃头。另外,头的结构也比较复杂,割烹上有一定的难度也得花一定的时间。尽管我们也没断了吃头,毕竟是一种贫贱之物,基本 上属于“下水”类,最起码,没有人会“纳头便吃”的。

妨碍我们顺利吃头的,还有行为上的怪异之处,这是因为脸是头的一部分,而作为纳入食物的唯一入口,嘴巴正巧长在脸上,用自己的“偷”去吃另一个“头”、尤其是一个基本构造上与我们近似的头,这种“面对面”的感受,不能说他是非常愉快的吧。除此之外,吃头最 大的问题在于被吃之头残留在面部的“表情”,那是“他”在临终前的表情。受死时的心跳加快、肌肉收缩、血液浓度的增高以及肾上腺素的急速分泌,这一切都发生在肌肉和内脏,吃是吃不出来的,惟独写在脸上的神情,那眼神,嘴角,直面着我们惨淡的人生。

曾经在一处忘了片名的韩剧里看到男主角告诉女主角说,在贩卖猪头的行业里,那些看上去笑意融融的猪脸,可以卖出较高的价格。

类似的黑色幽默广东人也有,卖狗肉的大排档,橱窗里会吊着几只烤熟的狗,一头头龇牙咧嘴地做仰天狂笑状,粤语因而以“烚熟狗头”来形容一个人放肆的笑容。

一九九九年十月,正在庆祝“芭比”四十岁生辰而筹备“芭比艺术展”的美国马特尔(Mattel)玩具公司收到英国雕刻家奎因特送来的一件作品:一个淌着血的断头芭比。奎因向惊恐万状的主办单位解释说:“我正在把他身体的其余部分扔掉……我不打算深入芭比的 内部……你们必须要有幽默感,这只是件‘小儿科’的作品而已。”

这件旧事提醒我们,头可断,亦可吃,但是吃头的人多少得要一点幽默感才好。

鱼头和猪头,水陆各一,是两种最常见、最可吃的头。猪头之上的可食之肉比鱼头多,倒不是因为猪头天生就比鱼头大,主要是猪头比鱼头更像人头,而且有头有脸,头面之外,口腔里还收藏着更丰富的内涵。

猪头肉(上海人称“槽头肉”,是平民阶层下酒的佳肴),泰式炭烧也有很好的效果(环市路“舢板泰国餐厅”出品的“炭烧猪颈”可以一尝),猪耳、猪面也甚有嚼头。所谓猪面,即猪的左右两块脸颊,广东人称“面猪灯”,例如美食家蔡澜先生,爱它爱得疯狂,以至于 自家脸上的那两粒“面猪灯”也日见红润。我只在中山的大排档吃过“面猪灯”炒面,十分美味。由于“面猪灯”产量不高,因此价格不菲,加上“面猪灯”炒面在大排档里被称为“猪面”,而这个词放在简体字环境里怎么解都通,也就是说,一碟用猪屁股肉炒成的面同样 也可以是“猪面”,因此,诸位在珠江三角洲一带的大排档(尤其是宵夜时分)帮衬“猪面”时,应该要打醒十二分精神。

在我国北方地区,有农历“二月二,吃猪头”的习俗。“二月二”又被称为“龙抬头”,是日大地万物开始复苏,农民把最好吃的祭品供给主管下雨的龙王,是为了求得风调雨顺。这当然只是一种说法,事实上,家家户户在“二月二”大煮猪头,说穿了也是“以人为本”的 ,没那么多的“天人感应”。不好意思地说,是因为初一、十五都过完了,猪也杀了,肉也吃了,正月一过,到了“二月二”这个春节中最后的节日,腊月里的猪肉基本上都吃光光了,家家户户唯余猪头一个,“二月二”不吃它又能吃谁?

广东人于清明节拜山时也用猪来祭奠祖先,是日也,非但一家老少必须全部到齐,就连所用的烧猪,也必须是“烧猪全体”,单单一个猪头,不仅不能表达对先人的敬意,更不足以令孝子贤孙们大快朵颐。

头之可吃,关键就在于它其实并没有什么吃头。

就“肉”而言,一个头颅除了不多的面部肌肉之外,剩下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好吃的了。不过,尽管头上的肉本来就不厚,更不可称其为“大块”,但胜在胶质丰富,且不肥腻,因此,尽管其肉不肉,但是好这一口的还是大有人在。

猪头之外,家畜中凡牛头、羊头等都有人吃,不过,因为头部和面部的毛发清理起来费时惊人,成本很高,因而售价也就理所当然地跟上去了。

北京有一道很出名的四川官府菜叫作“三元牛头”。这里的“牛头”当然不是像二零零零年苏富比拍卖之“圆明园国宝系列”里的牛头那样整个切下来然后再卖给你的,所用只是脑门和脸颊的运动肌,先后换汤烧煮,总共要用七十二小时。依我看,这三天三夜里,厨师们有 一半时间是在忙着拔毛。

东北民间有煮羊头的吃法,先将毛发刮净,开颅后,用水煮熟,拆除骨头,再将羊口里之老皮尽去,切成碎块,以米酒煮之,再放鸡汤,添入香菇笋等物。起锅前,撒上小胡椒、葱头、蒜瓣、稍加水醋香油,吃起来据说味道非常鲜美,脆爽有如牛舌。

很可惜,牛头羊头我都没有吃过,但是这绝不会有损于我作为顽固的肉食动物的形象——我也很不简单了,因为我用百兽之王的头来下饭,各位观众,那正是“狮子头”——这当然是笑话,“狮子头”听来唬人,其实这种用七分瘦三分肥且不留有些许筋络纠缠的、切得越碎 越好的细嫩猪肉揉成的松垮肉丸,软玉温香得不得了,真正是“挂羊头卖狗肉”的,最适合儿童和老人的牙口。梁实秋说:狮子头“北方饭庄称之为四喜丸子,因为一盘四个。北方做法不及扬州狮子头远甚”。

除了肉,头最可吃的部分就是脑。比之于西瓜,可以说头是瓜皮,脑是瓤。

百脑里面,算来算去最可食的还是猪脑,一种在人类看来最“无脑”的蠢物。尽管白花花的猪脑十分黏稠,最接近脑的本体,但是国人对于进食猪脑,主要还是从“形补”的观念出发,即“以脑补脑”,尽管我们经常把一个笨人骂作“猪脑”。当然,“猪脑”总也好过“无 脑”,故“天麻炖猪脑”一直是深受欢迎的广州食疗补品。

与猪相比,鱼的脑袋虽然更小,但是鱼头也被视为补脑之物,即使补不了脑,起码也能治个头痛——反正各地的鱼头火锅店里都是这么说的。

其实鱼头的好吃,不在于肉,更不在脑,完全在于一个“滑”字,丰富的胶质之外,还带有一定的骨感。至于骨感存在的目的,也是为了反衬这个“滑”字。鱼头的脂肪含量一般都很高,约占全身的三分之一,本身就够滑,对于带着胶质的软骨进行反复吸吮,口腔里的柔滑 更是其乐无穷。不过,为了于“滑”之外再添上“软”的快感,最终形成“软滑”的美妙境界,广州的鱼头火锅店在供应鱼头的同时,还出售猪脑同涮。猪脑本身也有一点腥,其与鱼头“惺惺相惜”起来,味道竟十分融洽。

真是冤孽哪,鱼头猪脑,本是老死不相往来之物,好不容易举行一次“首脑级”会晤,却已双双沦陷在这一番水深火热之中。

承接一九九一年《沉默的羔羊》之强势,安东尼·霍普金斯在《沉默的杀机》一片中演出了一场生吃人脑的血腥场面。面对一名被绑在餐桌前的活人,霍普金斯饰演的变态食人博士汉尼拔操起手术刀,沿着对方头皮上的发线切开,然后不费吹灰之力地将头骨轻易切开,人脑 一部分先作生食,剩下的就拿去煎,最为惊栗的是,这名被开了颅的男子竟还能在昏迷中与汉尼拔对话。我怀疑,好莱坞这一次的灵感不知是不是从广东人生吃猴脑的传说中偷来的。

有道是:头颅掷处血斑斑。不过除了有血有肉的头颅之外,还有形形色色不见血的虚拟之头供我们娱乐。

这里提到的可以吃的“假头”当然并不包括罐头,事实上我们大都也只是一种噱头,比如芋头,广东各地中秋节吃芋头的习俗,就是为了纪念元末杀鞑子的历史。据说汉人在中秋节杀了鞑子之后,就砍下其头颅祭月,后来改以芋头代替。至今广东人剥芋皮时仍称为“剥鬼皮 ”。

馒头也是仿真的头。据《三国志》:“诸葛亮平蛮回至泸水,风浪横起兵不能渡,回报亮。亮问,孟获曰:‘泸水獂猖神为祸,国人用七七四十九颗人头并黑牛白羊祭之,自然浪平静境内丰熟。’亮曰:‘我今班师,安可妄杀?吾自有见。’遂命行厨宰牛羊和面为剂,塑成 假人头,眉目皆具,内以牛羊肉代之,为言‘馒头’奠泸水,岸上孔明祭之。祭罢,云收雾卷,波浪平息,军获渡焉。”

号称“西京小吃第一碗”的葫芦头泡馍也是“中国名头”一种,葫芦头者,猪大肠也,陕西作家贾平凹甚好此头,著作中也不忘屡屡提及其美味。只是据其密友称,凡贾氏做东请吃此物,每每向客人主动解释曰:“葫芦头就是猪痔疮。”一语即出,四座皆惊。让不懂猪痔疮 者以为是恶食,于是就倒胃口了,做主人的也就节省下了“几元几角几分”。

至于为唐明皇和安禄山所激赏的“鸡头肉”,曾经把我困惑了近二十年。鸡头我小时候常吃,就是熟食店里卖的那种,卤的。只有卤过的鸡脑味道不错,有一点像肝,难怪有肝脑涂地之说。除此之外,再无任何可取之处能帮助我加深对《隋唐演义》里所说“鸡头肉”之曼妙 的理解。许多年以后才知道,盛产于江南的“鸡头肉”,乃一种睡莲科植物的果实,学名“芡”,为穷苦人家的代粮,也是治脾虚泄泻、遗精及带下等症的补品。据《茶烟歇》所述:卖芡女“每于黎明入市求沽于肆,星眼朦胧,云鬓零乱,有故作娇憨以惑肆人者,若曰,我 肉白且嫩,宜厚我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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