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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者 | 主题:【分享】沈宏非·《食相报告》 |
徐子陵![]() =凤舞九天= 积分:2572 贴数:1922 |
我们是害虫 最近的媒体上有不少号召吃虫的文字,每读到一次,就会连倒两三天胃口,尤甚于吃了真虫。 这些文字里提到的虫,包括蚂蚁、蚯蚓、蟑螂、苍蝇、蜻蜓、蟋蟀、蝉、蝗虫、甲虫、青虫,甚至还有毛毛虫和蛆。对于营养和美味的描述甚为煽情,恕我不忍引用。至于好端端的为什么竟想起了吃虫子,某网站有一篇不知是从哪里抄来的文章称:“就在一九九九年,人类 已度过了自己的六十亿人口日,六十亿个肚子,向地球要吃的!为了开辟新的食物来源,人类吹响了向昆虫进军的号角。” 僧多粥少,有道理。上星期还有报道说全世界吃不饱的人口已增加至八亿。不过话说回来,即使我不幸身为此八亿饥民中之一员,宁可饿死,也绝不吃上述虫子。当然我会选择自焚,用高标号汽油,防止那些吃虫的人把我吃了。 虫子有营养,蛋白质丰富,甚至“蕴含了十几种人体必需的氨基酸”,这些我信,不过这并不能成为说服我吃虫的理由。蛋白质有什么好稀罕的?我的隐形眼镜上就有很多,每天睡觉前还要用专门的药水将其除净。抗拒吃虫,就是因为它们让我恶心,我估计在这个问题上人 同此心。 篇幅所限,对“虫”字就不多考证了,在当年的汉语语境中,除了对“昆虫”的泛指,“虫”字更多地被用来形容一种蠕动不已的、孜孜不倦的、善于钻营且不无鬼祟的人及其行为。例如“淫虫”、“网虫”。在房地产二级代理市场正规化之前,北京的房屋租售中介人则被 称为“房虫”。顾刚教授说大禹是一条虫,让鲁迅先生生了老大的气。 总之,形而下或形而上的形形色色的虫子,除了“虫二”,皆无法带给我任何愉悦的体验。 饿死事小,吃虫事大。 据说绝大部分的昆虫皆为风味极佳之物。为了推广此物,已有一百零三年历史的纽约昆虫学家学会,不久前还举办了一场“昆虫豪华宴”。 这道售价六十五美元/每位的“昆虫豪华宴”菜单如下: 头盘:梅子汁蜡虫碎肉,,油煎泰国水甲虫,油炸粉虫球。 主菜:牛肉及鸡脯配新鲜蟋蟀面包。 甜品:昆虫曲奇,巧克力蟋蟀甜饼等。 报道说,盛装赴宴的昆虫学家们一个个吃得“津津有味,大快朵颐”。说实在的,我一直很怀疑这是一则愚人节新闻。就算确有此事,也不见得又有什么“权威性”或“指导性”,更像是昆虫学家圈内的一场疯狂搞笑派对。不过,这份有杜撰之嫌的“虫宴菜谱”,倒是充分 暴露了吃虫的一个重要问题:即大部分虫馔皆经油炸或重味腌制处理。何也?我相信还是为了掩饰心理上的不适。与此同时,“虫宴”的主菜依然不离鸡、牛,证明昆虫成为人类未来主要副食品的前景十分暗淡,充其量只能是一种另类小吃。至于“新鲜蟋蟀面包”和“巧克 力蟋蟀甜饼”,由于语焉不详,故除那蟋蟀未必是元配之外,其余皆无从推测。 食物供应过剩的老美,看来的确是有一点“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胸怀。最起码,在吃虫一事上,无人不可再以“我国古已有之”嗤之。金圣叹“不亦快哉第一”云:“夏七月......汗出遍身,纵横成渠。置饭于前,不可得吃。呼箪欲卧地上,则地湿如膏,苍蝇又来缘 颈附鼻,驱之不去,正莫可如何,忽然大黑车轴,激澎澎湃之声,如数百万金鼓,檐溜浩于瀑布,身汗顿收,地燥如扫,苍蝇尽去,饭便得吃。不亦快哉!” 这金先生真是个不识好歹的SB,每位自动送到嘴巴边上竟不知享用,还“不亦快哉!”个屁啊。 在艰难困苦的生存环境中,初民肯定吃过虫,而且没少吃;在其后漫长的与天地斗、与人斗、与虫斗的历史进程中,多半也没断了吃虫,这些都有道理。不过,在黑暗中摸索了几千年之后,此事至今也成不了气候,昆虫更无法在人类食谱占有一席之地,也是有道理的。 第一,虫子让人恶心。但也不尽然,蛇鼠螃蟹的外形更是“核突”。 第二,不容易捕获。但老虎更不好捉拿,还是照吃不误。 第三,虫子个头太小,而且没有什么肉。我看,这才是要害所在。 其实,这一点从纽约昆虫学家学会“昆虫豪华宴”的菜单上就可看出端倪。就算是职业的昆虫学家,依然得用鸡肉牛肉来作主菜。已知连他自己生前都吃不了什么东西的虫子又有什么吃头呢?无非是甲壳一层,翅膀一对,外加一肚子的蛋白质,内脏,碳水化合物,以及几条 细小无比的腿罢了。再说,这些可怜的翅膀、大腿什么的,哪里能跟鸡鸭相比呢? 作为昆虫中比较成熟的食品,蚂蚁入馔在世界各地已相对普及。《本草纲目》亦称其性味甘平,有益气、泽颜、活血化淤、祛风散寒、补肾养肝、健脾等功效,不过只是药,说到吃食,多是作为配料或酱料,例如壮族的蚂蚁炒苦瓜,泰国的蚂蚁香辣酱,等等。也有用来酿酒 的。作为独立的大菜,除了哥伦比亚盛产的巨型白蚁——据说足有一英寸长,且肥胖,可以用印第安人的传统方法油炸之外,这些“细碎营营”之物,究竟要如何吃才能过瘾,像我这种除了“蚂蚁上树”之外从未吃过真蚂蚁的,是没有什么想法的。除非基因技术能制造出长 着“蝗虫的大腿,蜻蜓的眼睛,蝴蝶的翅膀”之蚁。不过,蚂蚁是没问题了。问题是这样的蚂蚁谁敢吃? 即使什么蛇都敢吃的广东人,对于昆虫的态度也极为谨慎。外地人尽可对此做出大胆假设,不过在虫的问题上,粤人却一直是小心求证的。 一般来说,广东人只吃“虫二”:龙虱及禾虫。龙虱,粤人又称“和味龙虱”或“和味龙”,样子近似于蟑螂,因而也成“水蟑螂”,不过他水性极佳,而且善于飞行。此“粤版小强”的料理方法十分简单,滚水煮熟,调味风干即食。酒楼或大排档,多作为小食出售。 吃龙虱的过程极其难看:先把背上的一双硬翅剥下,然后扭断其首,并且小心谨慎捏住头部,为的是把不干净的内脏全部扯将出来。接着,一口塞进嘴里。 龙虱我小的时候吃过一次,想是因年少无知,不怕死。不过只是在煤气炉子上烤了一烤,咬到嘴里一包油,没有特别的滋味。至于广东的这种吃法,就一直不敢尝试,连看都不想看。事实上,许多广东人自己也不觉得这“和味龙”到底“和味”在哪里,龙虱的爱好者,大部 分都把他当作是医治夜间尿频的偏方。 与“和味龙”相比,更多人爱吃禾虫。禾虫的学名叫疣沙蚕,毛虫纲沙蚕科,产于珠江三角洲近海地区咸淡水交界的稻田中,形似袖珍版的蜈蚣。《顺德县志》记载:“夏秋间禾稻熟时,每乘潮涨或雨夜由田冲出,下海浮游,则水面皆紫绿相,交成五色,然不能久,日出及 化浆。” 禾虫蒸蛋时最常见的做法,这道珠江三角洲乡土小菜的味道明显胜过龙虱。清代顺德学者罗天尺有诗为证:“粤人生性嗜鱼生,作脍无劳刮镬鸣。此土向来多怪味,禾虫今亦列南烹。” 据说,禾虫与蒜头同煲,可以治疗脚气,故在香港脚盛行的广东,禾虫能够登上餐桌,并不奇怪。 “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已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 这是《变形记》冷静的开场白。虫子不仅仅是那个旅行推销员一个人的噩梦,而是人类共同的恐惧。与此同时,昆虫过敏也是不分人种族群的一种高发病症。 要是排除了心理因素只算经济账的话,改吃虫子绝对划算。据专家测算,人类为满足肉食来源而不得不进行大规模饲养,同时亦为此付出巨大的成本。以淡水为例,产生一公斤牛肉需要七公斤饲料,而这些饲料又需要七千公斤水来种植。美国犹他州一个养猪场所产生的污水 ,多于整个洛杉矶地区。因此,逐步把昆虫变成人类的主要肉食,有助于维护地球的生态环境。 与此同时,世界各地也有不少科学家和投资商,欲透过对昆虫的大规模人工培育,使其在不远的将来成为人类的主要菜肴。 当然这还不是一件紧迫之事。不过,一想到以后有可能要把蟋蟀面包当早点,以蚂蚁酱三明治为午餐,把烧烤知了做晚饭,顿顿吃虫,我的心中就有说不出的失落。祸从口出,这话丝毫不假。 如果我们能少吃一点燕窝鱼翅,今天也许不至于要打虫子的主意。 看一眼像奥运会开幕式那一类的场合,就会真切感觉到人类的自大和自恋正以一种失控的速度膨胀,人和虫子,究竟谁能笑到最后?有一天,我们会不会也在某一个早上醒来,发现彼此都变成了甲虫,或者蚂蚁? 汤显祖尝言:“人之视蚁,细碎营营,去不知所为,行不知所往,意之皆为居食事尔......世人妄以眷属富贵影像执为吾想,不知虚空中一大穴也。倏来而去,有何家之可到哉。” 我们是害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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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见其生,不忍见其熟 越来越多的人爱上了生食,根据《三联生活周刊》二零零零年二十二期的报道,北京某涮羊肉店“像西瓜一样好吃”的生羊肉片备受食客欢迎,即使在得到生物病毒大举入侵人体的警告之后,饭店的老板仍然辩称:“哪儿没有细菌?吃点细菌还能提高人的抵抗力呢。” 自从利维-斯陀(C.Levi-Strauss)在《神话学》第一卷《生食和熟食》(《Le cru et le cruit》)成功地建立起“生的与煮熟的”、“新鲜的与腐败的”、“湿的与干的”这一套由对立概念组成的严谨的逻辑架构以来,人类的烹饪和饮食实践,方才获得了相应的话语和思辨上的支持。利维-斯陀的理论框架进一步巩固了我们对于“生,乃属自然范畴,熟,则属于文化范畴”的认知。当然,吃喝还只是小事,利维-斯陀最大的贡献,乃在于他以生食和熟食为一种经验上高度可信的素材,发现并且建立了下列各层次上各对立组的对应关系:在食物层次上是“生的/熟的”、在声音层次上是“静默/音响”,在社会层次上是“自然/文化”、在宗教层次上是“世俗/神圣”,等等。 对于世界上绝大多数的饮食男女来说,《神话学》是一门无用的学问。不过,既然涉及到饮食,既然涉及到生吃和熟食,我们还是不难做出这样的设想,生吃一块猪肉,接着就拉了一下这一场结构主义的肚子:“生的/熟的”在生理反应层次上的对应是“拉肚子德/不拉肚子的”,而“拉肚子的/不拉肚子的”在声音层次上的对应,是“静默的/音响的”,或者是“湿的/干的”。 单纯从进化论的观点来看,熟食是生吃的进步,而生吃则是对熟食以及烹饪的反动和否定,犹如强奸之与“你情我愿的性交”,通奸之与“夫妻性生活”,等等。那么,烹饪是什么?烹饪是文明,是文化,熟食是烹饪作为工具理性的标志性成果得以存在并发展的理由。否则 ,不仅取火技术所得到的历史评价势将大打折扣,普罗米修斯面临着“三七开”的重新认识,最起码,厨师以及家庭主妇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不会比卖菜的或养猪的更高。 把生米煮成熟饭,似乎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冲动。事实上,从享受到健康,熟食的好处不一而足。大致上来说,生食经过烹饪,可以杀灭甚至致命的病菌,大幅度提升其在“色、香、味”之上的表现力,便于咀嚼、下咽和消化。不过,自环保运动兴起以来,熟食的传统正在受 到前所未有的挑战。生食的理论千头万绪,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未经烹饪(加热)处理的食物,得以保有其丰富的天然营养物质,尤其是维持人体健康所不可或缺的活性生化酶(encymes)。换言之,人类完全可以不假烹饪,从生食中摄取最能为身体所吸 收和消化的营养物质;二、烹饪过程不仅破坏食物中的天然营养物质,而且在消耗大量能源的同时尤造成了环境的污染。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目前在国内各地流行的大部分生食,皆不是出于健康的考虑,反而是对味觉以及饮食乐趣的精益求精。在某种程度上,食客们的求“生”欲望,更多还是为了体验一种味觉上的陌生感及其对味蕾带来的刺激。当然,生吃的过程也充满了熟食所不能提供的 “生趣”。 由哈佛大学教授兰厄姆领导的一个人类学研究小组认为,人类在约二百万年前学会的把蔬菜煮熟之技能,决定了今后生活中的一些至关重要的部分。这个小组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烹煮的发现,大大提高了植物的可消化程度及原始人进食植物的数量。地球上近半数的块 茎植物若非煮熟是不可进食的,而不少蔬菜只有在烹煮后才会释出更多能量和营养,因而引致一百九十万年前人类的肠、牙齿、体型及脑袋大小出现进化。此外,因分工不同,烹饪多由女性承担,而女性烹就的食物又极易被男性盗取,前者便只好倚赖男性以收抗贼保食之效 。兰厄姆进而指出:“能以性魅力吸引某一威猛男性的女原始人,可更能免受盗贼侵扰。同时,女性间也出现了竞争,要更长期地保持其性魅力,好把其他女性对手比下去,保持男性继续保护她们的兴趣。概而言之,女性在身体曲线、终年可进行性行为等方面的特性,都始 于原始人的熟食文化。” 尽管哈佛的伟大猜想有时免不了带有某些“朱海军”式的特征,不过,这种说法还是令我感动,并且进一步坚定了我在不忘生吃传统的同时把熟食进行到底的决心。什么是对于人类由生吃而熟食之过程的最为恰如其分的评价?曰:生的伟大,熟的光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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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充血的牛排 在西餐的憎恨者眼里,牛排当属首恶,恰便似百余年来之国仇家恨,必定要从圆明园讲起。 牛排与汉族饮食的不兼容,是全方位的,灾难性的。罗兰·巴特揭示了牛排的原代码:“属于欢乐的神话,它是肉的精华和肉的纯粹形态。牛排的优越,显然来自它的假性生肉性质。在牛排中,血是看得见的、自然的、紧密的……完全充血是牛排的论点。” 纯粹形态,有血,尽管只是一种“假性性质”,却正是其为饱经技术(深度文化含量)处理的、非纯粹、非原始的、启蒙的、非血性的、十一成熟的汉族餐饮所排斥的要害。正如不识汉字及中国礼教的老外曾被称为“生番”,反之则叫“熟番”。不过,即使是郎世宁这样一 个足有八成熟的“熟番”,也难免会把圆明园里的牛角设计成西班牙斗牛式的螺旋状前弯状,而不同于中国牛角的一致向上。 《论语》月刊曾有一文云“牛肉一方,孤零零的白瓷盆里一块腥,望去先不顺眼,何待吃?”虽是小品文,却以“方”、“孤”、“腥”这三个关键词道破了夷夏之别的玄机:“一方”并不是中国肉食的主流形态。法国的经典牛排,以夏多不里盎(Chateaubria nd)命名,在中国,同样兼有政治家、文豪和美食家三重身份的苏东坡,则有大部头的“东坡肉”传世。只是中国的所谓大块吃肉,通常是一种反体制的行为,多少带有猖狂的风格。 广州的一家美式餐厅以卖正牌美国Angus西冷牛排为招徕,火山石烧。虽然重只八盎司,好歹也属于美国农业局制定的特选级(choice),想不到的是,端上来的这份带血的块块,竟以先行被切割成条条。当然,这种事也就轮不到美国农业局来管了。 其次,“孤零零”指的是牛排在烹饪上未能给中国厨师留下更多地发挥余地。事实上,凡是上了等级的牛排,只须置于平底锅内,按个人喜好的生熟程度孤独一煎,无须任何佐料,意在取其肉汁之纯净。对于牛肉的这种不合群的个性,古人其实早已参透,故《随园食单》只 一道牛馔记录在案,还不忘语重心长地加注:“此太牢独味孤行者也,不可加别物搭配。”由此看来,“土豆烧牛肉”的确有修正主义的倾向。 丸子是中式牛肉最为常见的形态,尽管牛肉的成分还算“纯粹”,惜乎形态上已高度变异,由“排”而“球”。 对于牛肉的这种反复捣制,千锤百炼,倒也并非出自主观上对“非纯粹形态化”的刻意追求,依我看,这主要是对不良肉质的一种技术性补救,舍其味而求弹性也。 至于薄如纸片的四川“灯影牛肉”,不但以其轻薄完成了对牛排的“非块化”处理,在丁香、茴香、肉桂、芝麻香油、花椒粉等十多种混合香料的渗透浸泡之下,全无血性可言。虽然传统医学还是注意到黄牛肉在滋补“后天气血”方面的作用,不过血腥始终不是吾人的肉食 理想。广东人的言行有时让内地人觉得其带“番”性,可能跟广东人那血淋淋的白切鸡有关。肉的饥餐和血的渴饮,只能是一番未酬的壮志,而牛排与圆明园之间,也不会全然没有一点隐性的关联吧。 地球上的畜牛,无非印、欧两系,牛牛之间的重大差异,更多是在一头牛被视为牛肉之际方得体现。 牛在六畜里行二,但是中国始终没有食牛传统,其中原因很多,例如,牛是先秦统治阶级御用的高级祭祀用品,从而一度形成了对牛的崇拜和垄断;又如,高坐堂上的齐宣王那一天之所见以及孟子在推广“仁术”时所借用恰好都是牛,因而在“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生不 忍食其肉”的道德利空之下,牛肉在中国从来就没有形成过“牛市”。 牛也并不是随手拈来,这正是农耕与畜牧、即小放牛和大养牛之间的差异。譬如,尽管牛A和牛B都在不同的山坡上吃草,不过牛B是生产工具,而牛A就是产品本身。磨刀霍霍向猪羊,宰杀役牛是破坏生产和败坏道德的双重罪过。闽、台一系的客籍族群,至今还有不食牛 肉的习俗。牛、犬不仅被“以遗羊易牛之遗意”而从略于李渔的食单,还特别声明此二物“有功于世,方劝人戒之之不暇,尚忍为之酷刑乎”。 功臣不可杀,来使不便斩,异质性极高的牛排因而比其它西式食品更容易在中国成为“西式”的符号。为了《花样年华》的推广,一场完全按影片场景订制的“花样年华大餐”在香港推出,凡记得梁朝伟与张曼玉吃牛排那场戏的,想必会对此“大餐”中一道“周太太牛排” 报以会心一笑。吃牛排,粤语叫“锯排”,听上去,虽然强调的似乎只是工具性,毕竟曾是香港人心目中最具西方价值的浪漫活动,当然那已是经过酱缸洗礼的浪漫。这种港式牛排(目前在广州十分流行),经过深度腌制,可笑的是,侍者还会循例问一声“要几成熟”,其 实用不着煎,腌也腌熟了。 不过文化也不是绝对的。日本人过去也不吃牛,尤其自佛教盛行之后,历代天皇皆颁令禁肉。直到明治五年,才解除了他从德川家族手中继承的持续了一千二百年之久的“肉食禁令”,原因是要办洋务。然而,这桩洋务竟然在二战之后把日本的牛办成了全世界最好最贵的牛 肉。 日本“和牛”系以从中国引进的印度牛与欧洲血统的“约翰牛”交配而成。其“填鸭”式的饲养,包括每天散步二十分钟,喝啤酒,以清酒按摩,听音乐,等等。这不是养牛,而是在养牛肉。得到的肉,脂肪纤维细致而且均匀,雪白大理石状细纹均匀地密布于鲜红的肉色之 间,日人美其名曰“霜降”,美丽得匪夷所思。 当然不是说明治维新带有牛排的肉感,惟神户作为顶级牛肉的产地,恰好是日本对西方开放的门户。另说,欧洲最善养牛的德国人在占据青岛之后于当地大兴祖业,德日结盟之后,此等优质牛种乃由青岛输往神户。 据有关方面统计,尽管我国的养牛业已实现了从役役用为主向肉用为主的商品生产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但是中国肉牛产量却仅占全球总产量的5.4%,而且质量较差,入世在即,应奋起直追。不过,中国牛肉的好不好吃与国人的爱不爱吃之间互为表里的关系,多少会是一 种非关税性壁垒。在牛肉的全球化问题上,我其实更担心中国的足球运动。举凡足球强国如欧洲、美洲自不待言,皆牛肉大国也,国民日常所食肉食中45%为牛肉,至于韩、日,竟也是东亚地区少有的食牛国。球场上谁怕谁,莫非先得在餐桌上论论谁比谁更“牛”不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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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一个饱嗝 如果感到幸福你就拍拍手,如果感到幸福你就拍拍头——如果在感到幸福的时候非得弄出点动静不可的话,那么,如果饱餐一顿感到幸福,你就打一个满足的饱嗝。 打嗝(hiccup)这个动作使之在空气的压力之下一种不由自主的反复的横膈肌收缩运动。至于我们常说的“饱嗝”,医学临床上指的其实是嗳气(belching),一种多发生于饭后的“胃或食道内的气体经由上下食道括约肌的放松而排出”的动作。因此,不雅 的说,“打了一个饱嗝”和“放了一个响屁”实在没有太大的分别。而且,这两件事虽然舒服,社交上却都被视为失礼行为,当然,因为“渠道”有高下之分,故打嗝所遭受的鄙视程度远低于放屁。在某种场合——例如宴会之上,作为客人,于杯盘狼藉之际打一个适度的饱 嗝,还可以向主人的盛情款待致以一种“无言的谢意”。正如梁实秋在《请客》一文里所说的那样:“大鱼大肉,水陆杂陈,若不能使客人连串的打饱嗝,不能算是尽兴。” 除了吃饭,喝汽水或嚼口香糖、抽烟、说话太多等等,都会因吞下大量气体而导致打嗝及嗳气。大部分的饱嗝几乎均对身体无害,非但无害,而且令人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舒服,基本不能用言语形容,喉头间震动着的那个古怪的声音,可能就是本能在发言,本能使用的语言 是无法翻译的。 伯格曼的《第七封印》里有两个主角,武士布洛克与他的随从雄士。主仆二人都经历过十字军东征及其幻灭,不同的是,武士仍然是理想主义者,随从却搞起了犬儒主义:“所谓的十字军简直是彻底的疯狂,只有理想主义到极致的人才会想得出来……”雄士还自嘲道:“我 的肠胃就是我的世界,我的脑袋就是我的永生,我的双手是两个呱呱叫的太阳,我的两腿是时间的钟摆,我的一双臭脚就是我哲学的起点。天下事样样都跟打一个饱嗝似的,只不过打嗝更痛快些。” 我这个人既不理想也不犬儒——或者准确地说,我是饭前犬儒而饭后理想。 如果世上的一切快乐在告一段落时不得不弄出一点动静的话,我希望那会是一声饱嗝。 打饱嗝固然很爽,但是有的时候,听别人打饱嗝居然会比自己打更快乐。这倒真是嗝吾嗝以及人之嗝,后天下之嗝而嗝了。 带过BB的都知道,喂过奶后,还得耐心地为这个刚刚吃饱喝足的小小享乐主义者提供一项例行的服务——扫风,即用轻轻拍击背部的方式帮助BB嗝出吸奶时吸入的多余空气。不然,BB就有呕奶的可能。而“扫风”成功的唯一标志,就是BB的一声饱嗝。也就是说,饱 嗝不响,扫风不止。 我老婆坐月子的时候,每天夜里我要起床数次回应女儿的饥号。虽说是乐在其中,然而从睡梦中挣扎起身毕竟不是什么赏心乐事,因此,把奶瓶从她嘴里取出之后,最迫切想听到的,便是她的那声饱嗝——事实上,这哪里是什么饱嗝,分明是准许你重返黑甜之乡的放行令。 他不打,你就不能“倒”。不过,常常是任你如何拍打,甚至将那个正在闭目养神的小人放在腿上旋转摇晃,人家那个矜贵的饱嗝可是说不出来就不出来,引而不发,急得你一点脾气没有。因此,当那个饱嗝终于被等来之际,你能不由衷地相信那就是世界上最愉快的声音吗 ?一声梆子响,平安无事。 除了这种特殊的情况,在总人数达到两人或两人以上的一般性场合,尤其是比较正式的社交场合,饱嗝还是要尽量控制的。悄悄地进食,打嗝的不要,这就是“餐桌礼仪”的基本法则。根据前人总结,如欲在社交场合将不雅之饱嗝有效地扼杀于萌芽状态,可采取以下五法: 一、假装口渴,猛灌凉白开; 二、假装汤很好喝,用力以汤匙(压舌棒的替代物)压迫舌根附近。当然,切勿条件反射,发出更为不雅的“啊啊”之声; 三、重复数次深呼吸或用力闭气; 四、假装做眼保健操,从眼睑上压迫双眼; 五、身体尽量前倾,像Larry King及其仿效者那样。 打嗝之乐,就像打屁打喷嚏一样,实属一求之不得却又不请自来的不速之客,来无踪,去无影,转瞬之间的灵魂出窍。 然而,这个让你高兴的不速之客若一直赖在你身上不走,与你形影相随的话,原先的快乐就会变质为恐怖,就像一种强制性的搔痒——我所说的情况正是每个人都曾遭遇过的“打嗝不止”。 完全失控的打嗝令人尴尬而郁闷,据说一个人假如连续打上三天总计一百次的嗝,就会有生命危险。这种说法固然缺乏科学根据,不过慢性的打嗝不止就像一部叫座不叫好的肥皂剧(而且,全部以“腹语”对白),最长会维持数月或数年,严重者还会造成吞咽困难,而且很 难治愈。事实上,不仅只有饱食才带来打嗝,包括胃扩张、胃痛、胆结石、肝病、阑尾炎、大动脉瘤、自然气胸甚至酒精中毒等等病症,也有强烈的致嗝作用。 据报纸上说,五十七岁的南京人杨某,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某日饭后的一个饱嗝开始,突然感到胸骨后疼痛,两天后出现发热,左胸痛,呼吸困难,在一家医院拍胸片发现左侧胸腔有大量积液和气体,食管破裂。十五个月来,虽经治疗,病情每况愈下,直至不能从嘴巴进一 口食物,全靠鼻饲维持生命,体重从八十公斤降至四十三公斤,胸段食管竟严重扩张达五厘米粗(正常直径为零点五至二厘米)。经过手术治疗,切除了破损的食管(用胃代食管),已痊愈出院。 有的人因嗝惹祸,有的人以嗝求荣。据《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二零零二年版收载的世界纪录,英国人保罗·哈恩打出了地球上最响亮的饱嗝。他响亮的饱嗝达到一百一十八点一分贝,堪与飞机起飞的声音媲美。 一个离不开的天堂就是地狱。一种无法抑制的快乐就是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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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餐全攻略 自助餐,buffet,也是从法文借来,原指餐具橱或设有食品柜台的餐厅,与“自助”无涉。将buffet译成“自助餐”,就像译God为“上帝”,皆属无可挽回的无可奈何之误导。按照汉语的思维逻辑,老子花钱买“餐”还得“自助”,一上来就让人觉得店家 欠了我们。是故,往往将餐厅预设为假想敌,每预决一死战。这样的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旁的不说,肠胃一定重创。 有道是:自助者天助。预得天助,先要端正思想,摆正一己和自助餐之间的位置,技术上,要有成熟的攻略。应把店家视为战略伙伴,即合作,又斗争,方能双赢。 正经的自助餐,算是一种贵价的饮食。buffet一词,也可音译为“不菲”。但是,这一种“不菲”却是事先可以预知的,故攻略之要害,盖在于以此项锁定的成本,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这里的“利润”,绝不只是吸纳事物的数量,还包括质量以及幸福的综合感受。所 谓攻略,上升到经济学和哲学的高度,即是人在予取予求的境况下如何自处的一种策略,是灵与肉体的一场博弈。 首先,像什么限时的,限量的,重大菜肴取尽后久久不予补充的,凡此种种,应坚决剔除在合作名单之外。尽管收费廉宜,但是人类卑劣的一面在这种场合所能得到的超水准发挥,也是超乎想象。尤其是那人山人海的自助餐厅,取食已如古墓夺宝,而要将一盘事物安全护送 到自己的餐桌,更是千难万险,惊涛骇浪,情形犹如群兽撕咬争食,得衔者,必拼命保护,突出重围后窜至僻静之处,始得大嚼。 选择了适宜的餐厅,接着就是战术上的布局。一般来说,接近餐台的位子,最方便取物,似有近水楼台之利,不过,这种地方好比战场的前线,足球场的小禁区,人马沓杂,心烦意乱,远不如紧吃于后方,图个清静,亦可借行走路线的延长来保持食欲的可持续发展。 自助餐就像唱片,琳琅满目之中,总有一到两项“主打”,或曰“亮点”。西式的,会是生蚝、龙虾或者鱼子酱;中式的,会是鱼翅,燕窝之类。这些东西,是食品中的硬通货,价格不难折算,店家既然诱之以利,我们自然得将计就计,绝对不可放过。所谓不可放过,也不 是要抱着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暴戾宗旨,而是有选择的,有利、有理、有节的。例如,生蚝之类,可连啖一打无碍,若是上等货色,不妨开一瓶白(葡萄)酒,尽管是计划外支出,尽管自助餐厅的酒水通常会贵一些,但是绝对值得。 毕竟是西式餐饮,食物的摆放有既定的程序,而程序往往散发着阴谋的气息,故排在首发阵容的沙拉、寿司之流,以浅尝即止,此等饱含淀粉之物非但无助于投资的回报,且极易陷人以“出师未捷肚先饱”之恨境。事实上,最难将息的就是选择太多,又活生生地“纷呈”于 前,未免方寸大乱。此情此景,诚如叔本华所言:“我们很少想到自己拥有什么,却总是想着自己欠缺什么。” 必须心无旁骛地把自己盘中的东西有滋有味地吃完,并且默诵司马光金句:“未终卷,誓不读他书。”此外,每次取食不可过量,来回多走几趟,也没什么好难为情的。当然,君子自助不息的同时,店家也不能乘机大做小人,空盘需勤撤,还要不动声色,否则,就是存心要 我们这些君子的好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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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味手指 所有婴儿食品里最受婴儿欢迎同时最遭父母抵制的,就是婴儿自己的手指。 绝大多数的婴儿一生下来就会吸吮自己的手指,而自超声波技术在妇产科得到广泛应用之后,在荧屏上就能看到母体子宫内的胎儿一边在羊水中漂浮一边有滋有味地吸吮着手指的影子。这番享乐主义的景象,毫不输给美国电影中浮在私家泳池的碧波上把玩着一杯五颜六色的 饮料的那个大毒枭。 这一先天技能之外,每一个婴儿都会无师自通地以哭嚎来向父母要吃要喝,但是,此等嗟来之食虽然可以活命,毕竟比不上自己的手指那么美味、那么方便、那么自主。奶也好,糊也好,没有什么食品比得上这顿举手之劳的超级自助餐。 婴儿吃手是很让家长恼火的一件事,咬手指和指甲已属家常便饭,在某些严重的个案中,做家长的更惊恐地发现BB本来就极其细小的嫩指居然像一根雪糕那样出现了越吸越细越吮越短的异象。情急之下,就会往婴儿的指头上涂抹辣椒酱(这种行为的残酷性在于:他看上去 更像一个口味偏重的成年人正准备吃掉小孩的手指)。在声嘶力竭的痛哭中婴儿会暂时中止吃手,但是辣劲一过,则照吃不误。 在这个问题上,还是不必再提那些与“口腔期”有关的陈词滥调了吧,至于什么缺乏母爱、不受关注、挫折感、压力以及空虚无聊寂寞等等,听起来更像是成年人自己的问题。我越来越倾向于相信,吸吮手指这一顽固的现象可能只说明一个问题:手指是最好吃的。有一次, 趁我女儿既不紧张也不郁闷,我认真地提问道:“告诉我,手指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黑暗中,这个正躲在被窝里吃手的小女人诚恳地点了三次头。 所以我只好相信,手指的滋味,乃属于一种道可道非常道的东西。医生说,婴儿从零岁到两个月大起开始频繁地吃手,这个时期,他们也学会了微笑。我认为学会微笑正是因为学会了吃手。而成年人之所以对此深恶痛绝,实在是不知鱼之乐也,或曰,我们已经彻底遗忘了早 期饮食生活中最快乐的事件。我们可以正常地吃进手指饼干,吃猪手,吃凤爪,惟对于婴儿吃手一事,即使在观念上和口味上最包容最无禁忌的人恐怕也会正常地这样想:这东西,即使要吃,即使非生吃不可,多少也总得放点作料吧。 尽管有人在成年以后仍然吃手,不过,儿童对吃手的迷恋,一般在五六岁开始便会自动消失。不过,儿童仍然执著于用手直接取食,与其说这是食具使用技巧上生疏,我倒是宁愿相信这是对解除吃手所做出的一种心理补偿,不提供任何食具的麦当劳之所以深受各国儿童欢迎 ,这大概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事实上,人类在进化史上的“婴儿期”,不仅赤手空拳地获得食物,同时也是赤手空拳地直接进食的。食具的出现,与火的发现和使用有直接的关系,其中最为显而易见的理由是,被火烧过的事物不仅美味而且也比较烫手,若徒手取食,被烫熟得很可能会是自己的手。“烫 手”直接创造了制造一种“取食媒体”的需求,食具既是一种隔热装置,也是手的延伸。 不得不承认,迄今为止,在人类发明的绝大部分器物里,只有食具和武器这两类东西能令使用者暂时达到物我两忘的境界。杜克大学土木工程学教授亨利·佩卓斯基在《器具的进化》中写道:“我们每天使用食具就像使用双手那样自然:不论是刀、叉、汤匙,都能像手指头 般听话,好像只有在餐桌上,与使用左右手习惯不同的人手肘相碰时,才意识到自己在使用食具。” 也可能是食具太近似于手,或者用手直接进食难免令人想到婴儿的举止;可能是饮食活动的社会性的不断强化,也可能是因食物在烹饪上的日趋复杂从而越来越容易把手弄“脏”——无论如何,文明社会对于用手进食的禁忌显得尤为严格,似乎只有杀人和通奸才能相提并论 。据佩卓斯基教授考证,刀子在餐桌上获得普遍使用之后,至少在英国的撒克逊时代,“一般平民还是潇洒地徒手取食”,只有那些“比较有教养的人则开始养成使用刀子的习惯”,“在正式的场合中,通常是把食物切好后摆在面包上,再用刀子送入口中,以保持双手干净 。”不过,尽是大块牛肉的时候,右手持刀切割,用来固定那块“花绺绺”的东西的,还得靠左手。叉子的发明,则促成了在黑暗中摸索的左手从野蛮进化到文明。 沧海桑田,弹指一挥间,虽然熟食的美味和听话好用的食具已经使人类失去了手的记忆,但是成年人自有寻求慰籍的办法,至少在潜意识里。 成年人要完成对吃手的潜意识追忆,重温这种遗失多年的快乐,一个最安全便捷的方法,就是在其所谓的文明规范里去体验一种异质的饮食方式。也就是说,可以透过尝试一种用手直接取食的进食方式来达到这一不可告人的目的。 对汉族而言,只要一提到西北的“手抓肉”或“手抓饭”,有没有过这种体验,我相信,这些人的中枢神经下达的第一道指令并不是“快流口水”,最先被唤醒的应该会是一种久违了的婴儿期、甚至胎儿期的吃手的原始快感,紧接着,才会轮到“好吃”、“想吃”以及破除 禁忌的难以克制的冲动。 抓饭的基本材料是:新鲜羊肉(也可以是雪鸡、野鸡、家鸡、鸭、鹅和牛肉)、胡萝卜、洋葱、清油或酥油、骨髓油、大米,也可配上葡萄干、杏干、桃皮等干果。做法:先将羊肉剁成小块用清油炸好,然后再放洋葱和胡萝卜炒,并酌情加盐加水,约二十分钟之后,再把米 放入锅内,勿搅动,文火焖四十分钟后即熟。进食前,主人一手端盆,一手执壶,请客人逐个净手,待宾客全部净手完毕,抓饭即被置于餐布之上,可直接用手从盘中抓吃。 至于“抓羊肉”则有调味和不调味两种:西路的一派是调味的,除精盐之外,还有洋葱、辣椒、姜片和胡椒粉等等。而北路的那一种,尤其是在牧区,“手抓羊肉”的烹制十分简单,即以新鲜羊腿肉入锅清炖,至七八成熟即捞出食用,免去了一切调味,削成小块之后,以手 掇而食之即可。 为什么手抓肉一定要动用手才好吃,为什么手抓肉可以完全不加任何佐料呢?有人认为,此乃民族性情中的豪放基因所致,或曰,过去在草原上购买调味品殊为不易,调味全免的传统故而有之。这些解释都有道理,但是说实在的,又都不太准确。手抓肉为什么一定得用手吃 ?为什么不加调味也能吃得津津有味?我想,这里面大概也没有什么更深的道理,说穿了,这是由于手的直接介入,胜过所有的食具,胜过一切的调味。 如果你相信此等“手抓食品”的形成是因为人家在历史上缺乏相应的食具,就错得更离谱了,事实上,中国各少数民族在刀具制作上的精美以及使刀的熟练程度,又有哪一个会逊色于汉人呢? 尽管世界上的食具已经足够让我们游刃有余并且得心应手地对应一切食物,尽管东方人在运用刀叉上的熟练程度也已和西人的筷技不相上下,但是我们还是不得不承认,仍然有那么一小撮的食物,吃起来,还是以赤手空拳为上。 非用手“吃”不可的东西,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螃蟹,准确地说,是蒸熟的大闸蟹。大闸蟹全身坚利的硬壳,无疑为进食工具提供了大好的用武之地:早在明代,就有工匠发明了全套的食蟹工具,初创时计有锤、镦、钳、匙、叉、铲、刮、针八件,故又称“蟹八件”,后又 在此基础上增至十二件,有点像现在的套装家庭组合工具。这些食蟹工具我在博物馆里都没有见过,据说普通一点的为铜制,高级者则用白银,而且制作上极为精巧。据行家考证,其中刮具形状有点像宝剑,匙具像文房中的水盂,盛蟹肉使用的是三足鼎立的爵。这些工具又 都配以圆形、荷叶状的盘,盘底下亦有三足,三足均雕成龙状,三条龙顶起一只荷叶盘。吃蟹的时候,先把蟹放进荷叶盘,用锤具对整只蟹各个部位敲打一遍,再劈开蟹壳,剪下螯和脚,分别用刮、镊夹出剔出蟹黄、蟹膏和各部分蟹肉,每吃一部分时先要匙进爵肉,再用匙 盛上佐料,一丁一点品尝。 尽管如此,大多数的食蟹者(包括缺乏上述工具以及对这些工具缺乏耐心者),或者说那些全心全意享受大闸蟹的人,基本上还是选择直接用手剥食。《红楼梦》里的薛姨妈不仅不缺工具,还有人把剥了壳的蟹肉专程送到嘴边,但是她却对负责剥蟹的凤姐说:“我们自己拿 吃香甜,不用人让。” 用手剥蟹的种种乐趣,非三言两语可以穷尽。李渔说:“凡食蟹者,只合全其故体,蒸而食之,贮以冰盘,列之几上,听客自取自食。”我相信李渔说的“自食”就是动用自己的手指。不然的话,晋人毕茂世就不可能以“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 ”之言而名垂中国之“食蟹名人”榜首。若讲究身段,依赖工具,恐怕“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就得改写为“一手持蟹螯,一手持‘蟹八件’”了。 当名士的姿势已成奢侈,用手剥蟹的另一种实用性仍然值得重视:假冒的阳澄湖蟹大量上市,加之纯种的阳澄湖蟹近年间来饱受杂种河蟹毁灭性的“种族大兜乱”,致使两者在外观上已难以分辨,剩下惟一可信的求证之法是,吃过之后闻一闻自己的手指,若有强烈之蟹腥且 经久不散者,为真,反之则为假。《红楼梦》第三十八回的菊花蟹会上,贾宝玉做咏蟹诗即有“指上沾腥洗尚香”之句。此法虽最为简单可靠,可怜竟要等到事后。眼下正是持螯季节,诸位不妨于食蟹后自测一番。若在集资的手指上得不到那“沾腥洗尚香”的结果,也可夺 邻座之手狂嗅,若两手皆落索,就是“执手相看泪眼”的时候了。 非“染指”不可之食物,除虾、蟹,还包括禽畜的个别部分(如鸡腿、鸡翅、猪手),某一部分的瓜菜水果,大部分的坚果以及像寿司和馒头、包子这样的米、面制品。 若对此等食物再做细分,就不难发现,除其中一部分因体积上的细小或形态上的完备而无需动用工具切分之外(尽管已有人发明了剥瓜子的机器),皆可借助于各种各样的食具将其顺利送入口中,换言之,就某种意义,例如礼仪或个人卫生而言,这决不是说若不动手在技术 上就无法把它们吃到嘴巴里,除了贪图方便这一人类本性之外,“动手真的要比不动手好吃”似乎是唯一可信的理由。 反过来看,北京烤鸭和羊肉泡馍的娱乐性及其在中国各种地域文化中经久不衰的受欢迎程度,也与进食者在进食过程中受到鼓励的“插手”有关。这种快感一方面来自于日常禁忌的暂时被打破(可悲的是,即使偶尔碰上这种机会,例如吃手抓肉,竟也不得不和大家一样戴上 一副手套,闷在透明的塑胶套子里安全地一逞轻狂)。与此同时,也极有可能使进食者潜意识地回忆起幼年吸吮手指的快乐。事实上,在饮食的整体感受层面,口舌并不是惟一,味蕾所能感知到的味道也只有甜、酸、苦、咸四种。除了嗅觉之外,手的参与极为重要。手部的 血液回圈极为丰富,且微循环密集,有极为丰富的毛细血管网和神经末梢,尤其是手指,每平方英寸所含的神经末梢数量高达五万。因此,用手直接触摸食物,不仅可以更加真切地感受到食物的温度,而且能够体验到唇舌所无法探查到的食物的机理和质地。手直接的参与, 无疑使饮食所带给大脑的感受来得更为全面和丰富。佩里·加芬克尔写道:“手的活动为大脑提供了极多的资讯……打个比方来说明:如果你大脑里感觉中心相当于美国国土面积的话,通过手传递给大脑的咨询在感觉中心所占的比重约相当于阿拉斯加、加利福尼亚、得克萨 斯三个州的总和。” 中式的表达方式,可以是“食指大动”,或者,“十指连心”。 六祖曰:“仁者心动。” 当然,就形而下的饮食行为而言,不管动的是心和手指,都须是自家的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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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水流觞 一九八零年初,心情郁闷的厦门灯泡厂女工舒婷写下了这样的诗句: 在时间的流水线里 夜晚和夜晚紧紧相挨 我们从工厂的流水线撤下 又以流水线的队伍回家来 …… 一切我都感觉到了 凭着一种共同的节拍 在时间的流水线里,舒婷离开了工厂的流水线,上了岸,而在整整二十年之后,就连鼓浪屿上的厦门灯泡厂的最后一只眼虫也被彻底拆除。 不过,流水线以及以流水线为标志的工业化进程却始终没有停止过一分一秒,并且从工厂扩展到饮食,从厨房延伸至餐桌。近十年来,寿司之所以能在日本及亚洲各地变身为一种像MTV那样广受年轻人欢迎的食品,并且使他们感受到“一种共同的节拍”,在很大程度上有 赖于流水线的推波助澜所促成的生产、消费上的变革,即回转寿司店的出现。 流水线式的寿司输送带是每一家回转寿司店的主要资产。厨师站在中间,把现场制作加工好的食品不断地放上输送带,食客则工人般的围坐于四周,从被严格限制在每分钟移动五米、每六分钟“轮回”回转一圈的输送带上任意取食。回转不仅改变了寿司的呈现方式,而且在 全球化的背景下完成了对这种“性情食品”的最大限度的工业化和程序化改造。 每一次透过落地玻璃,看到围坐在食品输送带四周的那些表情快乐的年轻人,我都无法不会想起老Pink Floyd那支曾经轰动一时的MTV,《The Wall》,“墙上的另一块砖II”:一队队的学生们被送上巨大的流水输送线,在鱼贯进入绞肉机,一列列的行尸走肉便自绞肉机的另一端被源源不绝地输送出来。 我们不需要灌输式教育, 我们不需要思想被控制, 这只是墙上的另一块砖, 你只是墙上的另一块砖。 当然,这些都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的时髦思想。 二十多年后,假使你在某一家回转寿司店的门口高呼“我们不需要回转寿司,我们不需要一切被程序化全球化的食品,我们不需要味觉被控制”,只怕在店主还未及招来保安之前,那几个嘴里还嚼着寿司的精壮食客就从里面冲出来将你海贬一顿。 当然,要让自己高兴起来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回转寿司难道不足以帮着你想象永和九年三月初三那个暮春,发生在会稽山阴之兰亭的那场流芳千古的“曲水流觞”吗?当然,这只是想象一下就好了。绍兴我没有去过,兰亭却在电视里看过,也是一个三月初三,一大群头戴 统一制式遮阳帽的游客在导游的指挥下,七手八脚得将盛满了各种碳酸饮料的一次性塑料杯放在曲水里“流觞”。 日本人似乎对这种“曲水流觞”式的饮食方式保持着经久不衰的兴趣。据报道,在新潟县田上町护摩堂山的赏花(八仙花,称绣球花)盛会上,当地人还举办了一次“曲水流面”的活动:先是在山上用劈开的竹筒架起了一条二百七十四米长的“水道”,然后把煮好的凉面从 最高处倒入竹筒,观光客们则在中途对顺流而下的凉面进行拦截。 据说始创回转寿司并且在全日本开创第一家回转寿司店的,是一位中国侨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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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而不喝则罔 饮食者,吃吃喝喝也,凡得其食则必有其饮,日常生活经验使我们可以对孔子作出这样的餐桌解读:吃而不喝则罔,喝而不吃则殆。 饮、食与学、思具有高度的同构性。光吃不喝,难免口腔苦涩、胃肠滞闷进而精神迷惘,一个只喝不吃的人,不消数日就会身陷危殆状态。而学习/吸收以及思考/消化,亦各具固体和流体的特征。饮、食虽独立存在,但终归要做了一处,此乃饮食者难以克服的本能和冲动。我不知道杀人者是否必须放火,拥抱者是否一定接吻,惟吃吃而不喝喝者,难矣哉! 李渔言:“有饭即应有羹,无羹则饭不能下……饭尤舟也,羹尤水也;舟之在滩,非水不下,与饭之在喉,非汤不下,其势一也。”下饭的确是汤的基本功能。政府屡屡下令限制公款吃喝,但每一次不管对菜数和人数作何种程度的压缩,规定“八菜一汤”或“四菜一汤”, 被限制的是菜,汤则不在此例,永远被列在“保护过关”的名单之上。至于汤在粤菜和西餐上的程序倒错,其疏浚航道的工作同样也是为了避免搁浅,便于行舟。 汤可首发也可替补,能前置宜拖后,又能在中场活动,在餐桌以及进餐程序上的位置十分自由,惟酒及饮料与进食是完全同步的,边吃边喝,亦步亦趋,全场紧逼盯人,功能上亦非口腔及肠道的润滑,而主要用于气氛的调剂和营造。不过,中西餐饮在这一方面仍有区别,除 了搞气氛,后者尤重视酒、菜在味觉上的搭配。换言之,配对了头的酒、菜,有助于促成双方的升华,是互惠互利的,是1+1=3的。以中国之外地球上最为精膳的法国人为例,其精膳一半体现在酒菜的严格搭配:进餐前,以威士忌或马提尼与空口调情,进餐时,遇白肉 (海产、鸡肉等)以白葡萄酒佐之,逢红肉(牛、羊等)则以红葡萄酒谐之,若是红、白之肉杂陈,就用玫瑰红酒(vin gris)中和。饱餐之后,送给味蕾的最好的睡前故事,莫过于葡萄牙的钵酒(porto),干邑只是次选。 这还是最公式化的配衬,事实上,要向国人解释彼邦的酒菜搭配,复杂程度绝不亚于向法国人解释一个中国国营企业在改制前的领导班子的布局。中国的餐桌上,除了偏安江南局部的黄酒,千秋万代永远是白酒的一统江山。浓烈刺激的白酒,似乎能与任何菜肴速配成功。一 桌子吃吃喝喝者对于白酒的品牌和价格(包括真伪)的兴致,似乎远在酒与菜肴的搭配之上。你听听,“喝完了这杯,再吃点小菜”,音阶的辗转下行是如此自然地带出了饮、食关系的界定:喝酒是主导的、压迫性的,吃只是顺带的、善后的下酒小菜一碟。中式宴席上,只 提供白酒的主人还算是晓事的,至为恐怖的是托盘里那些林立的饮料,铁甲兵团列阵而来,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将菜味彻底剿灭于萌芽状态。 食而时饮之,不亦说乎?搭配上,法式饮食更有学思互补的意味,筵席上的中国酒充其量只是营造了一种浓厚的学习气氛。身为中国白酒的爱好者,我曾尝试这样说服自己:中国菜肴本身的搭配已够复杂,够好吃了,实在无需酒助,抑或,中国白酒太好喝,太有个性,用以 佐餐大不敬也。但转念一想,既如此,各自精彩就好,又何苦要形影不离地互相摧残,令人徒兴“既生瑜,何生亮”之长叹?算了,来来来,喝完了这杯,再说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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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独自进食 既然一个人进食势所难免,不如把他Q成一种享受。 欲将餐桌放逐为一人包团远游的旅行者,宜先端正思想,把独自进食的种种好处细细数来:不受他人的节制,不必拘泥于仪态,而最为难得的是:毋庸言语。众所周知,进餐时说话,一嘴两用有害健康,群居终日必然导致饱食终日,结果是无所用心,言不及义。古训:“食 不语,寝不言。”但是,睡觉时不发言可以,吃饭时不说话,难矣哉!与人共食而不言语,亦与害命谋财同罪。《礼记》云“夫礼之初,始于饮食”。这就是说,有许多繁文缛节,都是一道吃饭吃出来的。关于餐桌礼仪,《礼记》还在第七条做出规定:“共食不饱。”这不 是说一起吃饭吃不饱,而是“一起吃饭不可过饱”之意。既如此,主人家还一个劲地劝酒布菜,明知故犯。这种矛盾的表现,固然是礼失求诸野的后果,不过,我更愿意相信金克木先生生前所言,中国古训,有一部分并不是美德,恰恰是文化性格上的缺陷。 搞通了“怎么吃”,“吃什么”就变成单纯的技术问题。坠露朝饮,秋菊夕餐,虽属天然健康兼可明志,却失之单调薄寡。独食之绝对命令,为不可苟且,绝对不能亏待自己。宜简不宜繁,重质不重量。各种速冻之物,能避则避,何也?须知那独食之人,可晓之以理,却玩 不能“冻”之以情,启冰箱取物,目之所及手之所触,皆是愁云惨雾,苦寒逼人,眼内还未发热,心底先自凉了一半,哪里还有心思弄吃弄喝?又:食宜面条而不宜米饭,下面条,立等可取,菜、汤完全内置而且兼容;煮米饭,费时失事,菜、汤完全外置而且冲突;桌宜长 方而不宜圆环,据长案,线条刚毅,如入现场办公,令人意志倍增;临圆台,意态缠绵,尤陷何事常向,使人孤旷平添。意志薄弱者,更不妨圆桌方桌一概舍弃,因有桌必有椅,有椅则不以一止,那多出的空椅,最容易变成伤感的容器。 三十厘米大碟一片,或日本大碗一口,捧着一个人的晚餐,躲进一个人的沙发,把自己想象成一只猫。猫、狗皆与人昵,但是猫比狗更善于独处。习惯了一个人吃饭,一切冗场愁境皆可视若等闲,我是猫。我有一些身列成功人士的朋友,程度不同地都有狗的性格,勇猛,好 斗,坚忍不拔。无论是与人联手还是独立操作,都赚了大钱,就是不能独自花钱,尤其无法忍受一个人的晚餐,非得被一大群人簇拥着不可。这些人,可能已经成为他支撑着把事业进行到底的主要动力。 人不像鲨鱼,独食时处于一种精神上的高度狂乱,一个人吃饭,通常是一天里最软弱、最敏感的时分。关于独处,除了语焉不详的“慎独”二字,传统文化并没有提供更大的智慧。反观西式的饮食方式,一动一静之中似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如果倒退至更原始的年 代,在黑暗中摸索的人类对于独处的看法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分歧。庞朴先生就郭店楚简中“慎独”提出的新解,最起码在餐桌上是成立的。能让一个人独自把他的晚饭结束于一派平静祥和之中的精神力量,是天地而不是大我。 世人皆为“天下无不散”而难过,不聚或“不如”更是消极。这种处境,使一个人吃饭成为必须学习的技能,聚也一人,散也一人,聚散都无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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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色 国外有一份调查报告说,令人愉快且增进食欲的颜色,以绿色为首,其次为黄、橙、红、白。尽管我不知道被调查的有效样本中是否包括一定比例的有色人种,不过整体上还是蛮有道理的,譬如绿色令人想到新鲜蔬菜,橙色想到水果,红色想到牛肉,黄色想到粟米和牛油( 想到麦当劳亦属正常),白色想到米饭、面包、牛奶等。 鉴于排行活动近期在中国之臭名昭著,上述报告看来也很无聊。事实上,所谓增进食欲的颜色,就是一切符合进食者对即将被吃下之食物的应有颜色的预期和想象的颜色。换言之,绿色的米饭就令人不悦。愉快的食色应该是天然而生动的,就像蔬菜的生食;最多也只能是半 推半就,例如烹饪的交互结果,而不可强暴以染色剂。 对某一种特定颜色的偏执,同样具有染色剂的暴力品质。前几年,绿色食品当道,舆论攻势之猛烈,直教人觉得自己从生下来以后好像就没有吃过青菜。这个问题还没想通,食品界的主流话语却由绿转黑。据营养学家说,自然界天然食物的营养与他们的颜色休戚相关,其营 养价值的排列顺序为:黑色最佳,其次为红、黄、白。 “黑色食品”的市场策略,无非是请古代老中医挂牌,如李时珍;宣称皇室爱吃,把皇帝拉下水;请外援,指出此事在西方发达国家已如火如荼。中医的确有“逢黑必补”之说,不过科学论据不足,再说“滋补”和“营养”也未必是同一概念。至于发生在外国的“吃黑运动 ”,却是闻所未闻,即使确有此事,但考虑到每一次被搬来做“托儿”的老外通通都是白人,故而对“逢黑必补”一事宁可存疑。 不过,就商业运作而言,“黑色食品”的市场策略也并非完全的了无新意。黑色固有的神秘力量,会使人在暗示之下相信具有这种颜色的食品比较滋补。事实上,黑色的暗示符号无处不在,黑发比白发更显青春活力,黑牌的苏格兰威士忌比红牌高级,即使是全人类共同崇拜 的金色也不能与黑色抗衡。最近,美国运通卡公司(AE)推出了一种“黑卡”Centruion,相当于空手道的黑带。他“遵规”到要收取九千八百美元的年费(金卡是四百美元),其余的就不用多说了。据外电报道,布加勒斯特警方发现,该市的妓女以不同的唇膏 颜色代表资深与否,黑色的索价最高。无独有偶,日前在深圳被破获的一个淫窟,普通三陪挂红牌上岗,可以提供肉体服务的则挂黑牌。中国和英格兰的国家足球队教练和队员也相信,穿着深色球衣出赛,赢面会比浅色球衣大。 我发现,“逢黑必补”实际上只包括同类食品中之色重者,而不是个别的黑色食品。后者如墨鱼汁,除了被意大利人用来做成好吃的“天使头发”之外,未见有人刻意渲染其滋补。相反,经常被提起的是黑木耳优于白木耳,黑米胜过白米,黑芝麻比白芝麻好,黑鸡交白鸡滋 补。在同类食物中划分出明显的级差,利润空间便随之扩大。遗憾的是,首先因此得以的似乎是往各种浅色食物中注入深色有害化学色素的不法分子,真是黑色幽默。 我不知道我国人均进食牛奶两只相当于一瓶眼药水这一“缺白”的事实是否更值得关心。无论如何,颜色是造物的安排,多彩是饮食的正道。Beyond曾经这样唱道:“缤纷色彩闪出的魅力,是因他没有,分开每种色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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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你的筷子 罗兰·巴特对于筷子称颂有加。他认为,相对于刀叉,筷子有一种母性的温柔,他“不切,不抓,不毁,不穿……实在移动一个婴儿时所表现出的那种恰如其分的谨慎动作:他是一种力量,而非一种冲动。他从不穿透食物,从不弄断食物,从不撕裂食物,从不破坏食物,而 只是提起食物,转动食物和移动食物……食物不再是需要施以暴力的捕猎对象”。 巴特的灵感来自于曼谷的水面集市,泛指东方的筷子。不过,在日本的武士时代,筷子却有过作为攻击性武器的记录。由于古时的餐厅不准携带刀进入,武士们遂因地制宜地将筷子磨尖以作不时之需。因此,按照和食的餐桌礼仪,筷子的摆放不可正对他人,必须横向地靠在 筷枕之上,似有今日“核武器互不瞄准”之意。 中国古代,宫廷中亦行横箸之礼,不过此举与日式的横筷并无关系,表示的是晚辈对长辈的尊敬,至朱元璋始废。中国历史上,亦鲜见以筷子伤人的记录。当然,判官笔似乎是最接近筷子的一种冷兵器,用来点穴解穴,多见于唐人传奇小说。不过,正史却始终未将其列于十 八般兵器,属于壮夫不为的异术小技。判官笔多以精钢铸就,用法以点、刺、拨、挑为主,双手分执,更接近于刀叉。 在中国文人的幻想中,对筷子及其使用的用心体察,有助于武功的迈上新台阶,见之于《雪山飞狐》那一场饭桌上的切磋。“胡斐不再伸筷抢菜,却将筷子高举半空,迟迟不落,双眼凝视着苗人凤的筷子,自己的筷子一寸一寸的慢慢移落,终于碰到了白菜。那时的手法可就 快捷无伦,一挟缩回,送到了嘴里。苗人凤瞧不见他筷子的起落,自是不能拦截,将双筷往桌上一掷,哈哈大笑。胡斐自这口白菜一吃,才真正踏入了第一流高手的境界。” 筷子虽不直接伤人,却存在着一种隐性的、内在的力量。这种内在的力量并不体现在筷子的被使用过程中,而在于它的暂时被停止使用,近似于道家的房中之术。在中餐的饭桌上,一个人要显示威严,无需大声咆哮,更不必砸烂器皿,只消把筷子“重重地”扣在桌上即可, 既不失礼貌,又捍卫了尊严。相比之下,刀叉就不是以“拍”或“扣”,巴特先生如果碰巧在蒙帕那斯的某个饭局上光火起来,就惟有将刀叉在雪白的桌布上乱抛一气,而且第二天一定会成为小报的头条丑闻,事后,巴特先生也将会为此而羞愧万分。 摔酒杯只是一个信号,真正出力的是埋伏在屏风之后的刀斧手;筷子就不同,他既是信息也是媒体。当一双筷子“啪”的一声被拍在案上(扣下的筷子,需保持整齐不乱,越整齐越有威严),那气势,只有惊堂木可以相提并论。 这个权力只供长者或饭桌上的权威人士享用,而且多行使于奉行家长制的家庭。司马光《家范》云:“家人之道,尚威严也。”如果一个家长在饭桌上只是享有起筷的优先,而没有获得将同一双筷子随时拍在桌上的权力,这样的权威体系无疑是不完整的,具有君主立宪的色 彩。与此同时,适宜“扣筷”的桌面,以硬木为佳,玻璃次之,皆不可覆盖桌布。塑料桌面以及任何发声偏闷者,都是对权威的否定。我注意到,凡是厉行家长制的家庭,都比较喜欢以硬木或玻璃来做餐桌的桌面。 让举起的筷子,在嘴和饭桌之间做突然的中途停顿,而不是轻易地就扣于桌面之上,与此同时,脸色亦不可骤变,而宜保持一种凝滞的胶着状态,此乃“扣筷”的最高境界。所谓“引而不发,跃如也”,不战而屈人之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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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瓜泡面指南 从来没有一种面条,在本名之外还同时使用着如此之多的诨名并且混迹江湖凡四十余载而声名不衰——不错,在下说的,正是大名鼎鼎的方便面是也。 说他诨名多多,是因他又名速食面(在台湾使用),即食面(在粤港使用),熟泡面(在上海使用)或者泡面(兼容于任何汉语地区)。。说他“混迹江湖”,是因为他虽已在众面食里混成了最具WTO概念的首屈一指的“全球化老大”,却有着至今仍来历不明的出身。据 一项调查显示,在被问到“方便面到底是谁发明的”时,有32.3%的印度尼西亚被访者认为是印尼人的发明;韩国则有25.6%的国民相信是韩国人的创造;我们中国人比较客气,仅有17.6%的消费者深信此物乃中国聪明智慧的结晶。 比较而言,还是中国人的答案比较接近事实,而公认的事实是:世界上第一包方便面于一九五八年出自大阪日清食品公司会长安藤百福之手,而安藤百福又是华裔商人吴百福先生的日本名。而另一个更具说服力的依据是:在二零零一年度被地球人“方便”掉的四百三十多亿 包方便面里,有约40%是在中国境内的生产线上以“大珠小珠落玉盘”之势被快速地“方便”出来的。与此同时,中国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方便面消费国。 尽管方便面享有如此之高的全球化地位,不过,无论是在美国(年均消费方便面一千六百一十吨,紧随中国之后位居全球第二)还是亚洲各地,因为廉价,因为缺乏营养并且不健康,方便面至今仍被视为是一种苟且的饮食,一个经常吃方便面的人甚至是可耻的。即使吃面者 自己不这样认为,但是绝不能阻止他人有此观感,即使在他吃饱了以后。对于“你最想请谁吃方便面”这个问题,日本人的答案依次如下:德川家康、克林顿、阪本龙马、织田信长、拿破仑、埃及艳后、圣德太子、伊丽莎白女王、披头士、丰臣秀吉。我认为,此种“自便” 惯了之后的“与人方便”,与其说反映了日本人对上述人物的尊敬,不如视其为一种恶作剧式的苦中作乐。 一个至今还或者并且活在中国的能买到方便面的地方的中国人,一生中难免会吃上至少一回吧——那谁,你说什么,你真的没吃过一次方便面?方便面你真的一回没吃过?来人呐,拉出去喂狗,那个“银”他不是中国“银”! 论吃方便面,在同龄人中我应该算是骨灰级的,一九八零年是我的方便面元年。在这个难忘的年份里,我先后尝试过舶来的方便面和国产的第一代方便面,后一种是上海制造,牌子实在记不起来了。 当时,我觉得这种面条实在是好吃极了,好吃到简直就不忍心视其为面条,他完全就是一种令人瞠目结舌的魔法,一件包装在花花绿绿的透明胶带里的新奇玩具,只要按指示加入适量开水,静观其变,一个自硬而软,由“生”至“熟”,从“死”变“活”的过程就会在你面 前神奇地展现(许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魔法拉面”原来就是安藤百福在一九五八年发明的全球第一包方便面的诨名),与此同时,一个彻头彻尾的懒人竟然可以被他所身处的那个勤奋上进的社会关怀到如此地步,心灵深处的那一番带有某种罪恶感的感动,更是绝非言词可 以形容。 二十多年之后,我再一次爱上了方便面。尤其是从二零零二年春节开始,迄今为止几乎没有断顿过一天,而且最爽的是每天都可以换一个新品种来尝鲜。如果说第一次迷上方便面是因为他本身的“魔术效果”,那么,今日的旧情复燃,却是迷上了自己的魔术——我日渐衰败 的味蕾竟然还能清晰地辨认出二十年前的味道!讶异之余,不由得老怀大慰,老胃大开。 坦白地说,方便面在品种和包装上已经翻过了无数的新花样,而杯面和碗面的登场,堪称“方便史”上最有意义的二次革命,但是,它的基本滋味却是无限忠诚地几乎一成也没有变过。 当然,一个骨灰级的“老方便”字今天也不是完全遇不到新问题的,比方说,超市货架上的方便面品种,就足以使人目迷五色,眼花缭乱。 不过,在逐一服用了五花八门的方便面凡四十余种而历八个星期之后,我已完全彻底地相信,这只能算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说穿了,选面一事看似复杂,其实一点不难,简而言之,只要以超凡之想象力配合以独到的目光死死盯住方便面的外部包装,即可事半功倍,战无 不胜。 对于像我这样的聪明懒人来说,方便面的外部包装乃选面之首要和唯一的依据。在超市游荡的时候,最好把自己想象成某食品摄影大奖赛的评委或者某印刷厂的资深QC。而所谓外部包装,指的是印在包装袋或包装盒上的图案,那些鲜嫩欲滴的牛肉,那些活蹦乱跳的鱼虾— —可以比较的,也就是这些东西了。也就是说,在明知上述物体并不真实存在于方便面内部的前提下,唯有选择那些牛肉看上去比较大块,鱼虾看起来比较生猛,色彩还原比较理想,图案构成比较悦目的那些,并且毫不犹豫地将它们扔进购物车。 但是事情到这里还远未告一段落。吃面的时候,最好吃一口面,瞄一眼杯,边吃边看,看图吃面,把你的想象力发挥到极限,就会吃出意想不到的好味道来——说实在的,让你口服心服的是,那些图片的制作水准端的是有够专业,有够精美的啊,最起码,要比你上次去医院 捐精时护士扔给你的那本画报强得多了。 如果非要在鸡蛋里面挑挑骨头的话,我相信上述包装及其图案可能会给素食者造成若干不必要的误解,从而使方便面的销售打上不必要的折扣。另一件需要注意的事情时,想象力要充分发挥,同时亦得小心拿捏分寸,切忌用力过度而走火入魔。比方说,超市里有一种小剂量 的碗面,如果阁下一见到外包装上的维尼熊和米老鼠,就开始朝着熊肉或老鼠肉的方向展开想象的翅膀,会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 当然,如果一定要骨头里面挑鸡蛋的话,窃以为不管是以汤料的滋味还是面条的口感而论,可以勉强接受的皆属日本品牌。若以热血人士据此而指责本人媚日,随时欢迎往我的面里泼粪。老实说,任何浓度的粪水能否对一碗已经泡开了的方便面的基本滋味构成某种毁灭性的 破坏,这一点我一直是非常怀疑的。 方便面在人类饮食史上做出的最大贡献,就是以一种建筑上的“预制件”方式而大大地省略了面条的制作和烹饪过程。与此同时,无论待客还是自奉,一部吃面条的历史,亦因此从“我擀面给你吃”,到“我下面给你吃”而进化到今天这句轻描淡写的“我泡面给你吃”。一 句话,泡的就是面。对于吃面人来说,“泡”几乎是唯一有用的动词,而在电水壶和饮水机当道的厨房里,甚至连火也不用去生了,泡面的包装一经撕开,以往那些“宽汤窄面”之类的煮面教条从此宣告失效。还可以称之为有些技术含量的要领,就是“谁要够滚”,剩下可 以让数字说话的,也就只是“盖紧挽钙(或杯盖)等待三分钟”了。 我发现,不管是任何牌子任何包装的方便面,在“泡面时间”这项操作要领上,一概指示为三分钟。每次“盖紧碗盖”之后我都会产生这样一个奇怪的想法,三分钟,一百八十秒,但为什么是三分钟?又为什么总是三分钟?三分钟,比男子4x400米接力的世界纪录(2 分56秒45)略长一点,比同一项目的女子纪录又稍短一点,和中国足球队最害怕的黑色时段完全相等,但是为什么,泡面是三分钟,默哀是三分钟,用机器清洗隐形眼镜也是三分钟,书上说,一个好爸爸用来训诫孩子的时间亦以三分钟为宜,打一次长途电话的基本收费 也是三分钟……我绝对不是怀疑三分钟不能把面泡熟,不足以将残留在隐形眼镜镜片上的蛋白质消除,或是未能充分并且合情合理地表达我们对死者恰如其分的哀思,只是不知道这个常用的时间单位究竟是怎样被计算出来的。不过,水已灌,面将熟,此时此刻,也实在管不 了那么多了,现在,只消去卫生间方便一下,回头就有一碗热气腾腾的方便面可以享用了。 遗憾的是,几乎每一次泡面,总会剩下大半包调味粉,虽然因为太咸而无用,但是就这么扔了又有点可惜,所以我家厨房里已经存了一大堆。据说某连锁快餐店曾一度将被食客撕开但没有用完的蕃茄酱包回收后重新包装再用,此法似可供方便面制造商借鉴。 方便面的种类五花八门,味道却大同小异,此外,独孤一泡之外,烹饪上别无他途。是故,有好事者遂反其道而行之,即把“方便”变成“不太方便”,于黑暗中摸索出方便面的以下另类吃法。 作为香港人的至爱,港式“餐蛋面”是任何一间餐厅里的必备之物。“餐蛋面”指的既是餐牌上的一种食物,而“餐蛋”二字也可以像“鳝鱼面”或“云吞面”那样理解为对“面”的修饰和定义,但是,“餐蛋面”这个词却是由三种不同的食物组合而成的,即“餐”、“蛋 ”和“面”。所谓“餐”,指的是切成一片片的罐头午餐肉,“蛋”是煎蛋,“面”就是方便面。正宗的茶餐厅里,午餐肉一定用国产“梅林牌”的,蛋由美国舶来,方便面则必选“出前一丁”或港产“公仔”麻油面,正是典型的“全球化组合”。“餐蛋面”之所以人见人 爱,我估计是因为泡面本身实在太难吃,因而将煎蛋和午餐肉反衬出一番异常的美味。 不过,用方便面做出的炒面却味道不错,据说是泰国人发明的。制作方法如下:一、预备好自己喜欢的拌面材料,如肉丝、火腿、冬菇、榨菜等;二、按通常泡面方法将方便面泡熟,但千万不可泡过了头;三、把泡好的方便面“过冷河”(用冷水浸泡一下)然后去水;四、 起油锅,油热后先将事先准备好的拌面材料炒熟,然后再将面放下去同炒;五、将随面的汤包加冷开水搅匀后加于面中,或者加一些酱油(老抽),炒匀上碟。 至于最快捷最另类同时也是最环保的一种吃法,就是把方便面当成超袖珍的麻花直接送到嘴里大嚼。当然这种惨绝人寰之事通常只在以下两情况下发生:第一,没有滚水;第二,心太急肚子太饿而等不到水滚。当然,除此之外还有第三种情况:有水,而且水也滚了;有面, 但面不是杯面或碗面,而是袋装的面,恰好又怎么也找不到一只碗或一个杯——一旦置身这种情景,学我:张大嘴,把面掰成小块置于舌上,将调味粉均匀涂抹在口腔四壁,这个时候,滚水已降至90℃以下,可以徐徐注入口中……接下来,不用说你也知道啦:按照通常的 指南,紧紧闭嘴,等待三分钟,即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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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什么要吃野味 冬天到了,候鸟开始向温暖的南方迁徙,山林水泽里的动物们,也已经在各自的身体里积蓄了足够的营养,准备过冬。 冬天到了,住在石屎森林里的文明人,开始感到虚弱,心里面,一个声音骚动不安地高叫着:该进补了。 冬天,对于居住或路过广东的野生动物来说,是一个从野生动物变成野味的季节。根据广东省林业厅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半数以上的广州人吃过野生动物。为什么要吃?45.4%的人回答说:“能增加营养。”“出于好奇”的占37%,“为了显富”的有12%。表面 看来,多数人是为了摄取“营养”而进食野生动物,事实上,这里所谓的“营养”,并不是人体必需的那些化学成分,而是一种野生动物独具的滋补作用。 大多数广州人相信,秋冬是适宜进补的季节。而进补,必然是吃下若干野味、药材之类。“秋冬进补”的理论在科学上是否成立,暂且按下不论,反正,广州的冬天确实让人觉得有点虚弱,也是不争的事实。只是,野生动物何以成为秋冬进补之首选,这里面学问可就大了。 前面讲了,准备过冬的野生动物,通常会长得比较丰腴,肉质也较为肥美。不过,进食野生动物毕竟不是吃猪肉,至少在野生动物“爱好者”看来,“肥美说”简直就是对他们智慧的侮辱。迄今为止,尽管尚无任何实验室数据证明野生动物的肉质里珍藏着五谷杂粮所不具备 的特殊养分,抑或同一种动物在野生状态下必驯化状态下更具营养而且更容易被吸收,但是,广州人对野生动物的口腹之“爱”,却越来越是狂野,甚至甘冒吃官司的风险。 在我看来,吃野味之动机比想象的要复杂得多,实在不是“营养”、“好奇”或“显富”所能概括的,更不是靠一句“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就能说服的。 人为什么要吃野味?野生动物为什么会让人觉得比较滋补?我翻了一些书,观察了一些场面,问了一些人,也问了我自己,最后得出以下四点结论: 一、野生动物,顾名思义即是野生野长,采日月之精华,纳天地之灵气,就体质和肉质而言,其与家养动物之间的区别,犹如山野之人与城市居民的健康状态,这个道理,是那么朴素直观,那么不言而喻。现在广州市面上流行的“走地鸡”,其实并不是野鸡,而是在半工业 化和半野化(或仿野化)环境下养殖出来的鸡,尽管如此,“走地鸡”还是大受顾客欢迎,并且能卖出高价。“走地鸡”让顾客感受到的这番喜悦,其实与一个拥抱着参加暑期野营军训归来的子女的家长之欣慰,并无本质差异。 二、野生,而且稀有,因而更形珍贵。就消费行为而言,即是有意识地拉开距离:猪肉人皆得吃,惟我偏能食猪之在野者也。进食野生动物给人带来的快感,就建立在这种差别之上,亦即周作人所言:“一心想吃个别的肉。”如果你的思想不通,不妨换个角度扪心自问:为 什么你可以接受野生动物园的门票比普通动物园贵呢? 三、于情于法愈不容,就愈发地有一种触犯禁忌的快感,家花不如野花香,妻不如妾,妾不如偷,都是“野意”在起作用。 四、广东人喜食野生动物之生猛。生猛是广东人对食物的独特看法,“生”就是“活”或“活力”,这个不难,就野生动物而言,要害乃在于“猛”。比方说,一只鸡,也是活生生的,但感觉上它就是欠一点火候,欠了野鸡的“猛”。“猛”是区分野生与家养的关键指标, 比之于人,大概就是李渔所说的“态”:“令人思之不倦,甚至舍命想从者,皆‘态’之一字为祟也。”正是一种野态,使野生动物变成了野生尤物。 假设野生动物的确滋补,那么,作为饭桌甚至筵席之上的一道大菜,味道也是必须被考虑到的一个因素。否则,不管它有多野,毕竟不可称其为“味”。 进食野生动物的动机虽然各有不同,但是,凡吃过野味者甚至都会承认,大多数的野味,其实并不好吃。大体而言,除了野兔(与家兔分属两个品种)和野鸭、野猪以及珠江三家洲特有的禾花雀之外,其余的,例如广州常见之乌龟、果子狸,穿山甲之类,滋味根本超不过猪 牛羊这等驯养之肉。即使是众口称颂的果子狸,也不会胜过羊脯。 事实上,大部分的野生动物不仅肉质粗,而且带有浓重的腥膻,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的。至于巨蜥、猫头鹰之类的“上品野味”,其味道就更沉重了。 猫头鹰的烹法,就是加药材熬汤,那一鼎颜色可疑的黑汤,除了能为口腔带来一丝若有若无的陌生感之外,剩下的就全是药味了。 当然,野生动物基本上是一种“别问味道看疗效”的食物。以猫头鹰为例,据说疗效主要是明目。《本草纲目》则说,去毛去肠,油炸,食而能治疟疾,其肝则为法术家所用。尽管人们普遍相信,迄今为止治疗疟疾最有效的药物依然是奎宁,不过因猫头鹰有惊人的夜视能力 ,故“明目”这种象征性的暗示,与驴鞭壮阳、虎骨强关节一样,不失为一种可爱的思维方式。是啊,“良药苦口”,如果猫头鹰汤真的像鸡汤那么好味,我们反倒要怀疑它的疗效了。 保护野生动物以及禁食野味,是一种外来的主义,捕杀及进食野味,却也不只是中国人的问题。 政治完全正确的动物保护主义正在令广东人甚至全体中国人蒙羞,不过,老外也是吃野味的。区别在于:在英文的餐单上,野味和游戏或者体育运动一样,皆称game,意思是打猎所得之物,是一种游戏的结果。最起码,语意上就淡化了这件被我们视为“营养”的滋补大 事,就像他们把吾人心目中关乎国家兴衰、民族危亡的奥运会同样也称为game一样。 作为游牧民族的传人,西人进食野味的风俗源远流长。至于其之所以能待之以“游戏”的态度,估计是因为他们并不相信此事与滋补或一种额外的营养有关。 不猎所得的肉类,通常是野鸭和鹿,这些东西的“野趣”,除了捕猎过程,更多还体现在烹饪形式之上,即在野地或乡间农舍里生火烧烤之。尽管彼邦的野鸭比我国的苍蝇还多还贱,不过在欧洲,猎鹿还是受到法令限制的,而在遍地麝牛、野牛、野鹿和野山鸡的北美地区, 法令就管不了那么多了。此外,加拿大政府鼓励并且资助国人猎杀海豹的做法,则早已臭名昭著。加国当局每年允许猎杀海豹廿六万头,对远远超出这一数额的非法捕猎更是置之不理,以致每年便有约一万只幼小海豹被杀。海豹的肉,可供人类或宠物食用,皮做皮草。至于 环保组织在当地海滩发现的海豹尸体几乎都失去了生殖器官一事,在北京的某些药房里就可以找到答案:壮阳海豹鞭,三千大元一条。 澳、纽一带吃袋鼠和扫尾袋。虽然袋鼠肉已被引进国内多年,但是反响并不见热烈,可能是缺乏文化认同之故,毕竟,这不是中国人自己的野味。当然,这并不妨碍我们把老外视为文化上的一种“野味”。 今之所谓“野生动物”,系相对于“驯养动物”而言。人类在成功驯化了若干食用动物之前所食之肉类,无不取自野生动物,在那个时代,就连人类自己,也统统是野生的。 人类在不断驯养野生动物的同时,也逐渐把自己由野人驯化为“文明人”。故“野生动物”在某种意义上并不存在,只是一个异化的概念。 文明人对于“野生状态”的孜孜不倦的追求和向往,自卢梭以来一直具有正面的象征意义。吃腻了宫廷大餐的卢梭,发现自己最爱的还是乡下的野果、牛羊和山泉。蒙田则写道:“我们将大自然本身经过一般的演变结下的果实成为野果……说实话,我倒应把那些被我们认为 的损坏而变得特别的东西称为‘野的’。在前者,真正最有用最为自然的品质和特点是显而易见的。在后者,这些品质和特点却被我们弄得黯然失色,仅仅变得适合我们败坏了的情趣了。然而,这些未经开垦地方的各种果实,与我们的果实相反,味道本身的鲜美程度很符合 我们的胃口。” 尽管我不能完全依照形式逻辑做出“爱吃野味的广东人就是世界上最热爱大自然的人”这样的推论,也不可以就此断言:野味至上者和环保主义者并无原则冲突,皆出于对大自然的热爱,方式各异罢了。但是,不管是野果,还是野兽,合法或者非法,区别无非是此时彼时、 某一地区某一资源及其消亡速度的相对而言。换言之,只要“野生/自然”和“驯养/非自然”这一类非此即彼的对立模式一天不得到彻底消解,法律就将永远在跟奔跑着“拥抱自然”的人类后面疲于奔命。在地球上每天有四十至一百四十个物种与人类永别的速度之下,今天是猴子熊猫,明天是猪羊,后天可能就轮到苹果香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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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烤鸭与烧鹅之优劣 烤鸭好吃,还是烧鹅好吃,这是北京人和广州人同桌吃饭时常常争论着的问题。 这个问题之所以会成为一个问题,是由于鸭、鹅之间存在着高度的相似性:一、皆为家禽;二、皆常见食物;三、烹法近似;四、肉质、肉味近似;五、分别是京菜和粤菜之杰出代表。 对于城市居民来说,鸭、鹅在世的时候,外表就很难区分。色彩上,皆不出黑、灰、白三种色调,鹅头之上的那个肉銮,似乎亦不足以单独构成比较明显的识别体系。此外,鹅的体积偏大,不过,这一点也很容易被误认为是鸭之大者。 最近有报道说,在好莱坞的教育下,台湾的小朋友对于已经消失的恐龙,从谱系到种类、习性都掌握得一清二楚,却分不清身边的鸭、鹅。 虽然成语在形容雪片之大是选用了鹅毛,不过,以鸭绒冒充鹅绒(羽绒之上品)制成羽绒服装,则使造假者屡屡得手。中医也认为,鸭、鹅皆具养阴、益气、固肾之效,同时,两者亦同属“发物”。 在香港,男妓的谐称是“鸭”;到了深圳,提供有偿同性恋服务的于是被叫做“鹅”。当地治安部门发现,对于“鸭”和“鹅”的综合治理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因为那些做“鸭”的,通常都会兼职做“鹅”。比较起来,还是抓“鸡”来得比较容易。 既然如此,烤鸭和烧鹅之优劣,看来并无进行详细比较的必要,这个问题似乎又变成了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 有一个笑话,说某甲请他的朋友某乙吃饭,吃的是“全鸭宴”,一边吃,某甲一边向某乙不无夸赞地介绍说:这是“芥末鸭掌”、这是“火燎鸭心”、那是“卤水鸭肝”……就这样,一道道“鸭菜”次第而上,上着上着,突然来了一碟鹅肉。某乙遂停箸且一脸奸笑地望着某 甲,一心想看他的笑话。不料,某甲却面不改容地说:“啊,这是鸭子的朋友!” 这个不算高明的笑话,本来要说的主题大概是“急智”,不过,鸭、鹅之显而易见的雷同,却使“急智”反而变得有点可笑。 日常生活的经验告诉我们:越是相似的事物,就越值得比较。而在烤鸭和烧鹅之间进行(或曰强行)比较的目的,乃是为了证明烤鸭与烧鹅之优劣,原来并不在于好吃不好吃。 以整体观之,鹅一开始就输给了鸭子,用时髦的话来说,这叫做“并不是站在同一起跑线上”。鹅在中国饮食中所处的劣势,是历史造成的。由于某种偶然性的缘故,中国在两千年之前成为地球上首个成功驯化了野鸭的民族。 尽管鹅在周代已被正式列为六牲,不过,那种鹅其实是野鹅,即是“雁”,李巡注《尔雅》:“野曰雁,家曰鹅。” 至于欧洲人对野鹅的驯化,我一时查不到具体的年代,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那个年份,中国人很有可能已经把鸭子和鹅都吃了个腻。 当然,吃腻了的并不是全体的中国人,而是一小撮的“肉食者”。 元代以前,中国烹饪里与“烧鹅”相似的技术,只有“炮烙”,然后是“炙”,并无今日意义上之“烤鸭”存在。唐代《朝野佥载》倒是记载过官宦人家对鹅、鸭的一种残忍烧烤:“大铁笼,置鹅、鸭于其内,当中取起炭火,铜盆贮五味汁,鹅鸭绕火走,渴即饮汁,火炙痛 则回,表里皆熟,毛尽落,肉赤烘烘乃死,” 如果说,在那个水深火热的大铁笼里,鹅、鸭还是同患难共命运的一对天涯沦落人,那么,自元代开始,随着欧洲“闷炉烧烤”(即在密封的砖炉里面,利用被烧热的炉壁所释放的热量将食物烤熟,而不是将食物直接放在火上烤熟)技术的输入中国,鹅、鸭之间从此逐渐拉 开了距离,并且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 西式烧烤技术之所以能在元代被输入,并不是史学家所说的“对外开放”的结果,主要是这样弄出来的食物,比较符合已经成为中国统治者的北方游牧民族的口味。 作为三百多年之后再次入主中原的另一支北方少数民族,满洲贵族对鸭子及烧烤的热情丝毫不减。清代皇室在热河狩猎时所猎得纯白野鸭,(此前的烤鸭,是黑色的南京湖鸭)以为吉祥,遂于玉泉山驯养凡二百多年,其后再次由英国人进行改良,才有了今天北京烤鸭选用的 “北京鸭”。 在某种意义上,北京烤鸭其实应算是一种西餐(或曰胡食)。当然,它之所以能成为一道京师美馔,亦有赖于垄断了当地烤鸭业的山东荣成人。在荣成人的努力下,烤鸭由闷炉变成挂炉,面饼、大葱、甜酱和鸭子的卷而食之,也是山东饮食文化的一大贡献。 咸丰十一年(一八六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在刚刚即位的载淳的除夕晚餐餐单之上,十七道菜,鸭子竟有六款之多,除了“挂炉鸭子”之外,还有“燕窝万字金银鸭子”“燕窝溜鸭条”“溜鸭腰”“燕窝炒炉鸭丝”等等。除夕晚餐的该吃什么,小皇帝可能并没有发言权,而 是由皇宫里的传统所决定。因此,北京的烤鸭店在包装上至今仍刻意制造一种皇室和贵族的色彩。因此,《全聚德史话》才敢说:“三辈子学吃,五辈子学穿。”至于进食烤鸭的全过程,更是一步一讲究,细节密布。从食客入厨自选鸭子,在鸭体上挥毫题词,到荷叶面饼, 甜面酱,葱段,蒜泥,白糖,萝卜条,椒盐,辣椒,盐等等不同的组合配料,包起来,一口咬下去,你大概就懂得什么叫做“文化”了。再看看那一身雪白制服的大厨即场表演的那种不多不少正好一百零八刀之“片鸭”刀术,比之于广东烧腊店伙计的“斩”鹅,一个是京剧 的武打,一个是太平天国揭竿的粤匪。 事实上,学吃可能也用不了“三辈子”,到了袁枚那里,《随园食单》所记鸭馔凡十道,鹅却只剩下了一种。 烤鸭在皇城里大摇大摆,鹅却在岭南流浪着。许多年以后,烧鹅(可能还得算上潮州菜系里的卤水鹅)能够成为广州最具代表性的平民化美食,我认为一是因为贫穷,二是西化的结果。 烤鹅是欧洲人的传统饮食。没有吃过那种烤鹅的读者,应该也会在《卖火柴的小女孩》的火光里与那只“从盘子里跳出来,背上插着刀叉,一直向小女孩走过来”的烤鹅打过照面。当年的广州草根阶级,在听说了安徒生之前,也应该经常闻到从沙面飘来的烤鹅香味。 当然,烧鹅也很可能是下层阶级对于烤鸭的低成本模仿,因为鹅是一种粗俗的食物。不过,这里面的决定性因素,我相信主要还是因为珠江三角洲一带的鸭子不好吃。屈大均《广东新语》说,广东“滨海之田”虽盛产鸭子,“然皆海鸭,滋味腥不美”,“美者山鸭,故南雄 烟鸭特重。次则从化所产”。最好的鸭,是“常入水取白蚬食之,又名蚬鸭……一名水鸭,重阳以后立春以前最可食,大益病人”。 得之不易的蚬鸭,今天仍然留在广州酒家的满汉全席上。至于鹅,《广东新语》只记载了从化的“灵鹅”,因“每至夜中则鸣”,故职能是打更,相关食事却只字未提。 尽管烧鹅之法与烤鸭极为近似,但是,北京的烤鸭店通常都很排场,服务也较规范,而广东烧鹅却主要在大排档形式的烧腊铺里出售,这样的烧腊铺,不少是设在菜市场之内。即使是本地食客公认为最好吃的文明路“最佳烧鹅”,亦是在烧腊档的基础上随便添了几张桌椅, 基本不脱其快餐外卖本色。近年来登场的“美京”、“裕记”,尽管以烧鹅著称,却也只能称其为“以烧鹅为主打的比较正式的饭店”,绝不可与“全聚德”同日而语。 平心而论,如果脱去了“文化”的外衣,烧鹅的味道是尤胜烤鸭一筹的。 一片缺了荷叶饼及一众配料、赤膊上阵的鸭肉,除了嫩字之外,很难称得上好吃。烧鹅就不同了,不需要任何配料(吃烧鹅所用的酸甜梅子酱,并不能打动每个广州人的味蕾,应视之为烧鹅业为了改变烧鹅的粗鄙化,并且使自己变得像烤鸭那样“有文化”而做出的一种努力 ),自身的肥美已足以令食客折服。此外,虽然“皮脆肉嫩”是烧鹅与烤鸭共享的美味标准,但是,除了左腿比较好吃(鹅之惯用腿,肉质爽滑),鹅背部分肉汁味较浓,脂肪分布均匀故不肥腻之外,剩下就是把烧鹅塞到嘴里了,烧鹅不像烤鸭,讲不出更多的故事。 不过,没文化就是没文化,即使勉强有了一点气息,没底蕴也还是没底蕴。烧鹅再好吃,也写不出一大本《全聚德史话》,更排不出献演三百六十场而不衰的北京人艺大戏《天下第一楼》。烤鸭可以当仁不让地成为国航头等舱的午餐,换了烧鹅试试,人家就会怀疑你这是乡 镇企业的航空公司,就连飞机也是牟其中换来的。 只要好吃、“抵食”,文不文化的,广东人从不在乎。好吃如烧鹅,甚至在粤人自己的习俗里也是负面的文化符号。旧时珠江三角洲一带,新娘于新婚之夜凡落红者,回门之日,南方必吹吹打打送上大红乳猪一头,反之,新娘固然不可退货,只是将乳猪换了烧鹅。 然而,在主流的中国文化里面,“有文化”的却是一向是鹅而不是鸭。比如,鹅的俯仰曾经启迪了一带书法宗师,并且为汉字带来了“鹅黄”以及“千里送鹅毛”等等“文化”语汇。此等文化重任,鲜有委之以鸭子者。西风东渐之后,吾人亦相信鸭子的自我完善无非就是变 成天鹅,而捕食天鹅则是法律和文化的双重禁忌。如果王羲之把他的那些鹅们杀来烧烤,距离焚琴煮鹤也就相去不远了。 |
heike888![]() =一知半解= 积分:235 贴数:198 |
哇塞!你写这么多,打印出来我A4纸都要称几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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